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采购合同公告(商南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商南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ZB2025-017
二、合同名称: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
三、项目编号:ZB2025-017
四、项目名称: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商南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城关镇育才路2号
联系方式:15829977269
供应商(乙方):商南县恒艺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林河怡家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8991478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
216,432(株)
¥5.88
¥1,272,620.16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
合同金额: 1,272,620.16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贰仟陆佰贰拾元零壹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04日
履约地点:富水镇、青山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油茶苗木合同2标.pdf
商南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01月09日
直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合同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包2(二标段)合同书采购单位:商南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供货服务商:商南县恒艺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时间:2025年6月4日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合同苗木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商南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供货服务商(乙方):商南县恒艺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油茶良种苗木采购等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合同包2(二标段)2.苗木内容:甲方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要求乙方提供的苗木(以下简称“苗木”)如下:主栽油茶品种配栽品种配置比例苗木规格数量(株)单价(元)总价(元)长林40号、长林4号、湘林210长林3号8:2(每个小班2个以上品种。采取1行-2行间隔配置或随机块状配置,单个品种占比不少于25%)。3年生嫁接容器苗,I级苗,地径≥0.75cm,苗高≥65cm,分枝数≥3;容器规格为直径15-20厘米,高18-22厘米,生长势旺,芽饱满,无明显病虫害,侧根舒展。2164325.881272620.16本合同总价已包含本次工程的所有费用(出圃价、运输、税费、技术指导等),为全部工程价格。3.交付与验收3.1苗木的交付地点:富水镇富水街社区、黑漆河村、黄土凸村、龙第1页共5页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合同窝村、马家沟村、王家楼村、王家庄村、油坊岭村,青山镇草荐村作业区(具体以甲方通知运送地点为准)3.2苗木的交付时间:供苗期1年(具体供苗批次、数量、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3甲方应在交货时对所供苗木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3.4验收办法: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苗木运到指定地点后,甲方即日组织由甲方、乙方双方组成的验收组,对苗木质量、数量进行验收。苗木质量按苗木要求内容验收。如质量、数量验收合格且包装符合要求后,甲方不得拒收乙方所提供的苗木。第二条实施要求及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3355-20231.苗木品种:油茶良种苗,品种为:长林40号、长林4号、湘林210、长林3号;2.苗木质量:3年生嫁接容器苗,I级苗,地径>0.75cm,苗高>65cm,分枝数>3;生长势旺,芽饱满,无病虫害,侧根舒展。容器规格为直径15-20厘米,高18-22厘米;3、供苗期:1年。(具体供苗批次、数量、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三条采购要求1.质量要求:种苗质量参照执行地方标准,无检疫对象病虫害,色泽正常,无机械损伤,容器、土球、根系完整,在运输途中采取保水防风措施,确保苗木新鲜不失水。2.供苗时间:按甲方需要分批次供苗(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3.供苗要求:3.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供应计划、良种配比要求和时间要求按时组织第2页共5页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合同供苗,供苗时由甲方派苗木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苗木甲方一律拒收。3.2乙方在供苗时需将苗木运送至调苗车辆可到达的地方交货。3.3苗木需具备“三证一签”(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良种标签和检疫证),同时还需有良种证明等相关材料。4.服务承诺:要具有主动服务的思想意识,高效完善的服务体系,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全过程做好服务,协调处理好与栽植管护单位的关系,不推诿扯皮、推脱责任,按照配比调运苗木,积极做好苗木的调运分类、栽植配比指导等,以提高苗木成活率,确保成效。第四条苗木包装及运输方式苗木采用即起、即包、即运。袋苗、盆苗采用堆积式运输,容器、土球、根系完整,并附有“三证一签”及良种证明等相关材料,运输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运输途中的苗木成活率及物资安全。第五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检查《苗木采购明细单》内容是否与合同内容、实物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供货。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支付货款。第六条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所列苗木品种、规格和数量等具体内容向甲方供货。遇有特殊情况,以甲乙双方商定的供货时间为准。2.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止供货的通知后未停止供货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档案资料(含影像资料),确保苗木采购程序合规合法,资料完整。第七条付款方式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合同货物送达交货地点,经甲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货物运送数量达到50%以上,由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20%;省市终验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再支付30%(应付苗木款以实际调运苗木数量进行核价)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货及提供服务,甲方可以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日,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2%计收。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20%。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未交付货物,甲方可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更换,经更换后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应先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达不成一致,可向项目实施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不可抗力1.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火灾、水灾和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直接送达或留置另一方。3.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延续90日以上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本合同的协议。第十一条其他商南县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苗木采购合同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本合同的生效和效力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长期有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监管部门备案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贰份。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甲方(盖章):商南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乙方(盖章):商南县恒艺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人字),间其全联系电话:18991567269联系电话:1899147账号:账号:2682510100015181账号:2708050101201000185737开户银行:商南农商银行营业部开户很行:高南农行签订地点:商南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2028年6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苗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