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采购合同公告(乌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6)
[海西州·乌兰县]
[公开招标]
[施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标段五(第三次)合同公告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标段五(第三次) 合同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6301000076059843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9843001001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标段五合同
招标人名称:乌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招标人代码:11632821015084198K
中标人名称:青海广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代码:916322235950467795
合同金额:1029934.170元
合同主要内容:围栏封育10000亩,拉设网围栏19600米;封沙育林草50000亩,拉设网围栏4750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期限:年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签署时间:2026年01月06日
附件如下:
标段五--合同书.pdf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合同书(标段五)工程名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标段五)1合同编号:乌自然资株2026荒漠化05)号发包单位:乌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承建单位:青海广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1月6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标段五)施工合同书发包单位:乌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承建单位:青海广源怂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装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根据海西州林业和草原局0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鸟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西林规财(2025)105号);按作业设计要求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概况(一)工程名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标段五)(二)工程地点:乌兰县柯柯镇下浪沟村。(三)工程内容:封(沙)育林育草5万亩,封育围栏1万亩。(四)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西林规财(2025)105号)-2-(五)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地方配套资金。二、项目建设内容(一)承包范围:封(沙)育林育草5万亩,封育围栏1万亩。(二)合同工期:270天。开工日期:2.26年1月12日竣工日期:2026年6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7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施工技术要求及标准(一)封(沙)育林草5万亩,拉设网围栏47500米。封育方式为全封。(二)封育围栏1万亩,拉设网围栏19600米。封育方式为全封。围栏规格:为91L-8/110/30(即纬线根数8根,纬宽1.1米,经线间距30厘米),钢丝伸长率不小于4%,相邻纬线自上而下间距为20厘米、18厘米、18厘米、15厘米、13厘米、13厘米、13厘米。网片顶端向上间隔13厘米设钢丝一根作为拉线,替代刺丝。立柱间距与埋设:网围栏根据地形平均1000m设1根大立柱、平均10m设1根小立柱、每400m设1根中立柱;围栏安装-3-要求大、中、小立柱埋入地下部分不得少于0.6m,留在地上部分不得少于1.4m。围栏门安装:围栏门的框架采用GB/T13793中25的直缝电焊钢管;围栏门采用双扇结构,单扇高为1300m,宽为1500mm;原材料采用30x3mm扁铁,40x40x4mm角钢,1.5mm钢板:围栏门的扁铁间距为150mm;围栏门应焊接牢固,焊缝平整,无烧伤和虚焊;围栏门涂防锈漆或银粉。门网为直径2.5mm、抗拉强度为350MPa--660MPa镀锌钢丝制作的网孔尺寸(70±4)mm的绞织网,门网应与门框绑接牢固。四、合同价款合计价款:承包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零贰万玖仟玖佰叁拾肆元壹角柒分(¥:1029934.17元)。五、付款方式:(一)分4次付清。项目合同签订完成,乙方人员、物资全部到达作业区,开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40%工程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款;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县级自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7%,剩余3%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二)如乙方未完成任务,甲方按违约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本合同以人民币转账结算(不计息)。(三)乙方需按进度向甲方提供工程建设的相关完税发票,资金转帐方式支付。六、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作业设计》验收标准。网围栏建设完好率≥95%以上,建设任务完成率100%。-4-七、施工要求(一)项目建设严格按《作业设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条款及规程执行。(二)施工单位需在开工前书面告知业主单位,如需变更,需征得甲方同意。(三)在施工中严格按国家相应的技术规程操作,以确保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四)施工单位需按作业设计、合同工期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和人员,并保证材料供应富裕(满足7天以上施工工期)。(五)施工单位需完成项目区域内的“三通一平工作”,并保证道路随时通畅。(六)开工前施工单位需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履约担保时效时间至合同履约结束。(七)施工单位需设置项目部,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等岗位,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分包,保证劳务分包每个作业点上必须配备1名以上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技术员,作业点上技术负员不得脱岗。劳务作业人员需通过总包单位人员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协调沟通。(八)施工单位每日需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汇报详细的当日已工程量,并保证已完工程量的准确性。-5-(九)如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需严格按作业设计进行返工,返工所造成的工期损失、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给建设单位造成的一切负面影响。(十)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开工前向业主单位提交复印件及附件。建设任务完成后乙方及时结算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十一)乙方必要对参加项目建设劳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每一名劳务人员都掌握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能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展开作业。(十二)参加项目建设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发生不稳定因素或者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负担解决。(十三)项目建设期间乙方要服从监理及甲方技术人员的合理安排和指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十四)县级自查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八、其他约定(一)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二)乙方因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稳定因素的按延迟交货条款执行或不予验收。(三)乙方未按时完成进度、施工不规范的,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根据《青海省林草项目工程建设“失信名单”和“失信约束”-6-管理办法》逐级上报省、州林草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禁止准入青海省林草领域生态项目建设。(四)乙方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若违法此条甲方有权进行撤场处罚,并扣除乙方20%工程款违约金。九、组成合同文件包括(一)本合同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三)投标书及其附件;(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略);(五)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七)项目工程量清单;(八)项目报价单或预算书;(九)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二)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一、违约责任(一)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服务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7-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三)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支付。(五)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十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交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及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十三、合同争议解决-8-(一)因货物质量、服务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备案部门二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9-(此页无正文)发包单位(盖章):鸟兰泊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法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经办人签字:王桂兰承建单位(盖章):案)法人签字5101011委托代理火签字(盖章):向西%经办人签字:可玉只承建单位开户行:民同承建单位账号:82010000000/2148签订日期:20年月6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