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2026)
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 | 清扫服务
_、合同编号:11N47011060X202527602
二、合同名称: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116250010120000040-DFJW2025-FJ-078
四、项目名称: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
地址:玉皇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71-87032411
供应商(乙方):杭州景容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4-2-5号
联系方式:130937548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76991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主要内容:做好万松书院、爱情诗路区块、万松岭路绿化带、玉皇山景区、管理处辖区除九曜山北麓以外的所有山林等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含游步道、山林便道等)、绿地、草坪和水域以及城市家具、景区设施、公厕等的清卫保洁、园林垃圾清运等工作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_年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769912.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6年玉皇山、万松书院合同.pdf
26年玉皇山、万松书院合同.pdf
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甲方: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乙方:杭州景容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玉皇山路1号签订日期:2026年01月05日合同编号: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采购人)委托杭州景容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即成交人)对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项目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清卫保洁服务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互相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1年(自2026年02月01日至2027年01月31日)。(二)履行地点: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等区域,具体情况以现场勘查为准。(三)若合同期结束时,下一轮招投标还未完成,超出合同期部分的服务费按实际天数及考核结果结算。(四)服务期内,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采购。由此导致甲方额外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需要,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需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本合同规定执行。三、合同价款本合同清卫保洁费用为固定价格,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玖佰壹拾贰圆整(¥769912.00元)。其中公园日常保洁费用总价包干,总金额为761912元;因甲方工作需要,清卫人员配合承担本职工作外的园林养护等工作,甲方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后给予清卫人员发放的补贴按实发放,全年累计不超过8000元)。合同总价包括人员工资、加班工资、高温费、管理、培训、体检、服装、水费、电费、住宿费、交通费、办公费、好人好事奖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除服务费外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保洁期内的人工费用应根据最新的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作及时调整,但承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四、支付方式(一)服务费每月一结算。公园景点日常保洁费用为63492.67元/月,根据甲方相关管理办法给予清卫人员发放的补贴按实结算。每月15号前乙方上报结算上月具体费用,乙方开具经甲方认可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项材料、费用的凭证记录复印件及经甲方确认的月度考核报告,经甲方主管部门复核并考核无误后,办理相关服务费用的结算手续,甲方确认无误后汇款。(注: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规定:“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可不约定预付款”,故本项目无预付款)(二)扣款支付: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每月考核如有扣款,从当月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三)日常保洁服务费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物业管理及服务费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五、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一)清卫保洁范围及内容1.玉皇山景区(包括玉皇山山南景区)及管理处辖区内除九曜山、吴山景区以外的所有山林游步道、山林便道及两侧绿地可视范围内等区域的清卫保洁工作,总面积约14.3万平方米。其中山林绿带面积60296.8m2,玉皇山盘山公路及两侧绿带面积33840m2,游步道、停车场、休息亭、硬质铺装和景点等面积38347.9m2,山林便道面积10633.5m2。2.万松书院、爱情诗路区域、万松岭路绿带等区域的清卫保洁工作,总面积约7.38万平方米。其中公园景点绿地46383.5m2,水面892m2,硬质铺装19786.6m2,万松岭路(南山路至万松书院段)南侧绿带(含分车带)6722m2。3.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内公厕保洁:分别为紫来洞公厕、天龙寺公厕、五代石刻公厕、林海亭公厕、正谊堂公厕、芷兰轩公厕、毓秀阁公厕。