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2026)



【补充合同】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延期补充协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HT_PSCG2022000332
二、合同名称:【补充合同】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延期补充协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HT_PSCG2022000332
四、项目名称: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延期补充协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10楼
供应商(乙方):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启运路3号新世纪科技工业园4号楼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270000
合同金额:527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次延期履约期限为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止,履约范围: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12
九、其他补充事宜:鉴于甲、乙、丙三方于2025年1月13日签署了《坪山综合保税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至2026年1月12日届满。为确保坪山综合保税区运营管理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避免因新合同采购流程与财政预算安排导致的服务空窗期,保障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安全稳定运行,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合同服务期限进行延期。延期后的服务期限截止日变更为2026年4月12日。即,本次延期服务期间为自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止。

附件4:联合体投标协议.pdf

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延期补充协议(260109无个人信息).pdf

联合体投标协议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自愿组成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联合体,共同参加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为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坪山综保区监管场站场地管理、企业及海关服务、生态环境管理、设备管理与故障维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负责坪山综保区行政通道管理、园区日常巡查、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按照以上职责分工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九份,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三份。牵头人名称:深圳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保安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盖单位章)成员名称:鉴字或)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22日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延期补充协议甲方: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10楼法定代表人:刘耀煌联系人:联系电话7方(联合体牵头人):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启运路3号新世纪科技工业园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晓媛联系人:联系电话:丙方(联合体成员):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9号中天美景大厦1711、1712法定代表人:汪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第1页共5页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PSCG2022000332)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公告,确定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以下统称为“联合体”)为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编号:PSCG2022000332)中标方。后因坪山区机构改革,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合同相关职能划转给坪山区商务局,各方于2024年7月29日签订《补充协议》将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坪山区商务局。合同总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合同每年一签。鉴于甲、乙、丙三方于2025年1月13日签署了《坪山综合保税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下称“原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至2026年1月12日届满。为确保坪山综合保税区运营管理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避免因新合同采购流程与财政预算安排导致的服务空窗期,保障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安全稳定运行,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合同服务期限进行延期。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兹共以资共同信守同信守。第一条合同期限的延长(一)原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延长三个月。(二)延期后的服务期限截止日变更为2026年4月12日。第2页共5页即,本次延期服务期间为自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止。(三)延期期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配置、权利义务及各项管理要求等,均严格按照原合同第一、二、三条及相关附件的约定继续执行。第二条延期服务费用及支付(一)延期期间的总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柒仟伍佰元零壹分(¥1,317,500.01)(二)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服务每满一个月,乙方可凭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向甲方提请付款。2.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按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有关规定付款。(三)乙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开户帐号:44250100016600001314开户名称: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I二、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单位公章,且三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第三条其他条款的效力本补充协议未作变更的,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干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保密条款、争议解决、绩效考核等)在第3页共5页本次延期期间内继续有效,对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四条协议的法律效力(一)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补充协议如与原合同相关条款存在不一致之处,以171本补充协议为准。(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第五条协议的生效与份数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第4页共5页(以下为《坪山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延期补充协议》签署页,无正文)甲方: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丙方: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26-年--1-月-9-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