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2026)



县道X842横元线清湖头桥至元山仔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县道X842横元线清湖头桥至元山仔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54561906662507142325

项目业主:

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国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县道X842横元线清湖头桥至元山仔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合同编号:

4407854561906662507142325

合同总金额:

¥77,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7月25日至2027年07月25日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含在施工阶段对施工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负责确保施工安全、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满足业主的要求,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等工作。

合同附件

县道X842横元线清湖头桥至元山仔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pdf

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 2026-01-08

县道X842横元线清湖头桥至元山仔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业主(委托方):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承包人(受托方):广东国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第一章合约双方甲方: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乙方:广东国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总则本工程名称:县道X842横元线清湖头桥至元山仔段改扩建工程一、为了保证本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及确保安全建成通车,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监理。二、本工程监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相关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本监理合同书等有效合同文件。三、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四、工程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达到“零伤亡”目标。第三章监理服务工作内容一、受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计量支付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并参与合同和进度的管理。二、监理服务范围:本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三、监理机构:乙方根据本工程规模与特点,采用一级监理机构形式,设置项目监理部实施对本项目监理,并合理配置现场监理人员。四、监理服务的内容1、制定监理工作计划。2、全面了解、掌握合同文件,包括合同书、技术规范、图纸等,并督促承包单位全1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3、审批承包单位实施本工程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施工工艺等。4、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包括:(1)复核和验收承包单位的施工放样;(2)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对不符合合同或规范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3)审批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4)对承包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5)对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和质量检查;(6)对质量合格的工程予以签认,签发中间交工证书;(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8)验收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5、审核承包单位派出项目经理的资质,及其派到现场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资质;6、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设置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7、控制外购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质量;8、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单位的进度修正计划;9、发布暂停工指令和复工指令;10、依据业主的授权范围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提出意见,经甲方审批后下令执行;11、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和年报,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包括交工和竣工时的监理总结报告)1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13、监督承包单位制订及认真执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14、每月组织一次对承包单位完成工作量的计量工作,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中期支付报表,并签发中期支付证书;15、协助甲方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2第四章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范围为保证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能,正常开展工作,有效地实施本工程施工监理,甲方授予乙方下列职责与权力。一、履行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中规定的监理工程师职权。二、本合同文件中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力;三、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授予乙方、并经乙方同意接受的职责与权力;四、甲方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力。第五章双方的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合同的情况;2、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的行为;3、甲方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4、甲方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定期上报工程进度情况;5、负责办理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以及与之有关的补充文件、备忘录等有关资料;6、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二、乙方权责1、乙方应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有关技术法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进行规范化监理,有监督和管理承包单位全面履行合同的权力和义务;2、乙方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3、为了履行监理服务,乙方应在项目监理实施办法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甲方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4、7方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主要监理人员时,应预先征求甲方意见;5、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的派驻监理人员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6、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与本项目、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3第六章违约一、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监理人违约金一览表类别序号违约项目职业操守1监理工程师如在质量管理、计量和变更设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在质量不合格项目或承包人未实施的项目进入月度计量的情况,每发现一次:(1)扣除监理服务费1.2万元,同时替换该监理工程师;(2)如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监理工程师不得借职务之便违规向承包人介绍分包队伍、推销原材料、介绍务工人员,如有发生:(1)扣除监理服务费1.2万元;(2)撤换该监理工程师并将分包队伍、材料供应商及有关人员清除出场。3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发生越权审批或肢解变更项目、变相越权审批等行为,每次处以0.25万元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0.8万元的处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以损失额的30%赔付给委托人,同时该人员必须被撤换。