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护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曹家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曹家巷养老服务中心)2026)
2026年护工服务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 N5101062025000340-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护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062025000340
四、项目名称: 2026年护工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曹家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二段173号
联系方式:028-83335215
供应商(乙方):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360号3栋1单元8楼822号
联系方式:185837365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护工服务
1(项)
¥671,000.00
¥671,000.00
无
合同金额: 671,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13日至2027年01月12日
履约地点:金牛区解放路二段17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6年护工服务合同.pdf
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曹家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01月13日
2026年护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062025000340-1履约地点:金牛区解放路二段173号签订地点:金牛区解放路二段173号签订时间:2026年1月12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曹家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二段173号供应商(乙方):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360号3栋1单元8楼82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6年护工服务采购项目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预估单价(元):671000数量:1.00单位:项品目编码C04990000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护工服务服务范围合计预估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671000元(陆拾柒万壹仟圆整)二、服务要求详见第七条的5、6条款。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预估最高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55916.672026.2.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55916.672026.3.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55916.672026.4.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55916.672026.5.1055916.672026.6.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6755916.672026.7.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55916.672026.8.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855916.672026.9.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955916.672026.10.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1055916.672026.11.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1155916.672026.12.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7元。55916.632027.1.10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每月按实际托老床位数,每张床998.5元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最高支付不超55916.63元。支付方式:每期付款前,乙方应先出具与当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无息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直至乙方提供为止。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资质合规标准:外包公司需具备《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护工需持有健康证、养老护理员证书、医疗护理员证书或者长期照顾师职业技能证书。2.验收周期:分为月度抽检、年度终验,按合同约定执行。3.问题整改: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出具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到期复核,未达标按合同约定追责。4.验收存档:所有验收记录、考核结果、反馈意见等整理存档,作为后续合作、续约或追责的依据。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按照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护理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完成)1.1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先提供与本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2乙方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5.护理服务内容及护理服务质量5.1.负责养老中心所有老人的起居,照顾日常生活等。5.2.服务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创建活动和检查工作,完成突击、抢险等安全应急工作,如遇灾害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雪、冰雹等)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应,协助做好灾后清理工作。5.3.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服务范围内的护理工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如老人坠床/跌倒,压力性损伤,噎食,窒息,外出,投诉事件应急处理等,应保障老人的安全,及时解决问题。5.4服务供应商每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到病区2次,检查护理工作质量,及时和病区护士长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处理。5.5.坚持工作标准,保障中心安全、整洁有序,为医护人员和患者及家属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就诊环境;5.6.严禁对患者的病情做出超工作范围的解释、说明和行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5.7.严禁在患者及家属前相互谩骂、斗殴等违规行为;5.8.服务供应商保障安全措施到位,针对老人护理服务及老人安全方面问题,因护理员原因导致的安全隐患和纠纷以及发生意外,由服务供应商承担责任。5.9.服务供应商须及时收集老人和家属的护理服务反馈建议及意见,及时处理。5.10.服务供应商应将可坐和走的老人集中起来开展娱乐活动,至少每季度一次,特殊节日策划活动,如重阳节,春节等。5.11.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护理服务人员应尊重、爱护、关爱老年人、不得有虐打、无故打骂、推操老年人,以及其他不利于老年人的言行。6.服务要求6.1.人员配置要求6.2供应商拟派护理员数量8人,并根据采购人的业务运营需求做适时调整;6.3供应商需做好员工的招聘储备工作,一旦有员工临时离岗必须保证及时补充员工上岗(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6.4人员要求: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小学及以上文化,人员工资不低于成都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并购买社保且护工伙食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后采购人不再支出包括餐饮在的护工生活费内。(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派驻的护理服务人员必须是经公安机关核查无犯罪和不良记录的人员(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派驻的护理服务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6.5在中心工作期间,应符合院感的专业规范,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510-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6)、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隔离技术标准(WS/T311-2023)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等的相关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引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项目采购阶段或项目执行阶段,若有最新执行的新标准时,直接按有效的最新标准实施,本项目招标文件或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再就此进行调整)6.6每名护理员须具备医疗护理员证或者养老护理员证书,中标后提供原件给采购人核验。(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6.7供应商所派护理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入职体检。并把体检报告交与采购人进行存档。6.8供应商必须具备专职的员工培训部门,并按照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及特点进行相关培训。护理员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服务供应商还应定期对护理员进行专业培训,至少一季度一次,特殊时期需增加相关培训,提高护理员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6.9护理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仪容端庄、仪表整洁、佩戴工作牌,对待患者要文明礼貌,及时解答患者及家属的问题,为中心提供安全、快捷、高质量且人性化的服务。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合同内规定的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护理工作,视为验收不通过,甲方可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后续双方均不需再履行合同义务,并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当月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2.如乙方过错导致纠纷、老人去世、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等后果,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2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书面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对于甲、乙双方争议,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壹份,乙方持有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曹家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第四人民医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二段173号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牛支行账号:16012009219057700019签订时间:2026年1月12日乙方:四川安耆祥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360号3栋1单元8楼822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账号:641317431签订时间:2026年1月12日附加统计项一、履约信息履约时间:2026年01月13日-2027年1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护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