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一、合同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90-O
二、合同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2026年度规划编制咨询服务 项目(C河南空港)
三、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90
四、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2026年度规划编制咨询服务 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1号楼
联系人:文源
联系方式:13137702331
2.供应商(乙方):河南空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兴瑞办公区12号楼6楼
联系人:程永康
联系方式:187397060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0.01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之日(以先到期者为准)。地点: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履行。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批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之日(以先到期者为准)
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成果方案通过汇报或专家评审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月8日
自规局C包_空港规划.pdf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2026年度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C包框架协议入围合同甲方(征集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入围供应商):河南空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二〇二五年十二月框架协议文本协议各方:甲方(征集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入围供应商):河南空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协议采购事项,签署本框架协议。第一条协议适用当事人本协议适用干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甲方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在本协议确定的协议期限内,根据甲方需求向乙方购买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货物或服务,并由甲方与乙方直接签订采购合同,根据本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向甲方履行协议义务。第二条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2026年度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90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辖区域内第三条入围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2026年度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及其相关咨询服务。乙方成交价(费率):60%。乙方具体服务内容以甲方委托为准:最终按照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最终结算价=∑各类别实际服务数量*相对应服务的最高限价*入围单位的投标费率(以最低中标费率为统一结算费率)注,上述费用中均含编制费用、专家评审会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均为含税价。且在服务期间,需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服务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为含税价。第四条具体委托安排1.乙方作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2026年度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单位,在协议期限内,承担规划编制咨询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以甲方的项目委派单或双方签订的单项采购合同书为准。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就甲方委托的各单项工程与甲方签订单项合同,以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等。3.除本协议有明确约定外,具体合同的条款约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应以签订的具体单项合同为准。第五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指定。(1)无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拒绝或推脱甲方委托的项目。(2)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委托项目的,其委托费用不再计取。(3)供应商在完成项目时工作不严谨,出现较大或较多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可视情况清退该供应商。第六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之日(以先到期者为准)。本服务期限的终止仅指期满后不再委托新增业务,而非已承接项目服务周期的结束。入围中标单位接受委托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单项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周期内所有委托服务内容。第七条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甲乙双方签订单项采购合同,乙方根据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修改完毕并提交全部最终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付款进度以财政拨付为准。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单个项目结束后,甲方根据用户反馈和评价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及下一年度框架协议征集的参考。第九条入围供应商清退1、乙方发生以下情形的,将被清退()如乙方有工商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须及时向甲方报备,发生变更后30日内未及时报备的直接退出框架协议:(2)乙方因项目规模及金额较小或因乙方其他原因出现拒绝服务情况,将直接退出框架协议;(3)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6)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7)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如乙方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则乙方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3、剩金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补充征集供应商。甲方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甲方有权对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情况进行管理。3、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4、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2、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3、乙方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5、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协议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协议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协议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服务周期结束后均应归还。6、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7、乙方有权按采购合同约定取得应有的报酬。8、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9、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11、乙方应按采购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项目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采购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13、乙方应对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以下情况除外:(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898(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14、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15、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或协议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协议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16、按本协议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协议服务的唯一报酬。17、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协议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第三方受贿或有类似的行为。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甲方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从入围名单中删除:涉及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一)成果文件存在重大失误;(二)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三)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服务的;(四)拒绝接受委托任务;(五)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延期责任。3、甲方对乙方建立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两年之内不能参与甲方委托的服务事项。4、乙方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5、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二条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甲方和乙方签订委托协议书时需向乙方提供(或委托项目单位提供)自身现有的资料: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3、乙方严格遵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相关制度规定。4、乙方自行协调外部关系,费用自理。5、施工现场情况乙方自行踏勘,不得因现场情况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第十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1、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2、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协议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五条协议生效及文本1、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陆份,各方各执叁份。3、本协议双方落款的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信息文书送达地址,变更须经书面通知。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十七条协议附件1、本协议附件包括征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2、本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河南空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郭彦军。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与新港大道交联系电话:叉口东南角兴瑞办公区12号楼日期:2025年12月26日联系电话:15938747803日期:2025年12月26日乙方(盖章):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智云城一期A4栋10楼联系电话:15019470510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