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 劳务费 人工费采购合同公告(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2026)
夏津县郑保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项目名称:夏津县郑保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DZSXJGC-202500510001
合同编号:DZSXJGC-202500510001001、DZSXJGC-202500510001002
三、合同订立信息:
一标段:
建设单位
承包人
承包人地址
合同金额(元)
合同期限
签约时间
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9号
5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 日历天完成初稿,至项目服务完成。
2026年1月4日
二标段:
建设单位
承包人
承包人地址
合同金额(元)
合同期限
签约时间
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花园社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 605
300000.00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且收到招标人发出的项目启动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稿,至项目服务完成。
2026年1月4日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夏津县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534-3319879
2.代理机构:夏津县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夏津县银山北街39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34-3319396
一标段合同.pdf二标段合同.pdf
发布人:夏津县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1月8日
项目编号:DZSXJGC-20250051000100160103夏津县郑保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项目(一标段)咨询服务合同甲方(招标人):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7MAC234809R乙方(中标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94A2TJZK签订时间:2026年1月4日合同条款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甲方)所需夏津县郑保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项目(一标段)经夏津县全过程项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DZSXJGC-202500510001001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甲方确定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单位。为保证招标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项目内容1.服务名称:夏津县郑保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项目(一标段)2.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详见合同正文“二、”3.服务地点:德州市夏津县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完成初稿,至项目服务完成。二、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服务内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需依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要点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进行编制,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基本情况、项目分析、工作目标、空间布局优化、整治项目安排、实施进度计划、实施保障、实施效益和风险分析、创新措施及建议等方面。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范深度要求,满足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及招标人要求。三、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约定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含人员费、调研费、编制费、评审配合费、税金等),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2.费用明细:现状调研费及分析评价费、方案编制费、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及材料打印费、其他费用等。3.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济南文东支行-账号:612210611四、付款方式①方案经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②实施方案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③实施方案上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并经专家评审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④农发行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剩余10%款项,经项目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后无息付清。甲方支付款项给乙方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发票,并以此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如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付款。如因乙方发票原因使甲方受到处罚或遭受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受到处罚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并以上述金额为基数向甲方支付双倍赔偿金,上述所有赔偿金甲方可在乙方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五、履约验收1.乙方提交成果后,甲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审核,若发现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需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2.甲方组织县、市、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时,乙方需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答疑,直至成果通过审查;3.验收合格标准:拿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通过意见”或正式批复文件,视为验收合格。4.对项目验收发生的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与质量,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对不符合约定的成果提出整改要求;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10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3.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4.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2-出相应变动直至取消项目。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6.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8.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承接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接的全部服务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第三人。5.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8.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10.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灭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11.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八、履约保证金-3一无。九、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5.乙方认可甲方有权自应付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的,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已实际发生的成本。7.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疫情、政策重大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履行部分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价款(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8.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交付的咨询服务成果(包括文本、图表、数据库)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用于本项目的实施、报批、宣传(无需额外支付费用)。272.乙方享有成果的署名权(可在成果封面注明“编制单位:乙方名称”),但不得将成果用于其他项目或转让给第三方。3.乙方保证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其独立享有或已获得合法授权,若因知识产权纠纷导致甲方被追责,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诉讼费、赔偿金等)。十一、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停止资金支付并收回项目剩余的资金:(1)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转包给他人的;(2)乙方不按指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甲方责令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3)甲方提出查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原始凭证要求后乙方拒不提供的,或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重失实或原始凭证存在伪造、变造等虚假情况:(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服务能力丧失,或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5)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的服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致使甲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3.除合同解除外,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履行完毕;(2)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5)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的。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5-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四、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_夏津县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夏津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项目购买文件及附件(含答疑);2.成交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3.成交承接主体在确定承接主体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4.成交通知书;5.本合同附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66来信函)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十六、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6-一份,采购人将合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4.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十七、合同附件1.服务内容;2.服务费用明细表;3.项目组成员汇总。甲方: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乙方: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章)住所:德州市夏津县有限公司(公章)住所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9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6年1月4日签订日期:2026年1月4日附件1:服务内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需依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要点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进行编制,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基本情况、项目分析工作目标、空间布局优化、整治项目安排、实施进度计划、实施保障、实施效益和风险分析、创新措施及建议等方面。