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保安配备采购合同公告(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2026)
一、合同编号: HB2025111610010011-A
二、合同名称: 唐山市路北区教育系统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 HB2025111610010011
四、项目名称: 唐山市路北区教育系统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双盲评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本级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朝阳道35号
联系方式:0315-2096626
供应商(乙方):唐山市威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复兴路60号
联系方式:0315-86855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唐山市路北区教育系统校园专职保安配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784800
合同金额: 378.4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地点:路北区47家中小学幼儿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6唐山市路北区教育系统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采购合同(威诚保安公司).pdf
2026唐山市路北区教育系统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采购合同(威诚保安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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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教育系统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TSLBCG(GK)2025-004-A甲方: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乙方:唐山市威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唐山市路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唐山市路北区教育系统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双盲评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内容及合同履行期限1.甲方以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服务:校园保安服务;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派驻保安员166名。2.本合同项目下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服务地点:里方指定地点。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金额:3784800元,大写:叁佰柒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学生在校园时应保证保安员提前上岗、确保在岗,且在岗时间不低于8小时/天,如有特殊情况,时间安排由乙方调剂,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在岗时间的,时间安排由乙方调剂,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保安员每日到岗后、离岗前需在所在学校考勤表上签字确认。寒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园安保由学校门卫负责,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保安费用。如有特殊需要,双方协商解决。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以转账支票结算上一个月的服务费。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指派相关校(园)责任人对乙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保安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或调换。2.甲方相关单位应为乙方保安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及必要的住宿条件。3.甲方相关单位要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4.甲方对因乙方工作疏忽或失职行为直接给所属校(园)造成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保安服务费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保安员工资、保险及日常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五、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验收方:甲方及实际使用单位。2.验收标准:由甲方下属实际使用单位进行每月验收,并据此支付服务费用。六、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七、违约责任1.乙方凭借虚假资料中标,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因乙方管理不当发生乙方保安员违规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责任免除在合同执行期限内,因重大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九、合同组成1.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各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产生的诉讼,由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能续签的;三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月7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各份法律效力相同。(合同签署页,此页无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唐山市威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则胜行委托代理人(签字)则胜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朝阳道35号地: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复兴路60号电话:0315-2096626传真电话:0315-8685596传真开户名称:唐山市威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唐山复兴路支行银行帐号:13001625608050512114日期:206年1月7日日期:2006年1月7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职保安配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