4.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内的城市家具保洁:包括园椅、果壳箱、塑料垃圾桶、园灯、导游牌系列(导游牌、指路牌、景点说明牌)、电箱、音响、盘山公路反光镜等。(二)清卫保洁人员要求清卫人员岗位设置区域岗位数量工作时间林海亭广场→玉皇山检票亭→公共自行车点的道路及两侧绿带→林海亭公厕、游步道(林海亭起至第一个盘山公路止)游步道南复路入口处→老玉皇宫→老玉皇宫下坎游步道与盘山公路交叉口(包括五代石刻的公厕保洁、五代石刻)→紫来洞停车场、游步道(老玉皇宫至紫来洞停车场)玉皇山景区紫来洞两处平台保洁、紫来洞公厕保洁及至七星缸的游步道→七星缸景点和毛竹园、游步道(紫来洞停车场→山顶老票房的盘山公路)6:30—16:30用餐时间2玉皇山顶周边→天一池和山顶停车场(盘山公路)→紫来洞停车场(盘山公路)小时盘山公路(玉皇山正门口至紫来洞停车场)天龙寺、天龙寺侧门至停车场的保洁、望海亭保洁,游步道(天龙寺、白云庵门票和盘山公路间游步道)、八卦田15亩、171号县令碑樱花地→潜龙池平台→天真亭、天真山横路→吴越郊坛区域风景山林风景山林27:30—16:30用餐1小时万松书院公园入口处硬质铺装地至公园中轴线至大成殿7:00—17:00区域岗位数量工作时间区块出口处铺装地(兼顾殿内陈设擦洗))一万松师表用餐时间2万松书院公园出口处→芷来轩周边区域(含芷来轩公厕)→半池区域→于子山墓至书院的最东侧的山路→万世师表平台→万世师表西侧小路至石林至最西侧的园路小时万松书院毓秀阁区域至存成阁至见湖亭区域(包括毓秀阁公厕及阁内陈设擦洗)→可汲亭一观音殿至正谊堂下方止(包括涉及的两块水域及殿内陈设擦洗)7:00—17:00万松书院中轴线西侧,双照井区域,朱嘉雕塑区域及通往见湖亭的园路→正谊堂区域(包括出口停车场通往正谊堂、正谊堂公厕、堂内陈设、正谊堂通往见湖亭的园路)7:00—17:00万松书院万松岭路的爱情诗路区域清卫保洁及万松岭路(南山路万松岭路口-万松书院正门)东南侧绿地清卫保洁7:00—17:00万松书院杭州师范大学玉皇山校区景点区块保洁7:00—17:00全区域玉皇山景区(含风景山林)、万松书院区块班长6:30—17:00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时应确保日常清卫用工16工。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期间,乙方应加派保洁人员,以确保清卫保洁质量,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三)清卫保洁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安排至少1名清卫班长,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清卫保洁、督查、工作协调及各级抄告问题整改及保洁工作安排等。清卫班长必须每天在岗巡回检查,并记好工作台帐。清卫班长如不能到岗,必须向甲方管理人员请假。否则,按作业单位违约处理。2.清卫人员要做到四定(定人、定点、定范围、定责任),不得窜岗、缺岗和擅自离岗,交接班时间衔接到位。中午用餐需轮流安排。清卫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带服务证,礼貌待人;上班时间严禁迟到、早退、喝酒、打瞌睡、扎堆聊天,不可捡可乐瓶等可回收垃圾,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收费景区开门售票前半小时前清扫干净,园内要求做到五无,即无积水和淤泥,无果壳和纸屑,无瓶罐和包装袋,无残花败叶,无隔夜垃圾。山林游步道必须在每天早上7时前清扫干净,每天全面清扫两次并巡回保洁,清扫中不得使用箩筐等无盖工具。4.建筑物、构筑物上无积尘,无污泥,无蛛网虫尸、张贴、杂物,陈设擦洗及时。5.指路牌、导游牌、管理牌、门(廊)的匾额和楹联、雕塑、园椅、果壳箱、路灯、泛光照明等园内设施要定期安排擦洗,不得有积尘、污垢和蛛网。6.水面保持清洁,不得有漂浮物,对一些容器景观水如七星缸要做到定期换水,能见底的水体无沉积物,无观赏价值的水草必须及时清除。7.负责做好园路、游步道及绿化带内的落叶清扫和铺装地内的杂草清除工作。8.垃圾房(桶)要保洁及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清洗,内外壁无明显污垢,垃圾桶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垃圾清运后应及时打扫,果壳箱垃圾日产日清,山林果壳箱内的垃圾必须统一清理到垃圾房内。9.山林游步道两侧视线范围内有色垃圾必须清理干净。10.负责做好文保点内香灰、废烛和无关物品的清理工作。11.严格遵守公厕保洁和管理要求,公厕落实专人保洁、管理,保洁员须佩证上岗,公厕内不得销售卫生用品;公厕须提供免费手纸、洗手液(肥皂),随脏随扫,保洁质量达到八无:无尿迹(垢)、无粪迹(污渍)、无蛛网、无积水、无痰涕、无积尘、无臭气、无蝇蛆;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洗手龙头、水箱、水阀破损或漏水等设施损坏时需立即上报甲方,做到当天发现当天上报。小便器内放香丸,沟眼和管道保持畅通;在旺季或人流量较大的时候需在公厕内放置盘香等驱味品;公厕指向牌、公厕标牌及厕门男女标识牌等要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灰尘,不破损、残缺和歪斜;雨天或是潮湿天气,应在地面铺上防滑垫;公厕外环境(外墙起4米范围内)要求整洁,无晾晒衣物、堆放杂物等现象,无绿化植物枯死、无黄土裸露现象;工具间内工具摆放整齐,环境整洁。12.乙方负责购置统一工作服、工号牌、雨衣等,同时需购置清卫工具(如扫把、拖把、毛巾、清洁球、洗手液、卫生纸、垃圾袋等);负责配备公厕所需卫生纸、洗手液;负责公厕化粪池清粪工作;负责果壳箱破损内胆维修、更换,以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13.山林便道保洁要求定人定岗,每星期至少清扫两次,并确保保洁到位。14.乙方在安全工作、文明保洁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和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负责。15.清卫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山林防火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严格遵守甲方的山林防火制度和文物保护制度,主动积极地配合甲方做好山林火警和文物点破损、失窃等情况的上报工作。16.清卫人员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年龄要符合甲方上级部门考核要求,会说普通话。17.科学制订清卫人员管理制度,并不定期的召开管理例会,确保圆满完成清卫保洁任务。18.乙方须按照***门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政策聘用保洁人员,并将暂住证、身份证和劳务合同复印件交予甲方备案。19.乙方自行负责购置清卫工具(如扫帚、拖把、毛巾、卫生钳等)、工作牌等,确保清卫工作顺利开展。公厕化粪池的清粪工作,公厕洗手液、手纸,及公厕1000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配套设施的更换及添置。