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绿化管养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西陵区园林绿化管护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2026001001
二、合同名称:西陵区东山园区绿化管养包一
三、项目编号:2026001001
四、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西陵区东山园区绿化管养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西陵区园林绿化管护中心
2、地址:东山大道128号
3、联系方式:11111111111
4、供应商(乙方):湖北文龙景观园艺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枝江市
6、联系方式:0717-42899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一标段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3项
4、主要标的单价:1316153.62元
5、合同金额:394.84608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4日至2029年01月03日;履约地点:宜昌市西陵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2-2025-0038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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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园林绿化管护中心东山园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合同(包一)甲方:宜昌市西陵区园林绿化管护中心乙方:湖北文龙景观园艺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西陵区东山园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便共同信守。一、项目名称西陵区东山园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包一)二、承包范围及作业内容(一)项目工作量道路绿化(含道路花镜、时令花卉、立体绿化)69684.65平方米及2128株行道树养护管理(清单附后)。(二)工作内容1.负责按养护管理标准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植物进行养护管理,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施肥、各类植物整形修剪、浇水抗旱、排涝、病虫害防治、积尘清洗、树木绑扎或防寒、树干刷白、绿地枯枝落叶杂物清理,大型的园林修剪垃圾应及时清运至西陵区园林垃圾处理站处置;2.负责公共绿地卫生保洁;3.负责行道树树池日常管养、更换、维修及地被植物补植;4.负责绿地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小型维修(小型维修包含线路故障、座椅及花坛、地砖破损、标示牌、-1-宣传牌等);5.负责因自然老化、人为破坏、立地条件不适各类死亡花卉及苗木的补植;6.暴雨、大风、冰雪等绿化应急抢险工作;7.重大节日及重大迎检活动保障工作;8.相关资料统计、数据文件报送;9.其他临时工作。三、人员和设备要求(一)人员要求1.乙方配备项目经理和质检巡查人员各1人,负责项目执行中的各项事务处理和质效监督巡查;2.日常养护人员不得少于13人;3.行道树中吊车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必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特种设备资格证书的人员;4.乙方应成立应急突击队伍,队伍人数不少于13人,建立应急人员储备机制,根据甲方要求及天气情况能及时扩充抢险人员,做好应急抢险工作,积极响应甲方要求;5.乙方必须和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必须为作业人员依法购买保险;6.按照标准要求为乙方工作人员配发统一的工作服(需统一涂装“西陵园林”标识)、劳保用品,并提供必要的作业工具;7.因乙方管理或工作人员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全额向乙方追偿。(二)设备及其他要求-2-1.配备5吨以上的洒水车1台,应急抢险车1台,吊车1台(行道树管理必备),需统一涂装“西陵园林”标识;2.配备不少于3台电动巡查作业车(三轮或四轮),需统一涂装“西陵园林”标识;3.乙方要配备满足日常养护管理需要的油锯、修剪机、打药机、扫地机、吹风机、打孔施肥机、锄头、平剪、升降机等养护工具。四、管养质量及考核标准(一)按照《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宜昌市公园广场及道路绿化管理考核办法》《西陵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评估考核办法》《宜昌市文明城市创建考核标准》涉及公园广场的11条细则执行;(二)合同期内,甲方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确保完成养护内容需要修订、增设的考核标准、工作要求和制度等,乙方均应无条件遵守和服从。五、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6年1月4日起至2027年1月3日止。六、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为131.615362万元/年,每月为109679.46元。费用具体包括:1.花卉、苗木的修复及补植更新,年度花卉换植总量中有约10%的花卉为创新新品种,根据甲方需求执行;重大节日及重大迎检活动保障;花事活动;暴雨、大风、冰雪等绿-3-化应急抢险及上级安排应急突击、非主责案件办理及临时性专项任务等;2.年度除草、施肥及病虫害防治费用不低于合同总价3%;3.乙方需对管养区域内表现不佳的区域开展整治,或根据甲方下达的任务,完成包括老化苗木更新、景观提档升级、非主责案件处理等在内的综合整治任务,若实际发生的整治费用累计超出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可另行向甲方提出申请,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后另行解决。(二)付款方式1.绿化管护费:按月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月计划、月小结、日常作业巡查台账、质检自查报告及重要作业电子影像资料,根据月度考核通报结果,实行奖惩后据实发放;2.因工程建设等原因导致作业面积减少或增加,按照同区域中标价进行核减、增费用;3.因工程建设、极端天气、交通毁绿等因素造成的绿化及设施损毁,乙方须接受甲方安排及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七、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按照《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西陵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评估考核办法》《西陵区园林绿化管护中心植物养护操作规范》等对乙方负责的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考核;2.按合同约定、工作资料及考核结果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支付养护管理或其他费用;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管护的植物、园林设施等-4-造成的损失,其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4.负责乙方承包过程中需要甲方协调、处理的事宜。(二)乙方责任乙方项目负责人:李绪安联系方式:13872675143技术负责人:刘洪新联系方式:159269823921.乙方应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西陵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评估考核办法》《西陵区园林绿化管护中心植物养护操作规范》《宜昌市文明城市创建考核标准》涉及公园广场的11条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负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内管护的各项工作,制定精准的各街道年度养护目标方案及精品亮点打造方案,报甲方认可、备案后实施,确保实现植物生长绿意盎然、花卉艳丽、景观完整无裸露、修剪整齐美观、设施完好、有精品亮点;2.按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企业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订用工合同,按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手续。若员工发生劳资纠纷或安全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若存在任何形式的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妥善解决;3.