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防工程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20250725塘厦镇人防工程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项目名称:
20250725塘厦镇人防工程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165536790172507251503
项目业主: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机构:
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合同书
合同编号:
4419001165536790172507251503
合同总金额:
¥79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07日至2026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1.开展人防总体规划编制 2.完成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3.重点任务包括:优化人防工程布局与建设方案(含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完善指挥通信体系建设、强化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培养、深化人防宣传教育体系
合同附件
合同书.pdf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1-12
东莞市塘厦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2025-2035年)编制合同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合同编号:YNRFGD202508委托人: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人: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人防工程甲级、城乡规划甲级2025年8月合同书甲方: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6楼乙方: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昆明科技创新园2A26-192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东莞市塘厦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于2025年07月通过招标,经评定7方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为了保护甲7.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原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组成及合同总价11本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7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增值税率为6%)。1.2服务范围及内容:-1.2.1乙方提供的服务指如下(1)至(5)。(1)规划名称:《东莞市塘厦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2)规划编制范围:同塘厦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3)规划内容和深度:执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省人防办文件要求。(4)规划期限:2025年至2035年。(5)成果要求:《东莞市塘厦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含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塘厦镇人防现状评估分析、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塘厦镇人防发展目标与发展策略、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布局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近期建设计划、实施保障机制等。二、合同主要条款1.1本合同付款方式(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7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作为请款,乙方逾期未提供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收款信息如下:户名: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大观支行;帐号:4836200001819100091752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2394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作为启动资金(合同结算时,启动资金抵作设计费)。(3)完成规划送审稿(包括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及提交镇政府审议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3990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玖仟元整)。(4)按专家意见和镇委镇政府意见修改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提交中共东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1596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5)本合同所约定的支付费用为财政性资金,相关付款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因财政审批拨款、政策变更等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6)双方基本信息如下:甲方乙方名称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裕兴黎新纳税人识别号91530100431362361F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6楼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昆明科技创新园2A26-19联系电话0769-877250020871-63385667银行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大观支行银行账号48362000018191000917521.2甲方根据项目要求增加其他必要条款。1.2.1甲方义务1.2.1.1甲方根据乙方整理的基础资料需求清单要求,向有关单位出具协助函,由乙方持函自行向有关单位申请调取为完成本项目成果所需的资料文件,详见《塘厦镇人防规划编制基础需求清单》;乙方在向有关单位调取相关资料过程中如遇问题情况,应向甲方反馈,甲方及时予以配合协助;因其他单位实际情况而导致文件调取延误的,不影响乙方依约交付本项目成果的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再行协商。1.2.1.2组织对规划成果过程文件的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1.2.1.3负责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费用由乙方承担。1.2.1.4依据合同支付乙方规划编制费用。1.2.1.5为乙方编制人员现场踏勘调研提供食宿、交通、协调联系等工作便利条件,费用由乙方自理。1.2.1.6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深度(变更量超过15%)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规划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按比例或协商后向乙方支付工费。1.2.1.7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编制周期,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赶工费。1.2.1.8甲方在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过程中,如需修改应与乙方协商,甲方擅自修改,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1.2.1.9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2乙方义务1.2.2.1按照保密规定的要求收集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在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2.2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甲方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照进度计划提交成果,确保成果质量;1.2.2.3提供征求意见稿(初稿)纸质版5份;1.2.2.4协助甲方召开项目评审会,负责规划编制技术汇报并负责评审相关费用;1.2.2.5据供《东莞市塘厦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评审稿)包含文本、说明书、图纸。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1.2.2.6提供《东莞市塘厦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报批稿),包含文本、说明书、图纸。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1.2.2.7乙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应参加有关上级的规划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三、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其有关的服务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4“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服务要求2.1提交的技术服务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其投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相一致。若技术服务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责任、费用和直接经济赔偿,导致甲方不能使用成果的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4技术成果或服务内容41合同项下技术成果或服务内容(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之内,乙方应将技术成果或服务内容交付甲方。4.2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将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4.3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客户资料、非专利技术等商业秘密和本协议文本,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未履行本保密条款约定之义务者,除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验收51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万案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5.2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5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6迟延交付6.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付服务。6.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付,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6.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交货期限不予延长。6.4规划方案评审、报批时间所延误的时间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违约赔偿7.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因乙方原因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无故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无故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7.4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一方因另一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7.5除合同规定外,如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或完成,甲乙双方应另行友好协商交付或完成时间,不得单方追究延期责任。7.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启动资金;乙方已开展规划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全部支付。8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8.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9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税费由乙方承担。