(四)保洁质量具体要求1.园内要求做到五无,即道路无积水和无淤泥,无果壳和纸屑,无瓶罐和包装袋,无残花败叶,无隔夜垃圾;做到建筑物、构筑物上无积尘,无污泥,无蛛网虫尸、张贴、杂物,陈设及城市家具擦洗保洁及时。每天全面巡回清扫和保洁,清扫中不得使用箩筐、塑料袋等工具或是影响公园景观的工具(如红色水桶等)。2.清卫人员要做到四定(定人、定点、定范围、定责任),确保日常清卫用工和季节性用工,在上班期间不得窜岗,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中午用餐需轮流安排。3.景区内陈设擦洗及时,指路牌、导游牌、管理牌、门(廊)的匾额和楹联、雕塑、园椅、果壳箱、路灯、泛光照明、假山、石像等园内设施要定期安排擦洗,不得有积尘、污垢和蛛网,假山内不得有有色垃圾和杂物堆放。果壳箱、栏杆、侧石等设施应保持清洁,无乱涂乱画。4.景区内果壳箱内的垃圾收集后丢入垃圾厢房需要进行垃圾分类,且果壳箱要求每天套袋,如垃圾袋满过果壳箱的2∕3时应该及时更换垃圾袋,垃圾日产日清,无隔夜垃圾。保洁员做好垃圾分类的清捡工作。5.清卫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礼貌待人;上班时间严禁喝酒、打瞌睡和扎堆聊天;不可捡可乐瓶等可回收垃圾,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水面保持清洁,不得有漂浮物,水中杂物垃圾及时打捞,能见底的水体无沉积物,无观赏价值的水草必须及时清除。7.道路保洁中,做到每天全面巡回清扫和保洁,做到保洁范围内(路面、绿化带)无有色垃圾、无杂物堆放。8.垃圾房(桶)要保洁及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清洗,内外壁无明显污垢,垃圾桶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垃圾清运后应及时打扫,果壳箱垃圾日产日清,不可用萝筐等代替。清扫保洁工具按规定摆放,不可随意丢放,做到工具不离手。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严禁出现杂色垃圾桶。9.遇有重大活动或抗台、抗雪等突发事件,必须无条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遇台风后,应于1小时内保证道路整洁、畅通。遇大雪、冰冻天气,应及时清扫路面积雪,铲除冰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各类灾害性天气有应急预案,并自备相关保洁工具(如铁锹、扫把、雨衣、雨鞋等)。道路发生行道树倒伏,应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12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堵塞交通,2小时内予以清除。遇到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按照甲方要求增加清卫人员。10.严格遵守公厕保洁和管理要求,公厕24小时开放,16小时保洁,并在保洁时段内落实专人保洁、管理,保洁员须佩证上岗,公厕内不得销售卫生用品;公厕须提供免费手纸、洗手液(肥皂),随脏随扫,保洁质量达到八无:无尿迹(垢)、无粪迹(污渍)、无蛛网、无积水、无痰涕、无积尘、无臭气、无蝇蛆;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洗手龙头、水箱、水阀破损或漏水等设施损坏时需立即上报甲方,做到当天发现当天上报。小便器内放香丸,沟眼和管道保持畅通;在旺季或人流量较大的时候需在公厕内放置盘香等驱味品;公厕指向牌、公厕标牌及厕门男女标识牌等要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灰尘,不破损、残缺和歪斜;雨天或是潮湿天气,应在地面铺上防滑垫;公厕外环境(外墙起4米范围内)要求整洁,无晾晒衣物、堆放杂物等现象,无绿化植物枯死、无黄土裸露现象;工具间内工具摆放整齐,环境整洁。六、安全生产(一)乙方在安全工作、文明保洁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作业单位负责。乙方聘用的清卫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工作时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上下班过程中的交通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按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必须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等的规定合法用工并办理保险,并按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的标准向派出人员支付工资。如发生薪资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劳资纠纷、工伤、意外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三)乙方劳务的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在道路作业过程中,必须穿反光衣。七、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办法(一)质量标准:定点定岗派遣的保洁员需有清卫保洁作业经验,熟练操作的保洁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二)验收标准:乙方派遣的保洁员及其保洁作业,必须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由甲方现场验收签字确定。八、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和制定相关的保洁制度,并督促乙方执行。2.甲方有权指导乙方开展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追究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标准(要求)的违约责任。3.甲方有权结合市、区检查和处查的情况,按照区局、管理处最新《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最佳最差公园(景区)、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道路分类保洁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杭州市区公共厕所分类管理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奖惩。4.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或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严格按照《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和《景区保洁标准》进行景区保洁。