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届国际文化节的服务工程 其他教育服务 服务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青年技工学校)2026)



一、采购人名称: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 江西英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服务工程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191401000005766662 
五、合同编号: 2025M120236990000051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教育服务


1.00
39760
3976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联系人: 严秀娟 
        联系电话: 1357690**** 
        传真: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国家经济开发区志敏大道1458号 
  2、供应商名称: 江西英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国防路56号2-54 

附件信息: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首届国际文化节服务协议.PDF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首届国际文化节的服务工程合同(2025M1202369900000511).pdf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首届国际文化节服务协议合同签订地:南昌甲方:江西青年职业学院乙方:江西英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协议由甲方委托乙方就国际文化交流项目提供服务,并支付培训服务费用。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定义1.1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1.2“本协议费用总额”是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全部国际文化交流服务内容并达到双方约定的国际交流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限于乙方为提供国际文化节交流服务而发生的培训费、授课费、教材费、材料费、复印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培训师等人员的交通差旅费、住宿费、活动宣传费等全部费用。其他未列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国际文化交流服务的内容和要求2.1乙方应积极、负责地按照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等,为甲方提供有关口语训练服务,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所委托之服务事项。2.2乙方应根据服务事项的进度及双方议定的计划日程,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列口语训练的服务,达到既定的目的训练。2.3国际文化节交流服务内容及名称根据甲方举办的国际文化节交流的安排,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国际文化节交流相关活动。1国际文化交流具体内容由双方活动前确认,并由乙方提供具体的活动大纲,活动执行时需达到甲方要求。2.4国际交流时间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地点为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校内或甲方指定地点。2.5如果甲方在国际文化交流开始前变更、取消该活动或调整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或者在活动前变更、取消活动,甲方应当在活动开始前至少个5工作日通知乙方;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可协商由甲方给乙方相应的补偿。第三条费用及支付及服务次数3.1本协议项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叁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39760元)(服务总计1次)。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国际文化交流服务费用总额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3.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验收材料:(1)活动视频两个,一个1分钟以内,一个3-5分钟,画质清晰,内容需经甲方确认;(2)活动照片100张以上,电子照片,存到百度网盘,并设为永久有效,图片主体突出,清晰对焦、色彩真实,无明显噪点、模糊或扭曲;(3)活动工作人员名单及职责;(4)外籍学生的护照扫描件和个人信息表(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国籍、护照号、性别、出生年月、所读大学、等),乙方需确保提供该等信息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乙方承担数据保密责任及销毁义务;(5)在央广总台国际在线、新华网、中国网等主流媒体的任一平台发布一篇1000字以上的宣传报道。23.3活动做完后,通过验收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100%付款。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3.4本协议项下费用支付均由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户名:江西英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站支行账号:14313701040002417纳税人识别号:91360122MADOR67NOE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国防路56号2-54。电话:136652117833.5若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4.1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组织甲方学员及学员管理(2)提出国际文化交流需求和活动要求(3)协助乙方了解具体国际文化交需求;(4)负责提供国际文化交流场地,并根据乙方授课需要,乙方国际文化交流环境提供协助,如产生大型广告牌和舞台费用,费用则由甲方承担;(5)对国际文化交流过程进行录影录音;(6)按本协议约定付款。4.2乙方权利义务(1)为甲方提供1次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服务。活动安排不少于16名口语纯正的外籍留学生参与活动并对学生进行指导。3(2)此国际文化节交流组织的活动时间为180分钟左右,国际文化交流开始前要提前与甲方沟通,共同确定主题活动,确保活动主题与交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意识形态要求。(3)必须根据我国外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其邀请的外籍人员的管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不传播宗教思想、不发表不当言论,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对其聘请的外籍人员的言行负全部责任。同时提供参加活动的外籍留学生姓名、护照号、所读大学等详细信息。(4)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服务活动的相应材料,材料可为活动方案,活动照片,视频等。(5)此次活动所覆盖参与学生人数200-500人左右,并在央广总台国际在线、新华网、中国网等主流媒体的任一平台发布一篇1000字以上的宣传报道。(6)乙方承担参加国际交流活动的外籍留学生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7)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合法有效;(8)负责组织和有效管理本协议项下国际文化交流所需外籍留学生;对其聘请的外籍人员的言行负全部责任,同时向甲方提供参加国际课程活动的外籍留学生姓名、护照号及所读大学等详细信息。若因乙方管理失职导致甲方声誉受损,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9)保证外籍留学生按照甲方国际文化节交流活动需求和要求认真准备,保证活动质量,达到甲方国际文化活动目的;(10)在国际文化交流全程履行必须做到:a.应于国际文化交流服务开始前一周与甲方就训练前相关内容进行充分沟通,按照专业准则和甲方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设计国际文化交流内容。4b.应保证每一位学员在甲方指定的时间持有课程所需的相关准备材料,教训练的材料内容编写要确保学员今后学习的可用、可借鉴;c.应提供符合甲方实际需要的后期国际文化交流训练材料建议;第五条知识产权5.1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为本协议而制作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课件、培训胶片、定制活动训练建议书、方案以及其他训练资料,无论是纸质或电子件(合称“训练资料”)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5.2乙方为完成国际文化交流活动资料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当保证乙方对该等作品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或保证已经取得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的合法授权使用、且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资料的归属和使用无任何异议,保证国际文化交流活动资料对该等作品/肖像的使用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签订的作品和/或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甲方有权随时抽查授权文件,乙方未提供则视为违约。5.3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国际文化节交流活动资料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法院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训练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免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成果的权利。(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第六条保密56.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6.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6.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7.1合同一经确认,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提出变更(包括训练时间、师资及训练内容的更改),至少提前5工作日。7.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至少需提前5日提出,并须经对方同意。第八条不可抗力8.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68.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本协议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乙方。第九条违约责任9.1合同一方未履行或未有效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据实赔偿。9.2一方如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履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口语训练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若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甲方有权追偿差额。·第十条争议解决10.1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11.2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1.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711.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11.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邮政快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邮政快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甲方(盖章):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蛟桥镇方志敏大道1458号联系人(签字):我到2电话:13870889812邮编:3300452025年12月29日乙方(盖章):江西英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国防路56号2-54联系人(签字):部约公电话:15387720907邮编:3300002025年月日8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采购单位(甲方):江西青年职业学院供货商(乙方):江西英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应商的投标文件、服务工程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合同编号: 2025M12023699000005112025M1202369900000511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其他教育服务--品牌:,型号:,描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任意一项不响应视为无效竞价。1场39760.00合同总价(元)3976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价款结算1、甲方应于合同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四、合同履约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或推进工程项目。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服务时间或方式,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2、乙方在履约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或工程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履约日期: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5日4、履约方式:按照约定义务履行1/35、收货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791-838506316、收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蛟桥镇(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458号江西青年职业学院7、五、合同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合同相关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工程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4、最终验收(如有):履约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六、售后服务1、合同质保期为2个月,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保通知后3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4、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履约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履约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2/3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站支行账号:账号: 14313701040002417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首届国际文化节的服务工程 其他教育服务 服务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