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 聚合氯化铝 高效除磷剂采购合同公告(宁城县污水处理服务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 CFZCNCS-G-F-250103-1-HT-2697722
二、合同名称: 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CFZCNCS-G-F-250103-1
四、项目名称: 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宁城县污水处理服务中心
地 址: 宁城县天义镇大明街东段
联系方式:04764269619
供应商(乙方):山东银尔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长山镇开元大道280号办公大楼103室
联系方式:135626485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聚合氯化铝( PAC )等)供应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43025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430.2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宁城县天义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PDF

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项目(二次)合同编号:CFZCNCS-G-F-250103-1甲方:宁城县污水处理服务中心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大明街东段乙方:山东银尔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长山镇开元大道280号办公大楼103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FZCNCS-G-F-250103-1)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1、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内容如下:提供污水处理药剂的运输、装卸、检测、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应急预案、售后等服务;同时供应污水处理药剂聚合氯化铝(PAC)、高效除磷剂、复合碳源、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阴离子PAM)、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磁粉。2、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1、服务期限:按甲方实际需求及时提供药剂供应等有关服务,直至所采购药剂供应服务完毕。2、服务地点: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3、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马主任0476-42696194、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尹经理13562648559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1、符合甲方招标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2、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按批次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4,302,500.00元(小写)肆佰叁拾万零贰仟伍佰伍元(大写)。七、付款时间及条件1、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按采购人实际用货数量,每实际到货验收合格后据实付款一次,支付供应的货物总价。注:聚合氯化铝(PAC)每次供货数量为30吨,复合碳源每次供货数量为30吨,高效除磷剂每次供货数量为30吨,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PAM)及磁粉按需求供货。2、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山东银尔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银行账号:376820100100145444八、相关货物交货时间1、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供货时间为准。22、交货地点:赤峰市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九、相关货物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十、相关货物运输及卸货要求1、运输方式:公路汽运。2、运输风险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卸货过程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十一、相关货物验收1、乙方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2、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要求乙方退换合格的货物。十二、违约条款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拒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货物参数、数量和服务内容,经检测或验收小组认定不符合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的,乙方按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整改需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的本次交货按未交货处理,甲方有权利向其他单位购买货品。3、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汽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三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3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宁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会仲裁。(二)向宁城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六、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宁城县污水处理服务中心(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宁城县天义镇联系电话:0476-4269619乙方:山东银尔科技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刻东岳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账号:376820100100145444联系电话:15689099666签订时间:2026年1月6日4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清单序号提供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吨)单价(元)总价(元)1聚合氯化铝(PAC)(1)外观: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2)氧化铝(A1203)的质量分数/%W28(3)盐基度/%20-98(4)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4(5)PH值(10g/L水溶液)3.5-5.0:(6)铁(Fe)的质量分数/%≤1.5(7)砷(As)的质量分数/%≤0.0006(8)铅(Pb)的质量分数/%0.0023001950.00585000.002高效除磷剂(1)外观:灰绿色固体粉剂:(2)有效成分(以氢氧化铝Ai(OH)3计的)质量分数≥24%;(3)不溶物的质量分数≤3.0%;(4)PH值(10g/L水溶液)2.0-5.03002350.00705000.003复合碳源(1)外观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2)p值4-9:(3)化学需氧量(CODcr)/mg/LW6.0×105:(4)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5)总磷(以P计)的质量分数/%≤0.006;(6)总氮(以N计)的质量分数/%≤0.03;(7)密度(20℃)/g/cm31.00-1.26;9302250.002092500.004聚丙烯酰胺(阴离子PAM)(1)外观: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2)相对分子质量W1200×104:(3)固含量(固体)%W88:(4)烯酰胺单体含量(干基)/%≤0.05:(5)溶解时间≤90min:(6)筛余物(1.00mm筛网)/%≤2:(7)筛余物(180um筛网)/%W88:(8)水不溶物/%≤1.0:(9)氯化物含量/%≤0.5:(10)硫酸盐含量/%≤1.03010000.00300000.005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1)外观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2)相对分子质量W800×104:(3)固含量/%W88;(4)阳离子度/%W40;(5)溶解时间(1g/)≤60min:(6)筛余物(1.40mm筛网)/%≤5:(7)筛余物(180um筛网)/%W85:(8)水不溶物/%≤0.3:(9)丙烯酰胺单体含量(干基)/%≤0.10。4013000.00520000.006磁粉(1)规格:磁铁矿粉100目:(2)密度≥4.4g/cm3:(3)磁性物含量W95%;(4)外在水分≤9%;1001000.00100000.00合计4302500.005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CFZCNCS-G-F-250103-1山东银尔科技有限公司:宁城县污水处理服务中心于2025年12月30日就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FZCNCS-G-F-250103-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U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合同包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污水处理厂药剂(聚合氯化铝(PAC)等)供应服务中标金额(元)4,302,500.00合计金额(大写):肆佰叁拾万零贰仟伍佰元整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0日-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服务 聚合氯化铝 高效除磷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