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清卫保洁制度,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乙方聘用的保洁人员,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关心职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严格按照杭州市最新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必须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五金一险”须在杭州本地缴纳,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必须足额支付加班费,保洁人员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必须确保按月发放。如因违法、违规造成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由乙方(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作警告处理。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劳资纠纷、工伤、意外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员工身份信息,为保洁人员交付必要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人身意外保险、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复印件。5.在合同期间,每人每月保洁费应根据最新的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作及时调整,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须按照《杭州市外来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聘用保洁人员,在和甲方签订保洁合同一个月期限内,将聘用保洁人员暂住证、身份证和劳务合同复印件交予甲方备案,乙方在保洁合同期间更换保洁人员,及时将更新保洁人员的暂住证、身份证和劳务合同复印件交予甲方备案。7.乙方聘用的保洁人员须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无残疾,年龄符合甲方上级部门考核要求,会说普通话。8.在双休日、国定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期间,乙方须全力做好清卫保洁工作,必要时增加保洁人员。9.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用房产生的水费、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按照每月20元/间结算。电费按实际使用电量(以电表读数为准)乘以单价进行结算,其中单价参照杭州市电力局公布的同期收费标准收取,如有政策改动,再做相应调整。10.为确保高质量的完成该保洁服务项目,乙方应根据公园景点的特点及面积配备便捷先进保洁作业器械。九、违约责任及承担(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检查抄告问题每条扣款200元,数字城管抄告问题每条扣款200元,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双最”检查抄告问题每条扣款500元,市园文局“双最”检查抄告问题,每条扣款800元,处查问题每条扣款100元至300元,以上抄告问题视情节严重可加重扣款比例。(二)乙方被有关部门或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有责投诉和反映(有书面依据)并对甲方产生严重影响的,每个问题应扣款1000元至2000元,并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三)乙方现场负责人到岗率100%,且手机24小时开机。负责人缺岗每次扣款1000元;乙方保洁人员连续三天(或以上)缺岗,扣款按每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缺岗天数的标准扣除。(四)“双最”公园评比活动中由于清卫保洁原因名次靠后,排名末三位的每次扣款1万。年度排名末三位,扣3万元至5万元。(五)乙方聘用保洁人员超过一个月以上,未按《劳动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方一经查实,每人每次扣500元,同时乙方聘用的保洁人员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均与甲方无关。(六)乙方聘用保洁人员因非甲方责任到甲方单位闹事、威胁等,一经甲方查实,视情节严重情况扣款2000元至5000元。(七)乙方聘用的保洁人员年龄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一经甲方查实,保洁人员超龄,每人每次100元,同时必须在10天内替换符合甲方年龄要求的保洁员,未按要求、时间替换的,每次再追扣500元。(八)市级以上的各类保障任务,中央、省、市级检查时,发现问题,未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整改,根据问题情节轻重处罚2000元至5000元。(九)乙方未能提供符合景区要求能进入公园的小型、便捷垃圾清运车,汽油落叶吹风机及高压水枪式冲洗车辆将由甲方负责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该项目人员,一经甲方发现并核实,每次扣1000元至2000元。(十一)该服务项目人员擅自离岗,一经甲方查实,每次每人扣100元至300元。(十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十三)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对甲方的通知逾期未响应,甲方自行安排人员完成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其他费用承担乙方负责购置统一工作服、工号牌、雨衣等,同时需购置清卫工具(如扫把、拖把、毛巾、清洁球、洗手液、卫生纸、垃圾袋等);负责配备公厕所需卫生纸、洗手液;负责公厕化粪池清粪工作(全年至少2次);负责购置安装及更换安装成本单价为1000元以内(含1000元)公厕洁具用品,负责果壳箱破损内胆维修更换、垃圾桶破损的更换等,各类活动中所需垃圾桶的添置及支付公厕除臭费用;以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十一、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履行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方式(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