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2026)



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土地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土地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40545194142512120959

项目业主: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正衡(广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土地评估服务

合同编号:

4401140545194142512120959

合同总金额:

¥1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5月26日

服务内容:

项目需临时租用花都区狮岭镇辖区鱼塘、塘埂等共约170亩,需确认租地单价标准。现委托评估单位对该地块租赁单价进行价值评估。

合同附件

土地评估合同 - 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土地评估合同.pdf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2026-01-13

合同编号:XOHJZBSSGZ-TDPG-2025土地估价委托合同项目名称: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土地评估委托方: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评估机构:正衡(广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6日土地估价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34号利康楼首层评估机构(乙方):正衡(广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2609-2610房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委托的资产项目进行评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估价目的甲方因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用地事宜,对第二条所指明的估价对象进行评估。本次估价结果作为该经济行为计算相关估价对象价值的参考。二、估价对象和范围根据评估目的,甲方确定估价对象为广州市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用地的土地补偿价值。三、估价期日估价期日由甲方确定为2026年1月4日。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在甲方充分配合的基础上,乙方必须保证组织足够的评估力量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评估工作进度滞后,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双方初步拟定评估报告提交期限为收集完所有评估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六、委托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1.委托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责任:(1)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负责;(2)依法提供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责任;(3)甲方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其他重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确认方式包括签字、盖章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2.委托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义务:(1)及时按资产评估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充分、合法的资料,法律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2)认真填写各项清查明细报表,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报送乙方;对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3)在评估过程中组织人力、物力协助乙方,以及为乙方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4)根据资产评估业务需要,负责乙方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与其他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协调;(5)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服务费用。七、评估机构的责任与义务1.评估机构的责任:(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要求,对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2)维护所发表专业意见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3)对甲方或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应妥善保管并负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和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评估报告内容,以及甲方或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2.评估机构的义务:(1)遵守相关资产评估的有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拟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评估途径和方法;在收到符合评估要求的各项报表、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的评估专业人员做好估价对象现场勘察工作;(2)配合甲方相关经济行为的实施进度,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评估分析、估算,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甲方;(3)在甲方和其他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评估工作方案和计划如期完成评估工作;(4)按照相关资产评估规范中对评估质量和评估报告的要求发表专业意见和出具评估报告;(5)督促执行评估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八、评估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本次评估收费为人民币95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2、乙方提交相关评估成果报告,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合同金额70%,即665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伍拾元整)。3、本项目财政评审结算后,由财政结算评审机构对本项目费用进行审定,甲方按照财评机构审核确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尾款。如在支付时,财政部门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执行。由于资金实行国库支付,具体支付要求及支付程序以当地财政部门要求为准。4、鉴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遵循特定流程,甲方向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即视为按期履行付款义务,乙方不得以财政资金的实际支付时间晚于合同约定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5、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款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6、以上收费包含差旅费用。九、评估报告使用者和使用范围1.本估价委托合同中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是甲方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评估报告的使用人。2.除本估价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以外,如需要增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评估报告将失效,乙方亦不对其他报告使用者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拥有追索甲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对乙方造成损失的权利。3.甲方或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评估报告。甲方或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评估报告的,乙方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4.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5.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甲方和乙方另有约定的以外,报告使用者未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提交的包括评估报告、补充说明、解释、建议等文件和材料在内的各项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6、甲方或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评估报告。十、评估报告提交方式乙方完成资产评估有关程序后,向甲方提交经承办该项业务的《土地价值咨询报告》一式贰份。十一、估价委托合同的有效期限1.本委托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委托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估价委托合同事项的变更估价委托合同订立后发现相关事项存在遗漏、约定不明确,或者在合同履行中约定内容发生变化的,乙方可以要求与甲方订立补充合同或者重新订立估价委托合同,或者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对估价委托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十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估价委托合同,所收评估服务费应退还甲方,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2.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资产评估业务、解除估价委托合同的,而且乙方已实施了相应评估程序,乙方所收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若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所对应的应收评估服务费超过乙方已收取的评估服务费,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经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时间、进度,或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3.当执行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乙方可以中止履行估价委托合同,并将所收评估服务费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所对应的应收评估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甲方;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可以单方解除估价委托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如果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所需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估价委托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5.甲方要求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其他非法干预评估结论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估价委托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乙方已实施了相应评估程序,乙方所收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若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所对应的应收评估服务费超过乙方已收取的评估服务费,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经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时间、进度,或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6因甲方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原因导致资产评估程序受限,乙方无法履行估价委托合同,乙方可以单方解除估价委托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乙方已实施了相应评估程序,乙方所收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若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所对应的应收评估服务费超过乙方已收取的评估服务费,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经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时间、进度,或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7.估价委托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估价委托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8,执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方式处理:(1)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2)提交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无条款性内容。)甲方(全称):(盖章)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乙方(全称):(盖章)正衡(广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34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2609-2610房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湖西路支行账户:1账户:4403670104001168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440114054519414F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46915413908电话:020-36810682电话:020-38773769签订时间:2025年12月26日附件: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GZ2512230040正衡(广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委托,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01140545194142512120959),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服务时限为:无需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台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2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