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 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采购合同公告(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6)
泾县2026-2028年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X-CG-CS-2025136A
二、合同名称:泾县2026-2028年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JX-CG-CS-2025136
四、项目名称:泾县2026-2028年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
联系方式:13865356293
供应商(乙方):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209号
联系方式:184270760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泾县2026-2028年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泾县2026-2028年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日处理出水量约为70吨,具体以实际出水量结算。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55.80元/吨,以实际出水量进行计算(约70吨/天)
合同金额:55.80元/吨,以实际出水量进行计算(约70吨/天)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运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履约地点:泾县马头国有林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3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璟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6-01-12 16:27:20
附件:
泾县2026-2028年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合同编号:JX-CG-CS-2025136泾县2026-2028年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运营合同甲方(采购人):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乙方(成交供应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泾县2026-2028年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处理出水量约70吨/天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维护。1.2.3服务质量: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2的排放限值。1.3价款-2-处理渗滤液的单价为55.80元/吨,以实际出水量进行计算(约70吨/天)。1.4付款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运营服务费以按季度支付的方式付款;季度支付运营管理服务经费额=季度实际处理出水量×投标单价。每季度支付运营管理服务经费,付款时间为下季度首月10日前。处理站出水水质必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2的排放限值,并每月提供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书交采购人存档后,方能凭有效发票进行结算。1.4.2其他费用:在协议期内如因甲方原因需对渗滤液处理站进行维修,则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1.5服务期限、地点1.5.1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1月18日-2029年1月17日),合同一年一签,此次合同签订时间从2026年1月18日至2027年1月17日止;1.5.2服务地点:泾县马头国有林场。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约一日的应履约而未履约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采购人违约的责任-3-采购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采购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赔偿或补偿。(2)采购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按乙方受到损失的10%对乙方予以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追偿实际损失。(3)采购人如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应按延期支付金额的2‰,对乙方予以补偿;1.6.3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不能按时支付合同款项,造成供应商合法利益受损的,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直接损失。1.6.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4-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乙方原因处理的水质若经水质检测机构检测超标,乙方负责整改直至达标排放。1.7双方责任1.7.1、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能满足处理站正常运营的生活生产的供水(膜清洗用水)、生活生产用电和办公通讯设施。(2)渗滤液处理站区内的宿舍供乙方使用。(3)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运营管理费用。(4)指派两人配合乙方运营、处理运营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有关纠纷。(5)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营、导致停工或造成第三方损失,甲方应尽快协调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乙方或第三方损失。1.7.2、乙方责任(1)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确保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限值。如环保部门出台新的标准,需要按新标准执行的,甲方需要对原系统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营费用按照最新工艺进行重新核算。(2)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按甲方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建立运营日志,详细记录每日的运营情况,并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渗滤液处理台账、水质检测报告,每半年提供一份渗滤液原液监测报告。(3)运营期间乙方负责工艺设备维修及保养、药剂耗材等,人员服务费、交通费、办公设备用品费、食宿费、设备使用维护费、实施工作所需-5-的措施费、聘用服务人员费、工具、清洗物品、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费、税金、利润等,如遇自然灾害或渗滤液浓度参数经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大于或超出设计范围造成的设备损坏或改造由甲方负责。(4)在协议期内,乙方须为甲方培训人员以保障在运营期结束后能顺利交接。(5)经环保、水务等部门检查发现乙方处理水质不能达标排放,除承担上述部门的处罚外,应承担其他损失,同时甲方扣除乙方当月运营费用的10%。2、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6年1月12日时间:2026年1月12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 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