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辅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昌黎县园林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 Z1303222501112301
二、合同名称: 昌黎县2025年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绿化养护辅助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5123330110001
四、项目名称: 昌黎县2025年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绿化养护辅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昌黎县园林中心
地 址: 秦皇岛市昌黎县
联系方式:0335-7168039
供应商(乙方):昌黎县碧水文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昌黎县昌黎镇五峰山南路西侧(西王庄村西)
联系方式:0335-23000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黎县2025年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绿化养护辅助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昌黎县2025年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绿化养护辅助服务全部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30000
合同金额: 143.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养护期一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昌黎县2025年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绿化养护辅助服务合同.pdf

昌黎县2025年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绿化养护辅助服务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昌黎县园林中心昌黎县2025年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绿化养护辅助服务合同发包方:昌黎县园林中心承包方:昌黎县碧水文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12日昌黎县园林中心昌黎县2025年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绿化养护辅助服务合同甲方(发包方):昌黎县园林中心乙方(承包方):昌黎县碧水文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就昌黎县2025年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绿化养护辅助服务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一、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要求、工期:1、工作岗位:因工作的实际需要,甲方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地点,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甲方安排。2、工作内容要求:由甲方根据绿化养护管理季节性进展的实际需要而定。(1)浇水:具体视天气情况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2)施肥:平均4次/年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3)修剪整形:地被、绿篱:6-8次/年、乔灌木:2次/年(根据长势状况而定)。地被、绿篱:要求草的高度一致,整齐美观无疯长现象。乔、灌木:植物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4)病虫害防治:地被、绿篱、灌木、乔木及时防治,6-8次/年,病株、虫害现象不成灾。(5)除杂草松土:草坪等除草每月一遍,雨后杂草严重时每周一遍,草坪上不允许有开花杂草,花木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花丛下无杂草,树盘内无严重杂草。(6)补植:对因生长不良造成的残缺花草、树木及时补植恢复。能满足植物生长的条件下无黄土裸露。(7)防风防汛: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清理扶植。尽快恢复原状、以免影响交通人流。(8)保护措施: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出现人为损坏时要及时恢复。(9)对公园全区域硬化路面、广场、停车场、厕所、水面的保洁进行卫生保洁及垃圾定时清运工作。(10)负责公园内的门卫值班、治安巡查、交通管理,保持公园的日常秩序井然有条;保证入园公民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对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有科学的迅速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对违法犯罪和火灾等的发生控制到零。(11)负责公园配套的机电设备、供水、供电等公共设备的日常维护。负责各类日常维护:门锁、下水管道疏通及小型零星报修的维护,通过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类设施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事故。3、上述岗位的劳务工作及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4、工期:2026年1月12日至2027年1月11日二、双方的责任:1、甲方工作(1)将公园全区域硬化路面、广场、停车场、厕所、水面及树木、绿篱、草坪等列明范围,甲乙双方进行现场确认。(2)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3)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工作。(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2、乙方工作(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成立组织机构,要求具备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制定防火、防汛、防台风、抗旱防灾应急预案,确定各项防灾应急小组成员。(2)建立完善的队伍,制定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等各项制度,安排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事养护工作。(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技术到位,开展工作。(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公园保洁以及维修,如发现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5)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修剪时绿化垃圾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及时清理、外运做到日产日清。(6)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在接到通知之日立即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无故不进行整改,甲方可采取措施,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完成甲方因上级部门检查的工作安排和临时任务。(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及技术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相关事项特别约定(1)乙方应安排有相应技术资质的人员从事劳务工作,乙方不得使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体弱病残人员以及无技术资质的人员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劳务工作,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标准进行作业,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3)在作业期间,乙方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非甲方原因发生事故,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违章操作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个人原因造成返工、浪费材料等现象,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经济损失。(5)乙方应按照甲方工程生产的进展及实际需要,安排其人员上下班,日上班时间8小时,做到不早退、旷工、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相关人员。根据甲方生产情况,必要时乙方应无条件加班。如遇节日、迎检等重大活动或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应临时增派人员以保证园区内的整洁。(6)乙方人员在施工时,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配。(7)甲方与乙方人员不存在劳务关系、劳动关系等法律关系,乙方人员因从事本协议约定劳务所发生的任何事故争议、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三、乙方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1)甲方如发现乙方证照等相关文件系伪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所派人员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水平,不按合同之规定进行工作,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四、报酬标准及结算:1、总费用为(小写:143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叁万元整),采用一次包干方式,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第一季度费用(总费用25%),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劳务费。2、乙方自行决定其人员的报酬、费用,确保及时发放,甲方不负责乙方人员的报酬、费用。五、违约责任甲方、乙方必须遵守双方约定,按时出勤,不得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另外,必须遵守《秦皇岛市城市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昌黎县城市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秦皇岛市园林绿地等级养护管理技术标准》《昌黎县园林绿地等级养护管理技术标准》,否则造成损失,在拨付尾款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相应损失。六、管辖及其他1、本协议未约定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及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昌黎县园林中心乙方:昌黎县碧水文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335-7169035电话: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2026年1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辅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