合同中甲乙双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四)本合同一式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杭州市玉皇山路1号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9号中河大厦7楼701室邮编:310000邮编:310000电话:0571-87032411电话:0571-86733760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南山支行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账号:3301040160018331093账号:201000062322910签约时间:2026年01月05日签约地点:杭州市玉皇山路1号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甲方: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乙方:杭州景容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玉皇山路1号签订日期:2026年01月05日合同编号: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采购人)委托杭州景容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即成交人)对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清卫保洁服务项目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清卫保洁服务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互相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1年(自2026年02月01日至2027年01月31日)。(二)履行地点: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爱情诗路等区域,具体情况以现场勘查为准。(三)若合同期结束时,下一轮招投标还未完成,超出合同期部分的服务费按实际天数及考核结果结算。(四)服务期内,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采购。由此导致甲方额外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需要,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需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本合同规定执行。三、合同价款本合同清卫保洁费用为固定价格,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玖佰壹拾贰圆整(¥769912.00元)。其中公园日常保洁费用总价包干,总金额为761912元;因甲方工作需要,清卫人员配合承担本职工作外的园林养护等工作,甲方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后给予清卫人员发放的补贴按实发放,全年累计不超过8000元)。合同总价包括人员工资、加班工资、高温费、管理、培训、体检、服装、水费、电费、住宿费、交通费、办公费、好人好事奖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除服务费外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保洁期内的人工费用应根据最新的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作及时调整,但承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四、支付方式(一)服务费每月一结算。公园景点日常保洁费用为63492.67元/月,根据甲方相关管理办法给予清卫人员发放的补贴按实结算。每月15号前乙方上报结算上月具体费用,乙方开具经甲方认可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项材料、费用的凭证记录复印件及经甲方确认的月度考核报告,经甲方主管部门复核并考核无误后,办理相关服务费用的结算手续,甲方确认无误后汇款。(注: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规定:“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可不约定预付款”,故本项目无预付款)(二)扣款支付: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每月考核如有扣款,从当月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三)日常保洁服务费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物业管理及服务费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五、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一)清卫保洁范围及内容1.玉皇山景区(包括玉皇山山南景区)及管理处辖区内除九曜山、吴山景区以外的所有山林游步道、山林便道及两侧绿地可视范围内等区域的清卫保洁工作,总面积约14.3万平方米。其中山林绿带面积60296.8m2,玉皇山盘山公路及两侧绿带面积33840m2,游步道、停车场、休息亭、硬质铺装和景点等面积38347.9m2,山林便道面积10633.5m2。2.万松书院、爱情诗路区域、万松岭路绿带等区域的清卫保洁工作,总面积约7.38万平方米。其中公园景点绿地46383.5m2,水面892m2,硬质铺装19786.6m2,万松岭路(南山路至万松书院段)南侧绿带(含分车带)6722m2。3.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内公厕保洁:分别为紫来洞公厕、天龙寺公厕、五代石刻公厕、林海亭公厕、正谊堂公厕、芷兰轩公厕、毓秀阁公厕。4.玉皇山景区、万松书院内的城市家具保洁:包括园椅、果壳箱、塑料垃圾桶、园灯、导游牌系列(导游牌、指路牌、景点说明牌)、电箱、音响、盘山公路反光镜等。