乙方应保证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人力和设备,报送月度重点任务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执行;按照甲方要求落实日巡查制度,对作业质量、安全隐患、人为破坏等进行自查整改,并建立工作日台账,作为管护经费拨付依据;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减少考核案件的发生;-5-4.因作业需要,现有设备及人员不能满足作业要求,乙方要立即调配设备及人员,保证作业按时按量按质完成;5.苗木缺失、设施破损维修等严格按照同地同苗同大小及《宜昌市城市家具设计导则》进行,保持与周边地被、原有设施设备的一致性或相容性;6.负责道路绿化供水及其他绿化配套设施的管理,除绿化管护工作用水、用电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转作他用,更不得转供水、电。同时,若因管理不善(水管破损、漏水、漏电等)造成的各类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7.管护工作中的技术措施实行单项工程监督制度。乙方按月计划在实施施肥、病虫害防治、重大树木整形修剪及草坪管理等,事先应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图文资料,作为当月的考核依据;8.甲方日常巡查或上级考核中及平台案件发现的问题,除特殊情况外,应在6小时内完成整改,特殊情况下应立即整改。对承包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自己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便于甲方及时安排处理;9.遇到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保障,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落实整改和保障工作;10.乙方应成立应急突击队伍,并报甲方备案,负责养护范围内的各类应急处置工作,如防汛抗旱、除冰除雪等,确保油锯、平板车、铁锹等设备齐全,建立设备储备机制,根据甲方要求及天气情况扩充抢险设备,及时响应各类应急保障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急保障任务;11.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树木、园林设施、生产作业、-6-工作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管理。重点要加强绿化作业人员、工作车辆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自身及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在处理死树枯枝、高大乔木修剪施工过程中要有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安全员,切实落实保护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承包范围内未落实安全责任制,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导致自身及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12.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对承包范围内违规广告促销活动、乱停乱放、遛狗不牵绳、乱砍滥伐、侵占绿地、乱刻乱画、乱挖乱倒、损坏花坛、栏杆和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甲方,必要时报公安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若未及时巡查发现并制止(即违法行为发生时未当场发现违法嫌疑人(单位)或违法行为发生后不能对违法嫌疑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证的),由乙方负责恢复;13.乙方应严格按照《古树名木技术养护规范》执行,保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如出现生长不良等相关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古树正常生长;14.乙方需给行道树高空作业人员购买不低于保额100万的人身意外险;15.严格遵守磋商文件中规定,和乙方相应文件的承诺条款所述内容。八、违约责任-7-1.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免责条款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管护的植物、园林设施等管护对象造成的损失,经相关政府部门或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可不承担责任;2.因工程建设需要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护内容灭失的,甲方据实核减乙方的管护经费,不承担由此造成各种补偿、赔偿责任。十、考核管理要求(一)红黄牌管理制度1.黄牌警告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下达黄牌警告,扣除作业经费1000元,诚信记录为基本合格。1.对累计收到三次整改通知书或新闻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2.对于在大型迎检保障活动中因为管养质量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3.存在管养盲区。4.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视情况下发黄牌。2.红牌解约-8-乙方累计达到三张黄牌的,甲方在下达第三张黄牌时,直接下达红牌,并在行业内予以公告,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在乙方诚信记录上记录不合格。(二)禁止性条款1.严禁未经报批许可在养护范围内进行商业经营性活动;2.严禁擅自改变现有规划布局,包含植物配置、硬件设施等;3.严禁将道路绿地、小游园等场地转让或者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三)许可性条款1.在小游园内举办各类公共文化类、宣传类活动前,按相关审批程序经市、区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2.因市、区重要工程需临时占用道路绿地、小游园等,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西陵区园林绿化管护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四)强制退出机制养护管理合同执行中,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日常养护作业,被市级通报批评并造成重大舆论负面影响的;2.在重大活动或重大保障中,拒绝执行甲方涉及绿化养护方面应急任务,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3.在中心养护管理考核年度内连续4次排名倒数第一或累计5次倒数第一;4.被罚红牌一次;5.合同期内,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9-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终止事由。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工作量清单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4日-10-附件:包一绿化统计表序号道路名称标段起止点小计绿化面积(㎡)花卉面积(㎡)花境面积(㎡)立体绿化(㎡)山体面积(㎡)行树道(棵)1城东大道一标北苑桥-发展大道1800.181516.44259.5224.2254一标发展大道安全岛530.31297.37144.7888.1602发展大道一标东山隧道口-城东大道1073.121068.944.180125一标城东大道-珠海路1256.271236.7217.452.1150一标珠海路-厦门路6215.256215.2500356一标厦门路-汕头路1812.931812.9300134一标汕头路-北海路4903.864385.53433.884.53246一标高速匝道36691.5631286.32773.434001.67630.14351一标北海路-居然之家5120.714367.84673.2979.582453福海路一标城东大道-发展大道239.55239.550004海关后路一标城东大道-珠海路503.4454.020049.38415珠海路一标光明巷-发展大道34.0134.0100306光明巷一标运河-珠海路(珠海路小学旁)3975.73975.7002327厦门路一标优抚医院-发展大道164.11164.1100498汕头路一标运河-发展大道1790.071538.6600251.41119北苑路一标汕头路-发展大道1935.131935.13007310北苑横路一标汕头路-北苑路102.99000102.99011恒云路一标半山云庭-发展大道1535.51535.50031合计69684.6562064.022306.454280.261033.922128-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管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