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运服务外包 垃圾清运采购合同公告(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3-SZYE-G2025-0060001
二、合同名称:淀山湖镇企业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83-SZYE-G2025-0060
四、项目名称:淀山湖镇企业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昆山市淀山湖镇府前路78号
联系方式:13913277493
供应商(乙方):昆山常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明星路1016号力托仓储中心602室
联系方式:13809066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淀山湖镇企业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外包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负责淀山湖镇企业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合同时间2年。
联系方式:1380906666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200240.00元
合同金额:420.02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06 17:0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淀山湖镇企业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外包项目合同.pdf
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淀山湖镇企业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外包项目(JSZC-320583-SZYE-G2025-0060)合同书二零二六年一月合同条款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昆山常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陈东华联系电话:13809066666根据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JSZC-320583-SZYE-G2025-0060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保洁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采购内容。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采购文件;③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合同期限:二年,2026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4日三、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万零贰佰肆拾元整(¥:4200240.00元),包括服务所需的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管理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运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付款方式:乙方按月度汇总并与处置方核对完成后申报清运量,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扣除当月相应的服务费用后结合乙方的完成内容按季度支付,考核办法详见合同后附件。甲方将预留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结束后退还。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付、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委托乙方清运垃圾期间,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处置垃圾,若因乙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服务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导致甲方委托第三方处置垃圾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按时做好费用的结算,甲方自接收到票据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上。3、甲方做好乙方垃圾清运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对乙方处理出现异常的情况,甲方根据考核办法有权视情况轻重对乙方进行反馈、责令整改、扣除支付款项等,并要求乙方赔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发现乙方有垃圾偷倒或加装其它垃圾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履行合同。2、乙方清运垃圾不得擅自另行处置,若发生此类情况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安全问题、环境问题及经济问题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使用车辆运输垃圾必须密闭装运,且沿途不得有垃圾洒落滴漏,杜绝二次污染。4、乙方应具备应付各类运输过程中突发情况的能力,确保垃圾能及时快捷的处理。5、遇省、市、区等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安全、优质地开展垃圾清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6、乙方负责作业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作业,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协调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包括工程结束后产生的纠纷)、及时发放员工工资、为员工缴纳保险等。若因此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7、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等乙方原因发生人身、财产、安全等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被任何第三方追究责任而遭受的扣款、罚金或者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8、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进场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全部配备到位等)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五、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卫生、及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实时接受监管等。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采购的服务要求,在乙方承诺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乙方应完成甲方所指定的垃圾清运且环保、安全符合规定视为合格(符合城管局对车辆运行路线及抛洒滴漏方面的要求,运输时间上合理安排不得扰民)。在考核过程中,甲方将对不符合规范的情况记录在案,并按考核规定扣分。3、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六、违约责任:1、乙方如将本项目再行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处理。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3、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其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规定赔付甲方造成的损失。①擅自清运各类易燃易爆以及有毒有害等垃圾情况的;②月累计发生3次以上企业投诉情况的;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影响甲方日常清运工作。八、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法律效力相同,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十一、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日期:日期:附件:考核办法(甲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1、检查与考核(1)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由乙方负责人员陪同甲方检查人员一起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2)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及时整改,同时乙方须主动联系甲方,在每月抽查检查考核得分表上签字确认,如若乙方不及时签字确认,甲方一律视为乙方默认甲方的考核得分。(3)甲方每月不定期抽查,同时每月汇总最终考核得分表,乙方每月最终考评得分为该月抽查考评得分。2、付款(1)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实际付款金额挂钩,考核总分100分。(2)核得分≥95分,全额拨付该季度服务费用。(3)考核得分90分(含)-95分(不含),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0.1%。(4)考核得分80分(含)-90分(不含),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0.2%。(5)考核得分70分(含)-80分(不含),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0.5%。乙方将被评定为昆山市淀山湖镇不诚信供应商,并上报有关部门。(6)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按要求处罚,并解除合同。3、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备注1垃圾清运1、垃圾清运使用车辆要符合相关要求:①必须使用专业运输的全封闭车辆;②驾驶员需具有相应的有效驾驶证件,并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车辆必须为符合交通运输要求的合法车辆,并配备GPS定位设备(未配备定位系统和未按甲方要求接入管理平台不得上路);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0分。2、运输车辆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时间运送清运垃圾。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5分。3、清运车辆收集运输中,文明驾驶,无抛洒、滴漏,车辆整洁美观。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5分。4、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或者堆放垃圾的,发现一次扣10分。5、按规定及时清运垃圾,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0分。①偷运垃圾:偷运非区域内垃圾至甲方指定地点的。6、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未按备案情况投入车辆及人员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2安全文明作业1、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服务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统一标志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机具操作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安全。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5分。2、垃圾清理现场未设置安全设施,或指示、警示、施工安全标志不健全的发现一次扣2分。3、偷倒垃圾清运完工后造成道路市政设施污染,发现一次扣5分。4、垃圾清运实施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3管理1、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垃圾的每次扣5分。2、服务区域内对特殊垃圾作业等,需要由专业人员施工或需报经检测部门检测的,需书面申请、上报,未上报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发生一次扣10分。3、私自承接其他垃圾清运工作并倒入甲方垃圾中转场地的,发现一次扣15分并负相关法律责任。4、清运垃圾管理须建立台帐、内部考核制度、维修制度、应急预案、巡查记录等,一个月更新一次,内容不完善或未及时上报的,每项扣1分。5、乙方未按向甲方安排报备的人员车辆进行作业,私自调换或缺岗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6.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后需做好培训签到和培训记录统计;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2分。7.要求在淀山湖设置项目部,项目经理常驻。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5分。8.未按投标文件要求应急响应的,发生一次扣5分9.道路安全行驶考核,如出现交通责任事故,闯红灯等行为,出现一次扣10分。4其他1、进入垃圾处理厂内清运垃圾时应当做到:①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②保持在场内安全驾驶,不得随意行驶;③保持低速进场,确保行驶安全;④禁烟禁火;⑤不影响企业正常工作。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2、进入垃圾处置场必须服从场地相关管理规定:①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②不得收纳本次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垃圾;③清运车辆进入垃圾处置场,应当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垃圾。未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3、乙方存在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5-10分。5投诉1、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每发生一起企业投诉,经甲方核实的扣5投诉2分;月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企业投诉经核实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2、经淀山湖镇环卫所等部门检查、抽査发现存在不规范运输行为的,第一次给予警告扣5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并扣10分;累计被检查发现3次及以上不规范清运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市民、网民投诉、或遭新闻媒体曝光(如民声110等)反映经査证属实参考上述处罚执行。)6奖赏针对服务区域内的清运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条加2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收运服务外包 垃圾清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