(二)清卫保洁人员要求清卫人员岗位设置区域岗位数量工作时间林海亭广场→玉皇山检票亭→公共自行车点的道路及两侧绿带→林海亭公厕、游步道(林海亭起至第一个盘山公路止)游步道南复路入口处→老玉皇宫→老玉皇宫下坎游步道与盘山公路交叉口(包括五代石刻的公厕保洁、五代石刻)→紫来洞停车场、游步道(老玉皇宫至紫来洞停车场)玉皇山景区紫来洞两处平台保洁、紫来洞公厕保洁及至七星缸的游步道→七星缸景点和毛竹园、游步道(紫来洞停车场→山顶老票房的盘山公路)6:30—16:30用餐时间2玉皇山顶周边→天一池和山顶停车场(盘山公路)→紫来洞停车场(盘山公路)小时盘山公路(玉皇山正门口至紫来洞停车场)天龙寺、天龙寺侧门至停车场的保洁、望海亭保洁,游步道(天龙寺、白云庵门票和盘山公路间游步道)、八卦田15亩、171号县令碑樱花地→潜龙池平台→天真亭、天真山横路→吴越郊坛区域风景山林风景山林27:30—16:30用餐1小时万松书院公园入口处硬质铺装地至公园中轴线至大成殿7:00—17:00区域岗位数量工作时间区块出口处铺装地(兼顾殿内陈设擦洗))一万松师表用餐时间2万松书院公园出口处→芷来轩周边区域(含芷来轩公厕)→半池区域→于子山墓至书院的最东侧的山路→万世师表平台→万世师表西侧小路至石林至最西侧的园路小时万松书院毓秀阁区域至存成阁至见湖亭区域(包括毓秀阁公厕及阁内陈设擦洗)→可汲亭一观音殿至正谊堂下方止(包括涉及的两块水域及殿内陈设擦洗)7:00—17:00万松书院中轴线西侧,双照井区域,朱嘉雕塑区域及通往见湖亭的园路→正谊堂区域(包括出口停车场通往正谊堂、正谊堂公厕、堂内陈设、正谊堂通往见湖亭的园路)7:00—17:00万松书院万松岭路的爱情诗路区域清卫保洁及万松岭路(南山路万松岭路口-万松书院正门)东南侧绿地清卫保洁7:00—17:00万松书院杭州师范大学玉皇山校区景点区块保洁7:00—17:00全区域玉皇山景区(含风景山林)、万松书院区块班长6:30—17:00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时应确保日常清卫用工16工。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期间,乙方应加派保洁人员,以确保清卫保洁质量,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三)清卫保洁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安排至少1名清卫班长,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清卫保洁、督查、工作协调及各级抄告问题整改及保洁工作安排等。清卫班长必须每天在岗巡回检查,并记好工作台帐。清卫班长如不能到岗,必须向甲方管理人员请假。否则,按作业单位违约处理。2.清卫人员要做到四定(定人、定点、定范围、定责任),不得窜岗、缺岗和擅自离岗,交接班时间衔接到位。中午用餐需轮流安排。清卫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带服务证,礼貌待人;上班时间严禁迟到、早退、喝酒、打瞌睡、扎堆聊天,不可捡可乐瓶等可回收垃圾,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收费景区开门售票前半小时前清扫干净,园内要求做到五无,即无积水和淤泥,无果壳和纸屑,无瓶罐和包装袋,无残花败叶,无隔夜垃圾。山林游步道必须在每天早上7时前清扫干净,每天全面清扫两次并巡回保洁,清扫中不得使用箩筐等无盖工具。4.建筑物、构筑物上无积尘,无污泥,无蛛网虫尸、张贴、杂物,陈设擦洗及时。5.指路牌、导游牌、管理牌、门(廊)的匾额和楹联、雕塑、园椅、果壳箱、路灯、泛光照明等园内设施要定期安排擦洗,不得有积尘、污垢和蛛网。6.水面保持清洁,不得有漂浮物,对一些容器景观水如七星缸要做到定期换水,能见底的水体无沉积物,无观赏价值的水草必须及时清除。7.负责做好园路、游步道及绿化带内的落叶清扫和铺装地内的杂草清除工作。8.垃圾房(桶)要保洁及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清洗,内外壁无明显污垢,垃圾桶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垃圾清运后应及时打扫,果壳箱垃圾日产日清,山林果壳箱内的垃圾必须统一清理到垃圾房内。9.山林游步道两侧视线范围内有色垃圾必须清理干净。10.负责做好文保点内香灰、废烛和无关物品的清理工作。11.严格遵守公厕保洁和管理要求,公厕落实专人保洁、管理,保洁员须佩证上岗,公厕内不得销售卫生用品;公厕须提供免费手纸、洗手液(肥皂),随脏随扫,保洁质量达到八无:无尿迹(垢)、无粪迹(污渍)、无蛛网、无积水、无痰涕、无积尘、无臭气、无蝇蛆;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洗手龙头、水箱、水阀破损或漏水等设施损坏时需立即上报甲方,做到当天发现当天上报。小便器内放香丸,沟眼和管道保持畅通;在旺季或人流量较大的时候需在公厕内放置盘香等驱味品;公厕指向牌、公厕标牌及厕门男女标识牌等要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灰尘,不破损、残缺和歪斜;雨天或是潮湿天气,应在地面铺上防滑垫;公厕外环境(外墙起4米范围内)要求整洁,无晾晒衣物、堆放杂物等现象,无绿化植物枯死、无黄土裸露现象;工具间内工具摆放整齐,环境整洁。12.乙方负责购置统一工作服、工号牌、雨衣等,同时需购置清卫工具(如扫把、拖把、毛巾、清洁球、洗手液、卫生纸、垃圾袋等);负责配备公厕所需卫生纸、洗手液;负责公厕化粪池清粪工作;负责果壳箱破损内胆维修、更换,以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13.山林便道保洁要求定人定岗,每星期至少清扫两次,并确保保洁到位。14.乙方在安全工作、文明保洁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和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负责。15.清卫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山林防火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严格遵守甲方的山林防火制度和文物保护制度,主动积极地配合甲方做好山林火警和文物点破损、失窃等情况的上报工作。16.清卫人员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年龄要符合甲方上级部门考核要求,会说普通话。17.科学制订清卫人员管理制度,并不定期的召开管理例会,确保圆满完成清卫保洁任务。18.乙方须按照***门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政策聘用保洁人员,并将暂住证、身份证和劳务合同复印件交予甲方备案。19.乙方自行负责购置清卫工具(如扫帚、拖把、毛巾、卫生钳等)、工作牌等,确保清卫工作顺利开展。公厕化粪池的清粪工作,公厕洗手液、手纸,及公厕1000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配套设施的更换及添置。(四)保洁质量具体要求1.园内要求做到五无,即道路无积水和无淤泥,无果壳和纸屑,无瓶罐和包装袋,无残花败叶,无隔夜垃圾;做到建筑物、构筑物上无积尘,无污泥,无蛛网虫尸、张贴、杂物,陈设及城市家具擦洗保洁及时。每天全面巡回清扫和保洁,清扫中不得使用箩筐、塑料袋等工具或是影响公园景观的工具(如红色水桶等)。2.清卫人员要做到四定(定人、定点、定范围、定责任),确保日常清卫用工和季节性用工,在上班期间不得窜岗,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中午用餐需轮流安排。3.景区内陈设擦洗及时,指路牌、导游牌、管理牌、门(廊)的匾额和楹联、雕塑、园椅、果壳箱、路灯、泛光照明、假山、石像等园内设施要定期安排擦洗,不得有积尘、污垢和蛛网,假山内不得有有色垃圾和杂物堆放。果壳箱、栏杆、侧石等设施应保持清洁,无乱涂乱画。4.景区内果壳箱内的垃圾收集后丢入垃圾厢房需要进行垃圾分类,且果壳箱要求每天套袋,如垃圾袋满过果壳箱的2∕3时应该及时更换垃圾袋,垃圾日产日清,无隔夜垃圾。保洁员做好垃圾分类的清捡工作。5.