59附件2:服务费用明细表序号费用类别咨询费(万元)备注1劳务费30.1一1.1人工费27.1一1.2办公费3一2调研费用8.8一2.1勘察费3一2.2差旅费2—2.3交通费3.8一3其他费用11.1—3.1规划文件编制2.6一3.2后续服务费8.5—4合计50附件3:项目组成员汇总表序岗位姓名年身份证号号学历注册执业资格职称在建龄专业备所在单位1情况注工程师李文娟情况370105197611262126工程技术应国土空间49国土空间本科注册城乡规划师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用研究员规划有限公司2所长张东升371202198011024310正高级工程45正高级工程研究生注册城乡规划师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土地规划师有限公司一3工程师王振坡412827198807061559国土空间研究生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37国土空间注册城乡规划师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规划有限公司一一4工程师王亭亭******************35研究生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人文地理—有限公司—一5工程师王轲371326198806202818国土空间37研究生国土空间注册城乡规划师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规划有限公司-6蒋尚歧工程师******************27研究生国土空间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规划有限公司一7工程师崔霞******************28国土空间研究生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规划有限公司—8工程师吕以文注册公用设备工37010219780208413247本科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电气工程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程师有限公司一9工程师张郭艳65400119820520452343研究生注册土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编号:DZSXJGC-202500510001002夏津县郑保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项目(二标段)咨询服务合同甲方(招标人):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7MAC234809R乙方(中标单位):山东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668071511Q签订时间:2026年1月4日1合同条款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甲方)所需夏津县郑保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经夏津县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DZSXJGC-202500510001002(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甲方确定山东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单位。为保证招标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项目内容1.服务名称:夏津县郑保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项目(二标段)2.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详见下表3.服务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郑保屯镇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且收到招标人发出的项目启动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稿,至项目服务完成。二、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梳理项目资源,对接上级政策,策划高质量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1.全程参与配合实施方案产业导入板块谋划设计,并配合提供测算。2.参与指导实施方案整体资金拼盘设计和总体平衡方案设计。3.指导融资方案设计、产业导入设计形成融资策划方案,项目可落实,提款路径行得通。4.参与项目融资端可研报告、金融机构入库报告、调查报告、授信报告编写、反馈问题回复,等其他相关业务。5.应根据甲方及银行的相关要求,负责项目前期的包装、策划以及手续指导等相关工作,以满足银行的申报要求。6.与项目融资相关的服务工作等。编制依据包括:《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山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联审查工作要点(试行)》《山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管理办法》鲁自然资字【2025】42号、《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2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山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最新政策文件。三、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约定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含人员费、调研费、编制费、评审配合费、税金等),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2.费用明细:3.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山东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潍坊银行新城支行账号:0900012090057088四、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生效后,且中标单位收到招标人发出的项目启动通知书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②报市级金融机构审核完成后,支付合同额的35%;③经报省级金融机构审核完成后,支付合同额的35%。(若因服务机构报告质量问题导致的金融贷款审批未通过,服务机构全额退还咨询费用:非服务机构报告质量原因,因其招标方自身原因导致的银行贷款审批未通过,在报告提交省市级金融机构3个月内,无息全额支付余款)。五、履约验收1.乙方负责根据各有关部门的意见,修改报告达到质量要求及审核通过:因项目相关政策等不符合规定导致项目不能通过等非乙方原因,不在此列。2.甲方组织县、市、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时,乙方需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答疑,直至成果通过审查;3.成果交付方式:交付电子版报告、纸制版报告,且符合甲方及相关部门意见要求,方可确认为乙方成果的交付。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与质量,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对不符合约定的成果提出整改要求;3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3.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4.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直至取消项目。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作出相应变动,如果乙方按照甲方及相关部门意见要求完成报告并上报至省级金融机构审核完成后,则视为本合同已经全部完成,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部费用(非服务机构报告质量原因,因其招标方自身原因导致的银行贷款审批未通过,在报告提交省市级金融机构3个月内,全额支付余款)。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6.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8.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承接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接的全部服务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第三人。5.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4方负责消除产生的不良影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8.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10.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灭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11.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八、履约保证金1九、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5.乙方认可甲方有权自应付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的,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已实际发生的成本。7.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疫情、政策重大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5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履行部分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价款(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交付的咨询服务成果(包括文本、图表、数据库)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用于本项目的实施、报批、宣传(无需额外支付费用)或甲方允许使用该成果的其他项目。2.乙方享有成果的署名权(可在成果封面注明“编制单位:乙方名称”),但不得将成果用于其他项目或转让给第三方。3.乙方保证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其独立享有或已获得合法授权,若因知识产权纠纷导致甲方被追责,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诉讼费、赔偿金、律师费等)。十一、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且因此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停止资金支付并收回项目剩余的资金:(1)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转包给他人的:(2)乙方不按指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甲方责令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3)甲方提出查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原始凭证要求后乙方拒不提供的,或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重失实或原始凭证存在伪造、变造等虚假情况;(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服务能力丧失,或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6或相关政策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5)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致使甲方的台同目的无法实现的。4.除合同解除外,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履行完毕;(2)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5)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的。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四、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2.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夏津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71.本项目购买文件及附件(含答疑);2.成交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3.成交承接主体在确定承接主体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4.成交通知书;5.本合同附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十六、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将合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4.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十七、合同附件(若有多个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1.服务内容;2.服务费用明细表;3.项目组成员汇总:4…甲方:夏津县城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公章)乙方:山东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住所:德州市夏津县住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花园社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605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6年1月4日签订日期:2026年1月4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综合整治咨询服务 劳务费 人工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