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2026)



一、合同编号: HT-2026-04538560
二、合同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6-1721040
四、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
地 址: 广东省_佛山市_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大道1号
联系方式:87730959
供应商(乙方):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
地 址:云东海街道
联系方式:139286148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法律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包
主要标的单价:60000.00元
合同金额: 6.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三水区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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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三水区直单位法律服务合同(二包)甲方(统筹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乙方(服务需求单位):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儿园、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中学、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附属小学、佛山市三水区思贤小学、佛山市三水区启智学校、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丙方(服务供应商):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甲方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并经规定程序,选定丙方担任乙方的2026年度法律服务供应商。各方经充分平等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守。一、服务期限丙方为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7年1月14日。二、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付费方式丙方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分为非诉法律服务和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两类。(一)服务内容1.非诉法律服务(1)对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等提供咨-1-询、论证,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对拟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行政登记、行政答复等行政行为出具书面法律意见;(3)拟定有关合同文本等法律文书,对拟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查、修改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参与非诉讼的民事、行政争议以及信访、历史遗留问题、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等的研究讨论、调解、谈判、协调,并列席相关会议或出具书面可行性意见、建议;(5)代理行政复议案件;(6)提供相关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7)解答乙方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其他法律咨询;(8)根据乙方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其他法律服务内容。2.诉讼仲裁服务内容民事或行政诉讼案件、商事或劳动仲裁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的代理。(二)收费标准:上述法律服务不限数量按60000元包干。管辖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佛山和广州的诉讼仲裁案件,差旅费不再计收。佛山和广州以外的,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协商解决差旅费。(三)付费方式:(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务费的50%即30000元;如区财政局未拨付相应专项经费给甲方,甲方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2-(2)2026年7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征集对丙方工作满意度的评分,若乙方作出的平均评分低于70分(不含本数)并经甲方确认属实的,甲方可单方通知丙方解除本合同,剩余服务费不予支付,同时丙方应返还服务费的20%;若乙方作出的评分高于70分(含本数),则甲方应当再向丙方支付剩余的服务费,即30000元;(3)甲方向丙方付款前,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如区财政局未拨付相应专项经费给甲方,甲方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4)乙方对丙方的评分按照本合同附件《法律服务评分标准》进行。三、服务方式(一)非诉法律服务乙方一般应以工单(含附件)方式通过微信、电子邮箱或邮政专递方式向丙方发出服务请求,丙方收到工单后按照乙方要求、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开展相应的法律服务工作。(二)诉讼仲裁代理服务丙方按照乙方要求、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开展相应的代理服务工作。四、违约责任(一)如甲、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不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的,甲方须依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服务-3-费;(二)如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不按约定提供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的,应向甲方退还相应的服务费,若甲方为此需另行寻求替代法律服务供应商的,丙方应承担甲方按替代合同约定应支付的服务费。甲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丙方仍应予赔偿。若丙方因利益冲突需回避相关法律服务的,丙方应负责物色替代法律服务供应商并承担相应的服务费。(三)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乙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丙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五、各方确认事项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的联络方式如下:甲方: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大道1号,收件人:李梓琪,电话:87713193。乙方: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5号之二,收件人:朱佳伟,电话:87701028。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儿园,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5号,收件人:邓妍芳,电话:87731705。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中学,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大道22号,收件人:谭志超,电话:89818654。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附属小学,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9号,收件人:陆燕华,电话:87735771。-4-佛山市三水区思贤小学,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南大道17号,收件人:邓崇辉,电话:87611682。佛山市三水区启智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15号,收件人:黄坚,电话:87736610。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16号,收件人:邹军,电话:87820935。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渡口路22号,收件人:梁彩云,电话:87812236。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渡口路22号,收件人:梁彩云,电话:87812236。丙方: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5座2504,收件人:谭招娣,电话:13690145749。按上述联络方式进行的邮寄送达,即使被送达人未实际收到或被他人误收,自寄出之日满三日也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二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联络方式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之送达,若有此导致任何不利法律后果的,均由变更方承担。以上地址同时作为发生纠纷后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丙方确认以下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户名: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账号2013027109000027827。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应转账支付至该账户。六、争议解决-5-各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十二份,自2026年1月15日起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各单位、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盖章):(签名):忠乙方: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盖章):儿园((盖章):(签名)(签名):邓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道健力宝中学(盖章):学附属小学(盖章):(签名):表网佛山市三水区思贤小(签名):有格佛山市三水区启智学学(盖章):校(盖章)122(签名):(签名):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等专业学校(盖人事务局(盖章):(签名):李东(签名);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盖章):(签名):影丙方: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盖章)负责人(签名)签订日期:2026年1月10--7-附件:法律服务评分标准评分以100分为基准,按照以下标准扣分或加分一、履行服务职责情况(一)经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需相关会议或者活动的,一次扣10分;(二)不接受工单任务或者未按时完成工单任务的,一次扣10分;(三)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差(如书面法律意见缺少分析、结论、方案三要素之一的,或存在方向性错误的等),一次扣10分;(四)未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情况总结的,一次扣5分;(五)其他未按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一次扣5分。二、遵守法律和工作纪律情况(一)违反乙方要求,擅自对外发布承办事项的处理意见或者披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的,一次扣20分;(二)为其他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与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一次扣10分;(三)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而不申请的,一次扣5分;.-8-(四)不按时参加、无故缺席、未经批准找他人代替参加法律顾问有关会议或者活动的,一次扣5分;(五)以政府或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名义招揽业务或者从事与履行政府法律服务无关的活动的,一次扣5分。三、加分项目(一)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被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一次加5分;(二)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如积极申报并承担相关课题研究)的,一次加5分;(三)创新法律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区级以上会议上交流的,一次加5分;(四)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加5分。-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