清卫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礼貌待人;上班时间严禁喝酒、打瞌睡和扎堆聊天;不可捡可乐瓶等可回收垃圾,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水面保持清洁,不得有漂浮物,水中杂物垃圾及时打捞,能见底的水体无沉积物,无观赏价值的水草必须及时清除。7.道路保洁中,做到每天全面巡回清扫和保洁,做到保洁范围内(路面、绿化带)无有色垃圾、无杂物堆放。8.垃圾房(桶)要保洁及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清洗,内外壁无明显污垢,垃圾桶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垃圾清运后应及时打扫,果壳箱垃圾日产日清,不可用萝筐等代替。清扫保洁工具按规定摆放,不可随意丢放,做到工具不离手。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严禁出现杂色垃圾桶。9.遇有重大活动或抗台、抗雪等突发事件,必须无条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遇台风后,应于1小时内保证道路整洁、畅通。遇大雪、冰冻天气,应及时清扫路面积雪,铲除冰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各类灾害性天气有应急预案,并自备相关保洁工具(如铁锹、扫把、雨衣、雨鞋等)。道路发生行道树倒伏,应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12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堵塞交通,2小时内予以清除。遇到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按照甲方要求增加清卫人员。10.严格遵守公厕保洁和管理要求,公厕24小时开放,16小时保洁,并在保洁时段内落实专人保洁、管理,保洁员须佩证上岗,公厕内不得销售卫生用品;公厕须提供免费手纸、洗手液(肥皂),随脏随扫,保洁质量达到八无:无尿迹(垢)、无粪迹(污渍)、无蛛网、无积水、无痰涕、无积尘、无臭气、无蝇蛆;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洗手龙头、水箱、水阀破损或漏水等设施损坏时需立即上报甲方,做到当天发现当天上报。小便器内放香丸,沟眼和管道保持畅通;在旺季或人流量较大的时候需在公厕内放置盘香等驱味品;公厕指向牌、公厕标牌及厕门男女标识牌等要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灰尘,不破损、残缺和歪斜;雨天或是潮湿天气,应在地面铺上防滑垫;公厕外环境(外墙起4米范围内)要求整洁,无晾晒衣物、堆放杂物等现象,无绿化植物枯死、无黄土裸露现象;工具间内工具摆放整齐,环境整洁。六、安全生产(一)乙方在安全工作、文明保洁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作业单位负责。乙方聘用的清卫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工作时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上下班过程中的交通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按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必须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等的规定合法用工并办理保险,并按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的标准向派出人员支付工资。如发生薪资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劳资纠纷、工伤、意外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三)乙方劳务的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在道路作业过程中,必须穿反光衣。七、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办法(一)质量标准:定点定岗派遣的保洁员需有清卫保洁作业经验,熟练操作的保洁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二)验收标准:乙方派遣的保洁员及其保洁作业,必须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由甲方现场验收签字确定。八、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和制定相关的保洁制度,并督促乙方执行。2.甲方有权指导乙方开展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追究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标准(要求)的违约责任。3.甲方有权结合市、区检查和处查的情况,按照区局、管理处最新《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最佳最差公园(景区)、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道路分类保洁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杭州市区公共厕所分类管理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奖惩。4.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或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严格按照《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和《景区保洁标准》进行景区保洁。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清卫保洁制度,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乙方聘用的保洁人员,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关心职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严格按照杭州市最新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必须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五金一险”须在杭州本地缴纳,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必须足额支付加班费,保洁人员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必须确保按月发放。