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粤东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04559422562512311228
项目业主: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粤东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服务机构: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5004559422562512311228
合同总金额:
¥18,869.6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3月31日
服务内容:
计量器具校准或检定服务
合同附件
合同书(已盖章,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采购合同).pdf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粤东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6-01-14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服务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采购编号:44.1004559422562512311228合同编号:JCZ-FW-2026-001签约地点:汕头市签订日期:2026年1月14日甲方: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电话:0754-88844255联系人:陈振明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邮箱stjczzbs@126.com乙方: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5089896691联系人:穆阳阳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创运路8号邮箱:15089896691@139.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等,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总则(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平原则各自履行己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签署的变更文件。(三)、双方同意在出现合同理解上的歧义时,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的顺序解释。2(四)、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五)、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办理乙方到期应付合同款的支付手续。以上文件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以上文件与本合同有差异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万捌仟捌佰陆拾玖元陆角元整(¥18869.60元)人民币。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价格(人民币元)备注1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1项18869.60元无三、合同标的(一)、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性能状态满足监测工作需求。(二)、合同服务标的服务内容1、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中《计量器具清单中》中全部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工作。2、校准/检定过程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程或规范,并按照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中《计量器具清单中》校准参数及其技术要求进行校准,若发现某些校准参数无法满足甲方技术要求时,请及时与甲方技术员协商解决。33、校准证书上必须提供不少于一个参数相关的不确定度,且不确定度须依据仪器设备的校准规程要求以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相关规定得出。4、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校准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加盖CNAS章的校准证书。四、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一)、提供服务的时间: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二)、提供服务的地点: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外送检定单位所在地实验室等。(三)、提供服务的方式:现场计量、送检计量。五、服务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一)、在规定的校准日期前,完成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中《计量器具清单中》全部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加盖CNAS章的校准证书。(二)、校准过程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程或规范,并按照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中《计量器具清单中》校准参数及其技术要求(若有)进行校准,若发现校准参数无法满足有关技术要求时,需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三)、校准证书上必须提供不少于一个参数相关的不确定度,且不确定度须依据仪器设备的校准规程要求以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相关规定得出。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1、付款方式:乙方提供完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有效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银行转账4支付给乙方。2、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开户名称: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411650950181701029383、本次合同共计款项费用:¥18869.60元大写:壹万捌仟捌佰陆拾玖元陆角。本合同价为包干价,总价已包含服务的采购、上门费用、邮寄费用、打包费用、服务过程产生的消耗品费用、运输、保险、现场仓储、税费(含增值税等)以及知识产权的使用、证书有效期保障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增加价款。甲方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需要校准的仪器设备进行调整,在完成所有服务后按实际工作量结算,结算时总费用不高于合同费用时,按实际结算,结算时高于合同费用时,费用不超过本合同价10%,可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超过10%时,按合同总房价增加10%的服务费用进行结算。七、权力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1、甲方有对乙方项目实施人员提出撤换要求的权利。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档。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条件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等进行赔偿。(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乙方有按约及时收取项目款项的权利。2、乙方应为其派出的项目有关人员投保必要的险种,如其派出人员因项目实施受伤或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负担所有责任。3、项目服务工作须在不影响甲方相应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进行。54、保证计量校准/检定技术服务质量满足所参考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检测方法及其他约定的技术依据,保证计量校准/检定数据科学、公正、准确,并就计量校准/检定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咨询。5、对于目前技术水平和计量校准/检定设备发生故障而无法及时、准确地完成计量校准/检定项目时,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减免部分或全部费用。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八、违约责任(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二)、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争议的解决(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和地方法规。(二)、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不受影响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十、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可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6十二、合同生效、修改、终止及其他(一)、自甲乙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服务期结束且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时终止。(二)、对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形成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修改、变更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四)、本合同所有附件、需求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六)、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七)、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3月31日,一式肆份,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一:响应文件附件二:2026年第一批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项目“方案择优选取”需求表(含附件1)7甲方(盖章):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乙方(盖章):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方报月乙方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穆阳阳签署日期:2026年1月14日签署日期:2026年1月14日联系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创运路8号邮政编码:515000邮政编码:515000电话:0754-88844255电话:1508989669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开户名称: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116509501817010293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检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