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显示器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6)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显示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市本级〔2025〕392275号)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74482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显示器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市本级〔2025〕392275号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显示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
联 系 方 式 :82853001
供应商(乙方):天津海天恒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南开区南泥湾路与延安路交口北方城三区8-21-512
联 系 方 式 :878032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显示器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联想23.8英寸显示器ET524
主要标的数量:6
主要标的单价:0.07(万元)
合同金额: 0.4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
采购方式:网上商城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显示器.pdf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机关
2026年01月08日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合同直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TJGP-2025-57993需方: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供方:天津海天恒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供需双方根据2025年10月31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商平台的采购结果达成本合同:一、货物具体技术指标及送达时间见附件1。货物总价款:人民币42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含税)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平台公示为准。其他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2。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销售批准文件。四、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天津市市辖区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六、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对产品质量和供方服务进行评估。七、货款支付方式及备注: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全额合同货款。八、违约责任:1、出现下列情况违约方应承担货物总价款30%违约金:①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②供方所交的货物不符合同约定的: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2、出现下列情况,违约方每逾期一日承担货物总价款0.3%的违约金:①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②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3、任一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除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还应就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特殊情况,以供需双方约定为准。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经鉴定有质量问题的,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没有质量问题的,由需方承担。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事项由供需双方协商后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需、供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第1页-需方(公章):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代理委托人:联系电话:时间:供方(公章):天津海天恒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湾路与延安路交口北方城三区8-21-512法定代表人:智彪代理委托人:王智联系电话:18502293789时间:2025年10月31日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附件1合同商品清单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送达时间1联想23.8英寸显示器ET524联想LENOV0ET5246/¥700.00¥4200.002025年10月31日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序号商品名称售后服务1联想23.8英寸显示器ET524-第2页-网上商城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订单号TDZMC-2025-57866金额(元)4200.00采购单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供应商天津海天恒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日期商品名称品牌所属品目数量单价总价联想23.8英寸显示器ET524联想/LENOVO液晶显示器6.00700.004200.00合计:¥4200.00采购人验收意见:单位盖章:供应商验收意见:单位盖章:-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显示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