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行政事务中心2026)



【变更合同】龙岗区南湾街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GHT-LGCG2025000230-A-2026-1
二、合同名称: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补充协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CG2025000230
四、项目名称:龙岗区南湾街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地址:南湾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乙方):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3层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湾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南湾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70763.84
合同金额:339230.3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补充协议(打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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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补充协议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地地统一社会信用,经办部|联一联系电话受托方(乙方):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3层电话:0755-82949311传真:0755-829493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25516U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龙岗区南湾街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5000419)签订的《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20254489,以下简称“原合同”)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项目均价标准下调以及消防大队划转,需要对乙方服务人员减少,同时管理服务费用相应减少”事宜,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第一条原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变更原合同:1、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大楼(一办),管理面积为6749.74平方米,四层。2、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大楼(二办),管理面积为12789.4平方米,四层。3、龙岗区南湾街道应急分队,管理面积为3270平方米,五层。4、龙岗区南湾街道三中心,管理面积为5380平方米,七层。5、龙岗区南湾街道执法大楼1-4楼,管理面积为3954.27平方米,四层。6、龙岗区南湾街道行便民服务中心大楼,管理面积为1200平方米,三层。7、自助服务区,管理面积为160平方米,一层半。8、鹏辰驿站,管理面积为450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共计为33953.41平方米。变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管理区域为:1、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大楼(一办),管理面积为6749.74平方米,四层。2、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大楼(二办),管理面积为12789.4平方米,四层。3、龙岗区南湾街道应急分队,管理面积为3270平方米,五层。4、龙岗区南湾街道三中心,管理面积为5380平方米,七层。5、龙岗区南湾街道执法大楼1-4楼,管理面积为3954.27平方米,四层。6、龙岗区南湾街道行便民服务中心大楼,管理面积为1200平方米,三层。7、自助服务区,管理面积为160平方米,一层半。8、鹏辰驿站,管理面积为450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共计为33953.41平方米。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管理区域为:1、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大楼(一办),管理面积为6749.74平方米,四层。2、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大楼(二办),管理面积为12789.4平方米,四层。3、龙岗区南湾街道三中心,管理面积为5380平方米,七层。4、龙岗区南湾街道执法大楼1-4楼,管理面积为3954.27平方米,四层。5、龙岗区南湾街道行便民服务中心大楼,管理面积为1200平方米,三层。6、自助服务区,管理面积为160平方米,一层半。7、鹏辰驿站,管理面积为450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共计为30683.41平方米。第二条原合同“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其它需说明事项:A、人员配备要求”变更原合同:1、龙岗区南湾街道办大楼(一办)和鹏辰驿站配备人数为28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管理人员1人,会务人员9人,保安人员12人(队长2名、班长4名、保安员6名)清洁卫生人员5人(清洁主管1名、清洁工4名)。2、龙岗区南湾街道办大楼(二办)配备人数为20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保安人员9人,清洁卫生人员10人。3、龙岗区南湾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和自助服务区配备人数为3人,其中保安人员2人,清洁卫生人员1人。4、南湾街道执法大楼1-4楼配备人数为7人,其中保安人员4人,清洁卫生人员3人。5、龙岗区南湾街道应急分队配备人数为2人,其中清洁卫生人员2人。6、龙岗区南湾街道三中心由中标单位每周安排人员巡查两次。要求配备总人数为60人,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2人,会务人员9人,保安人员27人,清洁卫生人员21人。具体安排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实质性条款。序号★人员类别★数量(人)★人员必须具备条件1项目经理11.自有员工: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2管理人员21.自有员工;2.对于管理人员2(1名)要求: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3会务人员91.自有员工:2.女性,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下)。4保安队长21.自有员工;2.必须经保安从业培训,具有***颁发的保安员证:3.男性,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4.对于保安队长2(1名)要求: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1.自有员工:2.