如因违法、违规造成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由乙方(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作警告处理。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劳资纠纷、工伤、意外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员工身份信息,为保洁人员交付必要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人身意外保险、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复印件。5.在合同期间,每人每月保洁费应根据最新的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作及时调整,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须按照《杭州市外来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聘用保洁人员,在和甲方签订保洁合同一个月期限内,将聘用保洁人员暂住证、身份证和劳务合同复印件交予甲方备案,乙方在保洁合同期间更换保洁人员,及时将更新保洁人员的暂住证、身份证和劳务合同复印件交予甲方备案。7.乙方聘用的保洁人员须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无残疾,年龄符合甲方上级部门考核要求,会说普通话。8.在双休日、国定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期间,乙方须全力做好清卫保洁工作,必要时增加保洁人员。9.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用房产生的水费、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按照每月20元/间结算。电费按实际使用电量(以电表读数为准)乘以单价进行结算,其中单价参照杭州市电力局公布的同期收费标准收取,如有政策改动,再做相应调整。10.为确保高质量的完成该保洁服务项目,乙方应根据公园景点的特点及面积配备便捷先进保洁作业器械。九、违约责任及承担(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检查抄告问题每条扣款200元,数字城管抄告问题每条扣款200元,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双最”检查抄告问题每条扣款500元,市园文局“双最”检查抄告问题,每条扣款800元,处查问题每条扣款100元至300元,以上抄告问题视情节严重可加重扣款比例。(二)乙方被有关部门或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有责投诉和反映(有书面依据)并对甲方产生严重影响的,每个问题应扣款1000元至2000元,并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三)乙方现场负责人到岗率100%,且手机24小时开机。负责人缺岗每次扣款1000元;乙方保洁人员连续三天(或以上)缺岗,扣款按每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缺岗天数的标准扣除。(四)“双最”公园评比活动中由于清卫保洁原因名次靠后,排名末三位的每次扣款1万。年度排名末三位,扣3万元至5万元。(五)乙方聘用保洁人员超过一个月以上,未按《劳动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方一经查实,每人每次扣500元,同时乙方聘用的保洁人员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均与甲方无关。(六)乙方聘用保洁人员因非甲方责任到甲方单位闹事、威胁等,一经甲方查实,视情节严重情况扣款2000元至5000元。(七)乙方聘用的保洁人员年龄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一经甲方查实,保洁人员超龄,每人每次100元,同时必须在10天内替换符合甲方年龄要求的保洁员,未按要求、时间替换的,每次再追扣500元。(八)市级以上的各类保障任务,中央、省、市级检查时,发现问题,未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整改,根据问题情节轻重处罚2000元至5000元。(九)乙方未能提供符合景区要求能进入公园的小型、便捷垃圾清运车,汽油落叶吹风机及高压水枪式冲洗车辆将由甲方负责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该项目人员,一经甲方发现并核实,每次扣1000元至2000元。(十一)该服务项目人员擅自离岗,一经甲方查实,每次每人扣100元至300元。(十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十三)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对甲方的通知逾期未响应,甲方自行安排人员完成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其他费用承担乙方负责购置统一工作服、工号牌、雨衣等,同时需购置清卫工具(如扫把、拖把、毛巾、清洁球、洗手液、卫生纸、垃圾袋等);负责配备公厕所需卫生纸、洗手液;负责公厕化粪池清粪工作(全年至少2次);负责购置安装及更换安装成本单价为1000元以内(含1000元)公厕洁具用品,负责果壳箱破损内胆维修更换、垃圾桶破损的更换等,各类活动中所需垃圾桶的添置及支付公厕除臭费用;以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十一、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履行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方式(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合同中甲乙双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四)本合同一式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杭州市玉皇山路1号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9号中河大厦7楼701室邮编:310000邮编:310000电话:0571-87032411电话:0571-86733760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南山支行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账号:3301040160018331093账号:201000062322910签约时间:2026年01月05日签约地点:杭州市玉皇山路1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卫保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