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保采购合同公告(扬中市新坝镇中心幼儿园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182-FW2025-07003
二、合同名称:消防设施维保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5-07003
四、项目名称:消防设施维保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扬中市新坝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方式:13645288290
供应商(乙方): 镇江朗安智慧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95290999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消防设施维保
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5-07003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预算: ¥8000.0
项目地点: 新坝镇新中北路96号
采购单位: 扬中市新坝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姓名: 扬中市新坝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电话: 1364528829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8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06 12:21
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pdf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建筑名称:扬中市新坝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消防维保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扬中市新坝镇中心幼儿园签订时间:2025年01月01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制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甲方:扬中市新坝镇中心幼儿园乙方:镇江朗安智慧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扬中市新坝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1、2、4、5、8、9、10、13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4、消防供水设施:5、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防排烟系统;8、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应急广播系统;10、消防专用电话;11、防火分隔设施(只限防火卷帘门的消防联动设备);12、消防电梯;13、灭火器(灭火器更换不在范围之内);14、泡沫灭火系统;15、气体灭火系统;16、细水雾灭火系统;17、干粉灭火系统;18、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无。三、维修保养期限: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如需更换材料及配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更换、维修。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1、本次维保协议签订有效期为1年,维修保养费用年度维保费为8000.00元整。(含税金1%)2、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分两次结算,合同签订后15日内付年度费用的50%,余款在合同每年年底(或约定期限内)付清。3、以上所列费用不含第三方检测费用,不含建筑消防设施及其更换的配件费用。七、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3-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注:1、乙方发现问题及隐患通知甲方整改,甲方不予解决则与乙方无关2、因自然灾害和人为原因导致的损失与乙方无关)。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八、消防设备维保的具体服务内容:1、消防供配电设施:强电检查消防电源箱、开关是否正常工作;双电源自动切换是否正常。当发生火灾时,照明电源是否自动断电,应急疏散指示灯是否正常亮着;24V电源模块控制电器是否正常工作。24V电源以下由维保单位负责检查和更换修理,24V电源以上由甲方电工负责检修。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主机、手报、层显、烟感、温感、喇叭以及设备连接的模块、线路等组成的完整系统,来控制整个消防的报警和水泵设备的启动,维保单位负责整个系统的检查和测试,有问题负责处理。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强电控制箱(柜)有一个电气火灾控制器,当发生火灾时,能自动报警并显示出准确位置以提醒监控人员及时作出正确处理。4、消防供水设施:是指由消防水库、消防喷淋、消防栓水泵、消防湿示报警阀、闸阀、消火栓、喷淋头、消防稳压泵、消防水箱以及管道组成的一个整体系统。5、消火栓: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消防水炮和消防接合器、管道控制阀以及消防管道连接。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喷淋水泵、湿示报警阀组(每组不超过800个点)、控制阀门、压力表、喷淋头、末端排水阀和稳压泵组成一个系统,由水压来控制水泵开启运转。7、消防机械排烟:机械排烟分为机械增压送风和机械排烟两个系统,当发生火灾时,机械增压送风会把室外的空气抽送到室内,再由机械排烟设备把室内的烟气送到室外,形成一进一出的顺流。设备一般分布在地下室和楼层屋面上,由消防自动报-4-警主机发布指示联动模块,从而与机械增压送风、机械排烟机连接。启动设备运转工作,维保单位负责检查和测试,更换弱电的系统模块,确保正常工作。如风机设备主机坏了,则由专用人员更换修理。8、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按消防规范设置,由消防应急电源控制箱输出,维保单位负责检查灯具等是否正常工作,并负责更换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灯。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灯的线路出现故障时,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和改换线路。9、应急广播系统:是指通过消防主机,发生火灾时自动报警并通知大家的,广播系统由消防主机、模块、线路及喇叭组成。背景音乐广播是由音乐主机和放大机组成。背景音乐和消防广播不属于同一个主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背景音乐的设备不在消防维保的范围内。10、消防专用电话:是指专用于消防,在每层和消防控制中心以及消防电梯设置的电话。11、防火分隔设施:一般是用砖墙分隔,在砖墙分隔中有防火门、防火卷帘以及挡火垂壁分隔,由消防报警主机通过模块来联动设备的工作运转。维保单位负责模块和主机的联动、检查和更换,至于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火垂壁等设备则由专业人员负责。12、消防电梯:电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电梯,另一种是消防电梯。消防电梯与消防控制中心用24V电源模块连接。消防电梯在发生火灾时:①消防电梯自动迫降到一楼;②电梯电话和消防中心连通。维保单位负责电梯迫降及消防电话的畅通,电梯故障则由专业人员负责。13、灭火器:定期对灭火器巡查,发现欠压及时通知甲方更换或充装。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扬中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1、合同签订,甲乙双方应对消防系统联动测试,确认消防系统完整、有效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正式交接。2、甲方应提供维保需-5一用的水、电、报警等竣工图纸及相应的电子版图纸。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负责人,并告知乙方,以便今后工作对接联系。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里方(盖章):乙方(章):镇江朗安智慧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地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中电大法定代表人:道239号委托代理人:wp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茅云林开户银行:电话:13914572816账号:开户银行: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110501010100003877922024年12月31日2年12月31日一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维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