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工程施工监理采购合同公告(武乡县交通运输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01240534720251201
二、合同名称: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292025CCS00171
四、项目名称: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武乡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武乡县学院大道346号太行红色产学研基地3号楼5层
联系方式:13903458228
供应商(乙方):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北环西路东段路南
联系方式:139389100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数量:1.00 单价(元):3239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次磋商采购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要求: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服务时间: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服务标准: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2.合同金额(元):323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约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11N01240534720251201).pdf
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40534720251201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监理改建工程监理监理合同协议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武乡县交通运输局(武乡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部)委托人:武乡县交通运输局(武乡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部)监理人: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人: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十二月二0二五年十二月(一)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武乡县交通运输局(武乡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委托人”)为一方,与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人”)为另一方,于2025年L12月25日共同商定并签署。2鉴于监理人已通过2025年12月22日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接受了监理人以323900.00元1叁拾贰万叁仟元玖佰元整的报价对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的施工监理服务,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兹就如下事项达成协议:1.施工标段为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长约11.5km,公路等级四级,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防护及交叉、安保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成交通知书:(3)报价文件、报价函;(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委托人要求:(8)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叁仟玖佰元整(¥323900.00元)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291510元;缺陷责任期阶段32390元。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潘永林。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满足现行规范图纸及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本项目监理费用同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同步,实行监理费用计量支付制度。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同施工工期,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监1理日期为准。9.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委托人:武乡县交通运输局(武乡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部)(盖单位章)监理人: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3法定代表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来林消组织机构代码:11140429012405347G组织机构代码:914110007522934678地址:武乡县学院大道346号太行红色产学研基地3号楼5层地址:许昌市北环西路东段路南邮政编码:046300邮政编码:461000电话:0355-6388540电话:18039919168传真:0355-6388540传真:电子信箱:wjtj8846e163.com电子信箱:330767220@qq.com户名: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魏都支行账号:249407484013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二)廉洁合同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政职能部门、企业廉洁自律和腐败风险防控,打击商业贿赂,推进廉洁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和一体推进I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武乡县交通运输局(武乡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监理单位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和山西省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双方要成立廉洁建设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廉洁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廉洁自律。(5)双方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6)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对方应落实责任追究。(7)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委托人的义务(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让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钱款、住房、车辆和办公用品等。(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收监理人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得大额回报。1(4)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与监理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让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7)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机械租赁。(8)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不得出现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吃拿卡要等微腐败现象。(9)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行为。13监理人的义务(1)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4)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钱款、住房、车辆和办公用品等。(5)监理人不得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获得大额回报。(6)监理人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行为。4违约责任(1)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造1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3)委托人应将监理人违约情况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党组织监督执行,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党组织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级单位的党组织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和监理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委托人武乡县交通运输局(武乡县监理人: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部)(盖单位章)公司(盖单位章)轻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三)安全监理合同为在武乡县县道石(盘)故(城)线石盘至东良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监理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监理环境,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武乡县交通运输局(武乡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部)(发包人名称,以下简2称“委托人”)与承包人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特此签订安全监理合同:1.委托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监理人对承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监理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监理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8置安全机构,派驻专职的安全、环保工程师。安全、环保工程师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工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4)监理人在任何时候都应督促承包人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环保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3.违约责任如因委托人或监理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A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进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委托人:武乡县交通运输局(武乡县监理人: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部)(盖单位章)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