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2026)



合同基本信息

合同名称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
48000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人(甲方)信息

序号
甲方单位名称

1
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信息

序号
乙方单位名称

1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内容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起草与审查、法律风险防控、法律纠纷处理、法律培训与宣传及甲方提出的其他法律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12个月

续期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1月28日起至2027年1月27日止。

其他需要补充事项

附件

文件类型
文件名

履约评价附件

续期合同附件

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年度综合履约评价结果根据《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会同各需求部门,组织完成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综合履约评价工作。经综合评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综合履约评价最终得分为98分,评价档次为优秀。该评价结果正式生效,将作为公司后续与该所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合作的核心依据。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2026年1月6日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编号[TC2026002]客户编号[]案件编号[]甲方: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明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3002号华都园大厦4楼联系人:黄洁莹联系电话:13714609094乙方: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12层负责律师:李华联系电话:13715151776电子信箱:hua.li@dentons.cn督导合伙人:储向东甲方因自身业务发展及规范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法律服务人员1、甲方同意乙方委派李华律师作为服务团队负责人,并指派谢烨蔓、陈欣欣律师共同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如因业务、专业、人际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前款所列人员不宜继续担任甲方顾问律师,乙方应立即指派经甲方认可的其他律师代替。2、甲方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负责律师。第二条法律服务内容1、为甲方在经营、管理、投资等方面提供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和依据,解释有关法律规定;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各种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对外声明、承诺书等;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各种规章制度,提出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和修改建议;4、及时提供对甲方经营发展密切相关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决策法律信息、专业分析或提出法律意见(含书面),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2份以内法律意见书,超出2份时,与甲方另行协商收费标准;5、应甲方要求,配合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举办专题培训讲座,提交年度法律服务工作总结;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重大法律权利主张,以甲方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出律师函、告知函、声明等法律文件;7、接受甲方委托,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风险提示;8、甲方提出的其他法律服务。第三条法律服务方式1、乙方律师根据法律事务实际需要,到甲方现场办公,列席甲方的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处理有关法律问题;2、乙方律师应当保持与甲方联系人以面谈或网络、电话、多媒体等方式的沟通或会晤,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及时确定法律顾问工作重点及解决方案;3、乙方对甲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召开主题讨论会;4、乙方律师在工作时间随时接受甲方的书面或口头咨询。第四条法律服务费用1、金额及支付方式因本合同项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含税总价肆万捌仟元整(小写:¥48000元,不含税价¥45283.02元,增值税¥2716.98元,税率:6%)。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2、专项法律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代理甲方的诉讼、仲裁活动,或(2)为甲方进行专项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超出2份的,以及(3)除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服务的;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3、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开户名:【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账号:【755931970410866】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4、甲方为一般纳税人,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名称: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40056T开户行: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账号:44201505900051003014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3002号华都园大厦4楼联系电话:82389225甲方名称: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第五条甲方保证与承诺1、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证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除非另有书面指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证据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应由甲方妥善保管。2、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据均真实可靠,复印件及复制品与其原件完全一致。甲方保证未向乙方隐瞒、虚构或遗漏任何事实。3、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具体、合理的要求,并应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4、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在需要乙方律师处理有关事务时,除非突发事件,否则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安排。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6、甲方应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第六条乙方保证与承诺1、乙方应指派专业胜任的律师处理甲方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2、在甲方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的情况下,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时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如系紧急事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在可能的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3、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4、乙方律师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但因履行法定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提供的不受此限。5、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均由乙方统一收取,乙方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6、遵守其他基于诚信义务而产生的合同义务。第七条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1、双方各自向对方承诺,对在其合作过程当中所接触与了解或经对方披露的该方的商业机密、业务计划、客户名单与状况、内部组织等情况予以保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或透露。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者不受此限。2、甲方应尊重乙方律师的劳动成果。甲方确认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所起草之所有文件的著作权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仅为本合同目的使用,但乙方在行使其著作权时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利。3、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用于非经双方同意的其它任何目的。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律师的;(2)因乙方委派的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2、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服务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3、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法律服务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自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法律服务费用。第十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三十日不能解决的或一方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进行,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电话送达。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变更信息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或对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前,对方按原信息送达的,视为对方已完成送达,因此造成信息变更方的不便和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壹】年,即自【2026】年【1】月【28】日起至【2027】年【1】月【27】日止。鉴于乙方为甲方通过自行公开招标确定的法律顾问单位,本期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评估为优秀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在采购平台完成履约评价及续期合同情况公示,可以续签合同期限一年,续期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深圳土畜产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盖章)(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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