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黄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



合同编号:Y370211251001202600018_001

合同名称: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警犬基地)

项目编码:SDGP370211000202601000009

项目名称: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警犬基地)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黄岛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海岸路181号

联系方式:85161608

供应商(乙方):青岛展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盛海路589号1#厂房全幢01户

联系方式:18562567707

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8

合同金额:32.4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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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青岛市黄岛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青岛展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负责甲方所租赁的房屋(场馆场地)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特订立本合同。1一、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办公楼(警犬基地)2.坐落位置:黄岛区盛海路589号3.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245.39平方米,室外1、2号及屋顶训练场地面积1804.96平方米,室外3号训练场地9316.7平方米,面积合计12367.05平方米。二、物业管理服务事项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转运管理。2.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的管理。3.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4.做好房屋维修、维护工作,定期检查房屋使用和安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5.做好维保检测工作,确保中央空调、电力设备、消防系统、2日燃气系统、电梯、给排水等工程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6.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供暖设施、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7.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1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三、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若甲方所租赁面积有变动时,双方随时修订或补充服务合同。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有意愿续订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向对方提出意见并另行签订合同执行。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应达到青岛《市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3702/T0003-2020)要求,甲方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督查考核,若达不到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超过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五、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空调费1.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租赁面积2.184元/平方米/月计,年物业管理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小写:¥324000.00);以上金额均为含税价。2.水电费、空调费:水电费、空调费据实结算。其中用电单价按:非电网供电主体当月结算平均电价(发票价)/(1-12%),参照《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加收12%损耗。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每季度一次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批复后,通知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并支付。4.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费、日常维修、管理费、人员2工资、税费等与本房屋有关的所有物业费用包干使用,一次性费用,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监督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乙方物业管理服务情况。2.如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超过3次仍然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究责任,或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4.根据甲方要求督促使用单位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对使用单位存在的长明灯、长流水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提醒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甲方。5.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应按时发放员工薪金,乙方员工发生的所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P6.乙方应确保服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杜绝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3发生。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3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3.乙方应确保在接到甲方关于本合同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中任何一项维修、维保、养护通知后立即响应,并尽快组织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以恢复正常使用。若乙方未能按照本条款约定及时响应或进行维修,或明确拒绝承担维修责任,视为推诿行为。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并保留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向乙方追偿因此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的权利。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5.如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善等原因造成事故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做好善后处理,与甲方无关。甲方因此承担连带责任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八、附则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85161608联系电话:18561356557联系地址:西海岸路181号联系地址:山东有麦岛市黄岛盛海路5812签订日期:206年|月8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