10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及相关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违约解除合同11.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1.2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采购未交付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1.3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延迟交付成果,由此产生的延迟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书面通知发出后15日仍未解决的,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且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留向甲方追诉的权利。1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3转让和分包1317方可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7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3.2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14保密要求14.1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资料使用过程中7方承诺不将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和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承诺仅把接收到的甲方资料用于本规划的编制。1427方承诺对有关规划会议内容和本专项规划会议内容和本专项规划成果内容进行保密。乙方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采取多种措施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14.3乙方承诺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涉密资料,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涉密资料。乙方定期对涉密业务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涉密隐患。14.4本项目业务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乙方将对涉密文件采取合法程序进行删除处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15联系文件的送达为了更加有效推进本项目进行,乙方需指定至少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甲方对接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的通知、要求、文件发送与事务联络等事宜,如果乙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有变更,需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联系人:陈龙联系地址:东莞市寮步镇翠珑湾四期七栋联系电话:13539098286电子邮箱:122101541@qq.com16合同生效和其它16.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曰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6.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16.3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担保费、公证费用、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16.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附件1:保密协议附《东莞市镇街人防工程规划》收资清单附件2:乙方资信文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北代人,聚新与禁机(负责人(签字):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签订时间:2025年11月7日东莞市塘厦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2025-2035年)编制保密协议甲方: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鉴干甲7双方拟就“东莞市塘厦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2025-2035年)编制”(以下简称规划)项目进行合作,本规划涉及国家秘密或重要敏感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本规划涉及的所有保密信息的安全,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保密信息:指甲方向乙方披露的、与本规划相关的所有非公开信息,无论以书面、口头、电子、图像、模型或任何其他形式呈现,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划的全部或部分文本、图纸、设计文件、技术参数、计算书、研究报告;人防工程的布局、结构、防护等级、功能分区、掩蔽面积、抗力要求、平战转换设计、关键设备参数等具体技术信息;与本规划相关的会议讨论、谈判内容、工作安排、进度计划;甲方明确标示为“秘密”“机密”“绝密”或具有同等保密含义的信息;虽未明确标示,但根据信息性质、披露背景或行业惯例,一个理性人应能判断其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二、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同意对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承担严格保密义务,并承诺:仅限约定目的使用:仅为双方约定的“[具体合作目的,例如:方案评审、深化设计、施工准备、可行性研究等]”之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保密措施: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重要秘密信息的谨慎程度(且在任何情况下均应是合理、有效的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将保密信息与乙方其他文件资料分开存放;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进行严格限制(需签订单独保密承诺)并登记备案;在物理载体上明确标示“机密”或“保密”;对电子文件采取密码保护、访问控制、加密传输等安全措施;确保存放保密信息的场所和设备安全可靠。接触范围最小化:仅允许因履行合作目的而必须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雇员、顾问或分包商(以下统称“乙方关联人员”)接触相关信息,且必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若涉及国家秘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乙方应确保所有接触保密信息的乙方关联人员:已知悉本协议内容;签署书面保密承诺,其保密义务不低于本协议要求;乙方对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复制与传播:非经甲方事先书面明确授权,不得复制、摘抄、翻译、注释保密信息或将其以任何形式披露、传播、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其他关联方)。配合监管:接受并配合甲方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保密检查、监督和指导。报告义务:一旦发现保密信息或载体遗失、被盗、被泄露、被非法获取或存在其他重大泄密风险,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全力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和处理。国家秘密优先:若保密信息中包含国家秘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相应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国家秘密的定密、变更、解密以及管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保密期限本协议的保密义务自乙方收到保密信息之日起生效。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以较晚发生者为准):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相关保密信息已由甲方或其授权方合法公开,且该公开并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所致;甲方书面解除义务: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其对特定或全部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国家秘密解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按国家规定程序正式解密;法定期限届满:对于非国家秘密信息,保密义务持续至甲方披露之日起满3年;对于国家秘密,按国家有关保密期限的规定执行。四、知识产权甲方是本规划及其包含的所有保密信息的合法所有者或授权使用者。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甲方对保密信息所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转让或授权(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五、信息返还与销毁在甲方提出要求时,或在双方合作终止/本协议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立即: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原件、复制件、摘要、笔记、电子数据等载体(无论是否由乙方制作)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采用不可恢复的方式(如物理粉碎、彻底删除、消磁等)销毁上述载体及其包含的所有保密信息。六、违约责任若乙方或其关联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保密义务,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利润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如因乙方过失或故意导致国家秘密泄露,乙方除承担上述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双方同意,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可能难以精确计算,双方预先约定:如发生泄密事件(非国家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或根据项目重要程度约定合理金额或计算方式)。该违约金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和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约定不可抗力: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保密信息意外泄露,乙方在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后,可免除相应责任。协议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规划保密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先前所有口头或书面讨论、协商和约定。修改与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通知送达: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协议文首地址送达对方。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挂号信寄出后三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传真发出的,发送成功视为送达。可分性: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刷(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1月7日人交教)黎和乙方(盖章):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日期:205年“月日企业名称: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资质等级: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工程设计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53005081有效期:至2029年08月28日发证机关宿住房2024年0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No.AZ0111914908888888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C证书编号:自资规甲字24530839证书等级:甲级单位名称: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业务范围:业务范围不受限制系*了更多惠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431362361F发证机关38日包有效期限:自2024年04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傘04月1口-JFP口国口国口国口IGr-J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印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防工程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