必须经保安从业培训,具有***颁发的保安员证:5保安班长43.男性,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4.对于保安班长4(1名)要求: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6保安员(除保安队长、保安班长)21自有员工7清洁主管(仅限1名)1自有员工8清洁工(除清洁主管)20自有员工合计60变更为:(1)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本项目要求配备总人数为57人,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2人,会务人员9人,保安人员24人,清洁卫生人员21人。具体安排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实质性条款。序号★人员类别★数量(人)★人员必须具备条件1项目经理11.自有员工;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2管理人员21.自有员工:2.对于管理人员2(1名)要求: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3会务人员91.自有员工;2.女性,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下)。4保安队长21.自有员工;2.必须经保安从业培训,具有***颁发的保安员证:3.男性,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4.对于保安队长2(1名)要求: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1.自有员工:2.必须经保安从业培训,具有***颁发的保安员证:5保安班长43.男性,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4.对于保安班长4(1名)要求: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6保安员(除保安队长、保安班长)18自有员工7清洁主管(仅限1名)1自有员工8清洁工(除清洁主管)20自有员工合计57(2)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本项目要求配备总人数为51人,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2人,会务人员9人,保安人员20人,清洁卫生人员19人。具体安排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实质性条款。序号★人员类别★数量(人)★人员必须具备条件1项目经理11.自有员工;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2管理人员21.自有员工:2.对于管理人员2(1名)要求: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3会务人员91.自有员工:2.女性,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下)。4保安队长21.自有员工:2.必须经保安从业培训,具有***颁发的保安员证:3.男性,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4.对于保安队长2(1名)要求: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5保安班长41.自有员工:2.必须经保安从业培训,具有***颁发的保安员证:3.男性,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4.对于保安班长4(1名)要求: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6保安员(除保安队长、保安班长)14自有员工7清洁主管(仅限1名)1自有员工8清洁工(除清洁主管)18自有员工合计51第三条对原合同“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进行变更原合同“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的管理服务费按中标价1年共计肆佰零柒万零柒佰陆拾叁元捌角肆分(¥4070763.84元)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每月为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贰佰叁拾元叁角贰分(¥:339230.32元)。”变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的管理服务费共计叁佰捌拾肆万壹仟柒佰伍拾伍元贰角(¥3841755.2元)收取。其中,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管理服务费按照339230.32元/月支付(金额大写:叁拾叁万玖仟贰佰叁拾元叁角贰分);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管理服务费按照322253.61元/月支付(金额大写:叁拾贰万贰仟贰佰伍拾叁元陆角壹分);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管理服务费按照291188.61元/月支付(金额大写:贰拾玖万壹仟壹佰捌拾捌元陆角壹分)”第四条原合同其他约定不变。第五条本补充协议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事处甲方签章:深圳一代乙方签章: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签订日期:200年12月31日附件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为深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打造尊商、亲商、助商、安商良好营商环境,龙岗区委区政府制定了《龙岗区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个不准”》,严明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的纪律要求。请参与龙岗建设的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严格监督我区公职人员落实“十个不准”,并在与我区公职人员交往中切实做到“十个不得”。一、不得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二、不得违规向公职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娱乐等安排。三、不得通过打麻将等形式向公职人员输送利益。四、不得为公职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五、不得违规向公职人员及其亲友借贷款。六、不得违规将车辆、住房等借给公职人员使用。七、不得在招投标中与公职人员搞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八、不得为利益相关人和公职人员牵线搭桥或者代为传递信息、传递财物。九、不得让公职人员在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十、不得为公职人员亲友违规承揽业务提供便利。上述“十个不得”,请您严格遵守。同时,在政商交往中,如有发现我区公职人员存在违反“十个不准”的问题,请及时通过网络举报平台或者12388举报电话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举报,我们将一律严格保密、一律优先处置、一律严肃查处。本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并愿意遵照执行(签2L日(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被告知人保存,一份由告知人所在单位留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