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2026)
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物业管理(笔架山校区)项目合同公示
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物业管理(笔架山校区)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拟对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物业管理(笔架山校区)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物业管理(笔架山校区)项目 合同金额(元):5200000.00 中标供应商: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由于我校财政预算缩减,结合笔架山校区物业服务实际需求,对物业人员岗位进行优化调整。为保障校园物业服务质量稳定,预算支出及时,现需就双方续签的2026 年笔架山校区物业管理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内容包含合同总金额、费用支付方式、物业人员岗位设定、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等。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我校财政预算缩减,结合笔架山校区物业服务实际需求,对物业人员岗位进行优化调整。为保障校园物业服务质量稳定,预算支出及时,现需就双方续签的2026 年笔架山校区物业管理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内容包含合同总金额、费用支付方式、物业人员岗位设定、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等。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福田区泥岗西路2012号笔架山训练基地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附件:
2026年笔架山校区物业管理合同补充协议(涂黑).pdf
100、会议纪要2025年33-50号重大议事会议(12.24)(总务部提出的关于2026年笔架山校区物业管理合同补充协议签订的请示)(1).pdf
《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笔架山校区)物业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深圳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笔架山校区)物业管理合同》(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下称“原合同”)的有关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第五章第八条收费标准内容变更如下:(1)原合同第八条收费标准的第1项约定:本项目总合同金额包含税费以及其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物业管理费¥5715600.00元/年,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月物业管理费¥4763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变更为:本项目总合同金额包含税费以及其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物业管理费¥5200000.00元/年,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万元整。2026年1月至11月,每月物业管理费为¥433333.33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2026年12月物业管理费为¥433333.37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柒分。(2)原合同第八条收费标准的第2项约定:凭乙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每个季度支付一次。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起凭乙方提供等额发票支付第一季度合同款,第二季度合同款在第一季度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季度合同款在第二季度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季度合同款在第三季度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变更为:凭乙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下个季度的合同款项。即,除第一季度(1月-3月)的合同款应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外,第二季度(4月-6月)的合同款应于2026年3月内支付,第三季度(7月-9月)的合同款应于2026年6月内支付,第四季度(10月-12月)的合同款应于2026年9月内支付。2、基于实际管理需求对资源配置的优化,双方同意对原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物业人员岗位设定》进行调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核减秩序部巡逻机动岗3人、宿管部领班1人及宿管员6人,共核减10人。核减后,总人数由原合同约定的94人调整为84人。乙方应提供的基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服务质量要求,仍应与原合同约定保持实质等同,不得因人员变动而减损或偏离既定服务水准。3、将原合同第二章第四条、第五章第八条关于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费用内容变更如下:(1)原合同第二章第四条的(三)1、“(3)乙方负责承担维修单价在1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零星配件费用。(不包括大、中修及更新修缮和改造)单价超过100元的零配件及耗材,需经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购置。”变更为“(3)乙方负责承担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零星配件费用。(不包括大、中修及更新修缮和改造)费用超过1000元的零配件及耗材,需经甲方核准后,由江甲方购置。”(2)第五章第八条的第3点中“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单价100元以下(含100元)的材料,由乙方承担;其它单价100元以上的维修材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为“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单价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材料,由乙方承担;其它单价1000元以上的维修材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4、在原合同第四条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服务内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校区内生活水池清理:半年一次;(2)校区内隔油池抽吸:三个月一次;(3)校区内配电房绝缘用品检测:半年一次;(4)校区内电梯年检:一年一次。5、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频率、工作质量等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到位。乙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合同总价款【0.05】%的违约金,乙方拒不整改或逾期【15】日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有的直接、间接损失。6、甲乙双方约定以邮寄、微信、短信方式发送通知,双方确认合同首部信息为有效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当在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上述地址为有效地址。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司法文件、资料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短信方式发出的,发出日即视为送达日。7、本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原合同中与本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中明确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条款完全有效。8、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笔架山校区)物业管理合同>补充协议》签字盖章页。甲方: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乙方: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206年1月9日签订日期:2026年1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