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东丽分局)2026)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现状调查、储备耕地调查)_第1包(项目编号:HYGP-2025-C-0009)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73978号

二、合同名称 :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现状调查、储备耕地调查)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HYGP-2025-C-0009

四、项目名称 :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现状调查、储备耕地调查)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纬路11号柏丽大厦

联 系 方 式 :24985053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昌凌路9号

联 系 方 式 :138219778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现状调查、储备耕地调查)_第1包

规格型号:/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1(万元)

合同金额: 19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206501201090100657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天津银行建业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74CNP9X

企业办公电话:2395406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合同.pdf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2026年01月09日

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现状调查、储备耕地调查)项目编号:HYGP-2025-C-0009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盖章)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采购日期:2025年10月13日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现状调查、储备耕地调查)项目(项目编号:HYGP-2025-C-0009)的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二、合同组成1.分项报价一览表;2.技术条款偏离表;3.其他相关承诺;三、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服务。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止。四、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壹万元整(¥1910000.00元);本合同金额以人民币结算,包括: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完成全部服务的最终优惠价格。五、服务质量标准为:满足规划资源及区政府合格标准。六、验收方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甲方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对于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乙方应当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有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延期情形,乙方工期顺延。乙方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测绘成果。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70%。九、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十一、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1.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疫病、禁运以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本合同的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一方不能或延误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该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买卖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在10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由公证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十三、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十四、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留存2份,乙方留存2份,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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