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
合同编号:Y370281401001202500001_010
合同名称: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81000202502000347
项目名称: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号
联系方式:82288372
供应商(乙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3号大话南门壹中心 13 楼 1309 室
联系方式:18091396136
合同签订日期:2025-12-30
合同金额:0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评审咨询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0
主要标的单价: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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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甲方: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乙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框架协议的方式征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根据入围供应商主营业态,采用直接选定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一、采购项目名称: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281000202502000347三、采购需求: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咨询评审服务。本条款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1.服务事项1.1乙方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甲方负责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出具评审报告。1.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需对胶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设计成果编制内容的完整性、深度要求进行初审,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满足评审要求的项目,乙方接收符合要求的正式资料后进入评审程序,并视项目复杂程度在3-5个工作日内组1织召开评审会。评审会后由乙方与咨询、设计单位、项目单位商定修改时限。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修改稿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向甲方提交2份书面评审报告(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需经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乙方盖章,含完整附件。1.3承接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2.服务要求2.1按照国家发改委《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评审(估)工作,广泛听取各部门和专家的意见,提出的评审(估)咨询意见应客观、公正、科学、可靠,重大分歧意见须在咨询评估报告中全面、如实反映。2.2乙方应组建评估团队,确保每一个项目评估组成员3人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涉及概算评审项目需注册造价师参加。乙方不得收取所评估事项项目单位的任何费用。2.3乙方在接甲方询问后0.5小时做出电话回复,1小时内需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做出解答和回应,若甲方需要组织现场讨论。乙方需2小时内按要求组织项目团队成员到甲方指定地点,为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四、最高限制单价:15万元。五、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的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无。六、协议价格:按照本协议第十条的规定据实结算。七、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甲方根据2乙方主营业态,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采用直接选定方式确定)。八、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九、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胶州市十、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收费标准: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依下列收费办法计算。1.1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胶政发[2023]89号)的相关要求,具体付费标准见下表。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计费参考标准概算评审计费标准备注概算基准(亿元)≤0.30.31>19概算基准指项目申报概算额度的90%概算咨询取费指导标准按概算投资的1‰计取折扣后评审费(万元)0.6概算基准×0.2%2万元+(概算基准-1亿元)×0.1%151.2单个评审项目的单次委托费用上限不超过15万元。1.3按上述三项标准计费,纳入胶州市财力投资计划予以保3障,据实结算。2.乙方完成对应服务且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具体以财政部门最终拨付为准。付款方式为支票或银行转账。十一、框架协议期限:(2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十二、乙方清退规则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费用: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对有提供虚假报告、违反廉政工作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未按协议要求完成委托事项情节严重的,将承揽项目分包给他人的、被吊销、撤销资质等不良情况的。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4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十三、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启动补充征集程序:实1.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2.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3.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遵循合理规范、厉行节约、符合实际、利于工作的原则确定征集需求。征集需求的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应当全面、详细。2.甲方不得随意变更已经双方确认的成交结果。因不可抗力影响确需变更的,应与乙方协商一致提交相关集中采购机构核实后,变更成交结果并公告,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甲方在征集活动中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落实财政部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要求。4.甲方应当树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采购行为准则,严格90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纪律制度,严格履行约定义务。十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已经双方确认的成交结果。因不可抗力5影响确需变更的,应与甲方协商一致提交相关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核实后,变更成交结果并公告,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乙方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甲方更新备案;3.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规定,依法、规范、独立参与征集活动,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主动接受甲方管理,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接受相应管理措施。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的;4.2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4.3没有明确的诉求和佐证资料而进行虚假、恶意、重复质疑的;4.4恶意串通中标的;4.5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入围结果的,或者拒绝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4.6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协议,拒不履行协议义务的;4.7协议转包的;4.8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4.9拒不纠正违规、违约行为,拒不执行财政部门处罚措施6的;4.10向甲方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1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十六、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十七、联系方式1.甲方: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号政府机关大楼联系方式:0532-822882132.乙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胶州市中央公园创客广场26号楼办公906户联系方式:18153259836/18561538931(以下无正文)7(本页为签署页)甲方(公章):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署时间:205年12月30日男(公章):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署时间:202年12月30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