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6)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疏捞维护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疏捞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2、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
3、联系方式:027-67886250
4、供应商(乙方):四川鑫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号激光工程设计总部二期研发楼06幢06单元15层5号R451
6、联系方式:180640280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闸门前池疏捞维护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东湖高新区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开展疏捞维护服务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157.385679
5、合同金额:157.38567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9日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J21120733-116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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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疏捞维护项目合同书.pdf
合同编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疏捞维护项目合同书二O二二年一月甲方(委托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乙方(受托单位):四川鑫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甲方委托乙方四川鑫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疏捞维护项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合同内容(一)工作范围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疏捞维护项目工作。(二)具体任务1.根据甲方采购要求,对现有民院闸、茶山刘闸及新竹路闸闸口前池进行疏捞及日常维护,考虑每年汛期前后闸口前池淤泥淤积的情况,需要定期配合大型吸淤车进行吸淤清理工作,并且对清理的淤泥及时消纳外运至符合要求的处理点。每年4-9月份汛期期间需每个月对闸口前池至少清理4次(汛期工程量至少6个月*4次),非汛期期间每个月清理2次(非汛期工程量6个月*2次)。主要解决闸口前池淤积、环境污染问题,使闸口前池内不得留有阻碍排水的杂物垃圾或淤泥;2.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为间歇性开闸,需安排人员及时清捞水面漂浮物,应至少安排7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如遇雨季或汛期,应及时增派作业人员,保障闸口前池通畅。(三)质量要求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水面无漂浮物,闸口前池无淤积,确保防汛泄水无阻碍。第二条合同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9日1止。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柒万叁仟捌佰伍拾陆元柒角玖分(小写:¥1573856.79元)。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其中包含清淤车辆费用、淤泥处置转运费用、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管理费、办公费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甲乙双方无其他书面约定,则该金额为不变数额。(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本合同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按季度支付,每次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5%,并扣除考核扣款费用。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季度付款依据,乙方应在甲方每季度考核完成后及时提交支付申请,如乙方存在应被扣款的情形,甲方有权直接从前述付款中扣除;甲方应在每季度考核后及时完成付款程序。收款账号:581446588800015,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户名称:四川鑫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三)付款要求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前,乙方需开具与当次付款等额的正式发票:乙方迟延提交发票的,甲方付款期限顺延。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合同价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户行和银行账号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甲方利益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责任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日常维护人员,实际工作量增加时,乙方应迅速增派作业人员;检查三处闸口现场和适用的工作记录,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发现乙方的确不能完成规定的内容,影响闸口功能正常发挥,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2赔偿,若所提要求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甲乙双方协商处理。2、在合同签订后指派一名负责人与乙方保持联系并进行交流沟通。3、协助乙方收集并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协调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等事宜。4、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责任1、成立项目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及责任分工;负责闸口前池疏捞维护工作,提升管理,去除闸口前池污染性漂浮物,定期安排闸口前池清淤工作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约定事项。2、在合同签订后指派项目负责人李图伟负责与甲方保持联系,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本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合法的原则,进行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疏捞维护项目工作。4、乙方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执业管理、培训,以保证闸口维护工作的安全、有效。第六条知识产权及资料保密1、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其他工作中使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本项目研究成果负有保密责任,若公开发表和交流需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2、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3、没有经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主体。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如甲方有要求,7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制件归还给甲方。47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项目或项目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权益的起诉。如果乙方提供3的成果侵犯第三方的权益,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0.01%计算。2、乙方如不能按约定日期及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0.01%计算,上四限为合同总额的3%,超过上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数据资料,提供的报告、数据等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有严重缺陷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4、乙方将项目转包、分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解除合同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5、如违反知识产权和资料保密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全责,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的;(2)因国家和地**策调整,甲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已无实际意义的。第八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连续暴雨、台风、地震,以及政府或其他部门相关规定的变化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工期延误,乙方应免除责任。在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后,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甲4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仍需尽量保证工期。第九条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第十条其他条款1、除“违约责任”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因一方变更、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变更、解除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填写《项目服务质量评价表》),对于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且整改不到位的,按合同价款0.5%扣减支付费额,直至解除合同。3、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理解。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除非另有约定,经双方同意纳入合同的会议纪要、备忘录、来往函件及其他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中所载明的住所地址可作为甲乙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因乙方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5自交邮或发出后第7日视为送达。8、上年度合同履行完毕后,经考核合格后甲方有权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最多续签2次。甲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乙方:四川鑫渠水利工程有限(盖章)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盖章)公司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开户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法定代表账号:581446588800015人(或授法定代表权代表)人(或授签字(盖权代表)章):王Y签字(盖章):742022年1月10日日期:2022年1月10日日日期6项目服务质量评价表受托单位(乙方)项目名称合同号合同期限预算金额项目金额项目内容项目质量服务评价一、供应商服务质量(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服务态度如何,出现问题是否及时解决。)二、是否按时完成合同工作内容三、合同完成质量与验收情况四、其他问题总体评价1.优秀2.好3.较好4一般5.差使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注:此表用作对供应商项目质量与服务质量的评价以及付款依据。7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合同单位承诺书由我单位承担运行的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疏捞维护服务项目,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我单位将自觉遵守以下事项:一、我方将严格按照所签定的合同内容条款,较好完成采购方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严格履行各项权利及义务。二、我方随时接受采购方的业务指导及工作质量考核,采购方有权进行质量考核扣款。三、如遇采购方区域内的大型检查时,我方管理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管理工作,随时听从采购方的调配。四、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我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作业装备配置到位,未落实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五、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运行员的工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劳动工具、服装的配置等,如因上述工作未落实,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六,我方在本公司作业人员管理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防范工作的教育工作加因人员车辆发生的伤亡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贡任。上我方更制定和建立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台账记录、系急预案措施,经甲方认可并备案。八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并将整改结果报采购方。九、准时参加采购方召开的会议。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日期:202220111618中标通知书四川鑫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委托,就茶山刘闸、民院闸、新竹路闸闸口前池疏捞维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22年01月05日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第1包的中标供应商。计划备案单号:J21120733-1161项目编号:DFHT-2021-428中标金额:¥157.385679万元服务期:1质保期:1请贵公司在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中心联系人:王蓓/王蓓9联系电话:027-84871979/15802759502采购人联系人:王锋联系电话:027-67886250北京东方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年01月07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