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粮质量安全抽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



南澳县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抽检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南澳县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抽检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2300701902X2509160117

项目业主: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南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南澳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服务机构:

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

合同名称:

南澳县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抽检服务

合同编号:

44052300701902X2509160117

合同总金额:

¥5,74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9月28日至2026年01月01日

服务内容:

按照合同约定对南澳县县级政府储备粮开展质量安全抽检服务,抽检指标以相关文件及后续合同约定要求为准,涵盖质量指标、存储品质指标、食品安全等相关指标。

合同附件

合同.pdf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南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南澳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01-13

合同编号:YLZJ2025038南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质量抽检委托协议甲方(委托方):南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方(受委方):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储备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检工1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海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委托事项根据甲方年度监管计划,乙方接到任务后按时完成工作。合同有效期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卫生标准以及储藏品质判定规则中规定的方法或双方协定方法进行检验;若有关标准被修改或被新的标准替代,乙方应当适用新的有效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一)根据《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库存粮油质量安全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储备粮油库存政策性储备粮进行抽检,每个样品代表数量不超过2000吨。乙方接到任务后按时完成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卫生标准以及储藏品质判定规则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若有关标准被修改或被新的标准替代,乙方应当适用新的有效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二)抽取10%的样品进行全项目检验(即对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主要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验),其余20%的样品进行部分项目检验(即对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入库必检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验)。(三)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抽检,乙方须在收到委托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派遣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库点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四)粮食扦样原则(1)包装粮:在同品种、同等级、同批次、同生产年份、同储存条件下,以不超2000吨为一个检验单位分区扦样,超2000吨的,每增加1个扦样单位,以此类推。(2)散装粮:在同品种、同等级、同批次、同生产年份、同储存条件下,以代表数量不超2000吨为一个检验单位,分区扦样,每增加2000吨应当增加一个检验单位。食用植物油以一个油罐为一个检验单位,从罐顶检查口或者取样口用油脂扦样器分层扦样。(五)扦样方法(1)粮食扦样方法按GB/T5491-1985执行《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及《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标规(2023)60号)执行,若后续相关出台相关新文件,则按新文件执行。(2)扦样点的布置,以确保人身安全和尽量避免破坏既有储粮形态为前提,以扦取的样品能够反映被扦区域粮食质量的整体状况为原则。(六)扦取样品处理和基本程序(1)扦取的检验样品经混合分样后形成一式三份平均样品并放入样品标签(见附件2),每份不少于2千克,三份样品均留承检机构检验、复核和备检。(2)扦取的平均样品须经乙方和被检方有关人员确认后,才可封样、编号并加贴封条(见附件3)。(3)扦样人员应如实填写《储备粮检验样品登记表》(见附件4),被检方负责人需签字确认并加盖库点单位公章。(4)《储备粮检验样品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被检方,一份留存乙方。(七)检验项目(1)质量指标稻谷:色泽气味、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总量、水分、黄粒米含量。(2)储存品质指标稻谷: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3)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稻谷:镉(入库必检指标):总汞、铅、无机砷(总砷)、黄曲霉毒素B1、敌敌畏、马拉硫磷、三唑磷、甲拌磷。二、检验要求及检验报告的交付(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标准对获取的样品进行检验,送检样品在送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检验报告结果以快递方式寄送至甲方。(2)乙方在甲方配合扦样工作的前提下,公正、准确地进行检验。并在样品扦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将结果反供甲方。(3)乙方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4)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出具报告或无法出具报告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事先声明其不能检验的情况,以便委托方决定是否委托。三、检验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收费标准(1)按2元/吨计费(包括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主要食品安全入库必检指标);若抽样数量合计不足2000吨,按2000吨计,共4000元。(2)总汞、铅、无机砷(总砷)、黄曲莓毒素B1、数数畏、马拉磷、三唑碎、甲柈研等项目按单项累加(费用标准见附件4),共计1740元;(二)结算根据每批次抽样样品代表数计算相关费用,乙方计算费用后打印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通过对公账户及时付款给乙方。(三)双方信息甲方信息:名称: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52300101902XB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95号电话:0754-86806683乙方信息:账户名称: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2楼电话:020-83642249银行账号:3602004209000323644开户银行:广州市工行新滘支行四、双方责任f(一)甲方责任(1)对乙方开展的抽检服务工作给予指导,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工作。(2)按时支付委托费用。(二)乙方责任(1)按甲方要求做好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抽检工作。(2)严格执行保密要求,乙方参加抽检工作的全部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抽检信息。(3)乙方应在抽样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具有法律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五、违约责任(一)由于甲方责任而影响抽检服务工作任务完成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二)乙方不按时完成检验服务工作的,按照每迫期了个工作日。扣除乙方检验服务费用的0.1%:发生明显检验结果错误的,违约金按照错误检验项目每项0.2万元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三)乙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按照国家规定追究乙方和相关人员责任。(四)乙方被举报在扦样检验期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出现影响抽样检验工作公正性的情形,一经查实,按照国家规定迫究乙方和相关人员责任,并酌情扣减检验服务费用5~10%。(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对外披露检验结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予支付检验费用或要求乙方退回已收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六、其它约定事项(一)协议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四)本协议展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协议乙方项目负责人:陈威。(六)附件附件1:标签附件2:封条附件3:储备粮检验样品登记表附件4:广东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检验项目及费用明细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订时间:2025年9月28日签订时间:2025年9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储备粮质量安全抽检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