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公告正文

合同公开

合同编号
2025CG0382-1

合同名称
高新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一包)合同

标段(包)名称
高新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一包)

标段(包)编号
2025CG0382-1

合同甲方名称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合同乙方名称
淮南诺优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374100.0000

金额单位


合同期限(天)
365

合同签署日期
2026/1/14 16:04:38

合同完成日期
2027/1/14 0:00:00

质量要求
合格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5小时2分59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6小时20分19秒
是否逾期: 否

采购代理/业主提交

提交人: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6-01-14 14:46:51
提交用时: 0天5小时2分59秒

中标人签章

提交人: 淮南诺优商贸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6-01-14 15:48:38
提交用时: 0天1小时1分46秒

服务平台见证

办理状态: 同 意
办理时间: 2026-01-14 16:04: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55秒

高新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一包)合同.pdf

淮南市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承诺书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高新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一包)】(项目名称)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中标单位:淮南诺优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74100.00元现将该合同报送备案。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合同是按照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的书面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一致。招标人(盖章):中标人(盖章):2026年1月14日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2025CG0382-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淮南诺优商贸有限公司:你单位在高新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一包)项目中,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单位,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肆仟壹佰圆整元(小写)¥374100.00元;供货(服务)期:365天;项目联系人;段宗瑞电话:13155428373。请你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缴纳履约保证金。接此通知后,依据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签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公)代理机构:(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训当飞项目负责人:(签名)电话:电话:1813010375305542799879电话:181301037532026年01月06日ICBC电子回单中国工商银行回单编号0907-2872-0947-1100付款方账号1304002209300356659付款方户名淮南诺优商贸有限公司付款方开户行工行淮南舜耕支行收款方账号520584089201000004007001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收款方户名委员会(淮南市山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收款方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7,482.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肆佰捌拾贰元整业务种类网银互联摘要保证金用途--流水号16158752时间戳2026-01-12-15.19.43.353166附言:2026年高新公安分局食堂蔬菜,干货等类食材质保金。指备注令编号:HQP921037498894提交人:w0930035665900001.c.1304最终授权人:来自中国工商银行企业手机银行放弃预付款说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我单位依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条要求,自愿主动放弃预付款。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确定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40%,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等额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支持电子、纸质形式。在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可不支付或降低预付款),预付款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价款按月付款。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应于次月1日左右将服务发票等手续交于采购人。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服务费用扣除预付款后划入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投标报价除以每一包的最高限价即为供应商的费用结算率,最终结算费用=供应商的报价*结算率,结算价格最终不得超过成交价。)准南诺优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1月12日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人(乙方):淮南诺优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淮南市项目名称:高新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一包)项目编号:2025CG0382-1财政委托号:FS34040120251055号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永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经磋商小组评定淮南诺优商贸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根据季节供应时令蔬菜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杂货类物质等。三、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74100元(大写:叁拾柒万肆仟壹佰元);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确定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40%,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等额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支持电子、纸质形式。在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可不支付或降低预付款),预付款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价款按月付款。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应于次月1日左右将服务发票等手续交于采购人。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服务费用扣除预付款后划入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投标报价除以每一包的最高限价即为供应商的费用结算率,最终结算费用=供应商的报价*结算率,结算价格最终不得超过成交价。)五、合同履行期限:365日(执行1+1+1模式)六、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因采购人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实施补偿救济的违约责任: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失的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补偿企业。补偿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未实施的采购项目资金,单位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单位年度预算资金,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的专项补偿资金。其他单位发生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七、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2)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的;(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拒不依约支付项目款项的;(2)甲方拒不接受乙方服务;八、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九、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区域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十二、合同生效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采购人(甲方):(公章)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公章)淮南诺优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05542799879电话:1315542837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2026年1月14日账号:2026年1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