4如发现监理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报业绩资料有弄虚作假的:(1)发现一项处以监理服务费1.2万元的处罚:(2)情况恶劣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人的履约担保金。5投标文件中所报主要监理人员中的工作经历或证件有弄虚作假的:(1)发现一人处以监理服务费0.25万元的处罚;(2)情节恶劣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6投标时列报的人员不能满足40%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自有人员是指为监理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1年的人员),按下列条款处理:(1)处以1.2万元的处罚;(2)同时须按要求补足至最低限度要求,如不执行,委托人将处以120元/天/人的处罚直至监理人纠正至满足要求为止。7监理人或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承包人索要各种费用、物品或器具等,每发现一次处以监理服务费2.5万元的处罚,并撤换该人员。8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人的履约担保金。9监理人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4类别序号违约项目()处以0.5万元的处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以损失额的30%赔付给委托人。(2)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人的履约担保。工作态度10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附录A中规定的工序、部位必须进行旁站,隐蔽工程必须全过程旁站。若发现无旁站时,每发现一次给予监理人800元的经济处罚。11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检查和签认现场资料,如违反处以800元/项/次的处罚。12监理人员未发现施工现场严重违规作业或发现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处以1200元/次的处罚,撤换有关人员。13监理工程师抽验频率达不到20%或规范规定的频率的:按被检项目单元每少一个百分点给予8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实际情况进行补检;14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承包人的试验室或采取旁站的方式采集抽验数据,发现一次给予250元的经济处罚。15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的计划统计报表、计量支付报表及工程变更资料,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处以250元/项/次的处罚:出现人为错漏、不负责任乱签字、不按合同条款规定计量导致出现偏差且单项偏差达到20%或以上的,处以800元/项/次的处罚,撤换有关人员。16监理人未按要求建立有关台帐及整理有关资料的,或台帐及资料反映的内容与工程实施进展脱节的,发现一次给予800元的处罚;监理人未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及工程汇报材料,或未及时提供的,发现一次处以800元的处罚。17监理人应负责编制竣工档案与结算文件的一致性,重点审查竣工图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的一致性,若发现竣工图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不一致,每发现一处罚款120元。人员18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档案管理人员的,处以0.5万元/人的处罚。19委托人要求核查的监理人员的证件原件(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不能提供或不能按时提供的,按下列条款处理:(1)处以0.25万元/人次的处罚;(2)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如不按要求进行更换的,处以250元/天的处罚直至监理人更换为止。20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在投标时列报的监理人员不完全满足相应岗位资格要求(如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监理服务年限、年龄、执业资格证等)的,按下列条款处理:(1)处以0.8万元/人的处罚;(2)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如不按要求进行更换的,处以250元/天/人的处罚直至监理人更换为止。21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和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监理人员,监理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处以250元/天/人的处罚直至监理人员到位为止。22监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监理职务;必须保证每月22天以上留在施工现场;离开施工5类别序号违约项目现场超过2天(含2天)时间须经委托人批准。如违反:(1)兼任其他项目监理职务的,处以1.2万元/人的处罚,同时处以1200元/天/人次的处罚直至监理人纠正为止;(2)不足22天/月留在现场的,同时处以不足天数的处罚:1200元/天;(3)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超过2天时间的,按超过天数处以1200元/天的处罚。23监理人应按合同规定自行配备试验、检测等必要设备并要按合同规定的规格保质保量按时到位投入使用,否则按不到位仪器设备清单价格或市场价格(如无清单价格)的两倍从监理服务费总额中予以扣除,并处以250元/天的处罚直至该仪器或设备到位为止设备24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仪器、设备的数量或新增部分仪器或设备,如监理人拒绝执行,委托人将按书面通知要求到位的最后期限起算,处以250元/天的处罚直至该仪器或设备到位为止。第七章监理服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变更一、监理合同的生效本监理合同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二、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工期,后续服务时间为整个施工期,直到工程交竣工验收。三、监理合同的终止监理合同在交(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余款后自行失效。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四、监理合同的变更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第八章监理服务费用支付及延期计算一、监理服务费金额合同价:柒万柒仟元整(¥77000.00元)。合同价为总承包价。二、监理服务费支付办法费用支付:第一期在工程完成50%后支付合同价的50%;第二期在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47%:第三期在工程交竣工完成并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完剩余合同价的3%(质量保证金)。6三、监理服务延期计算方法本工程不考虑工程延期监理服务。第九章其它一、当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二、本监理合同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甲方: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乙方:广东国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公章)多朵果关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若由代理人签署,需提供委托手续)签订日期:2025年7月25日7廉政合同协议书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县道X842横元线清湖头桥至元山仔段改扩建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的违法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主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宴请及娱乐活动。8(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设交通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本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监理合同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甲方: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乙方:广东国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公章)禁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若由代理人签署,需提供委托手续):2025年7月2.5日签订日期:9安全监理合同协议书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县道X842横元线清湖头桥至元山仔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订立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加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107、乙方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监理合同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甲方: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乙方:广东国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公章)保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若由代理人签署,需提供委托手续)签订日期:2025年7月25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