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 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采样、检测采购合同公告(靖江市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82-FW2025-04596
二、合同名称:2025年靖江市耕地质量检测与评价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2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采样、检测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5-04596
四、项目名称:2025年靖江市耕地质量检测与评价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2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采样、检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江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联系方式:0523-84892230
供应商(乙方): 扬州地恒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5051487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靖江市耕地质量检测与评价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2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采样、检测
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5-04596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项目预算: ¥50000.0
项目地点: 靖江市人民北路103号
采购单位: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联系人姓名: 靖江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 0523-8489223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49600.0
3.履行时间(期限): 9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16 14:44
合同——2025 年靖江市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及化肥减量增效项目-2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采样、检测服务采购.pdf
扬合同协议书甲方(采购人):靖江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乙方(供应商):扬州地恒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靖江市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及化肥减量增效项目-2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采样、检测服务采购的采购文件及中标通知,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签订地点:靖江市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4日。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根据2025年靖江市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及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方案要求对全市2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进行土壤样品采集与化验。(1)样品采集:按照NY/T1121.1《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与贮存》进行,必要时甲方将派人配合;每个监测点仅取常规区耕层土壤样品。(2)制样分析: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江苏省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中规定(推荐)的制样及分析测试方法或国家、行业标准;如超出以上范围标准作业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3)检测项目:土壤容重、pH、全氮、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全磷、全钾、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硫、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硅、有效钼、砷、汞、铅、铬、1镉、铜、锌、镍总计27个指标。第二条合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服务内容:对全市2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进行土壤样品采集与化验并出具报告;质量标准:(1)取样过程应实时拍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经纬度、田间景观现状、作业过程、监测点标志标牌等;如监测点实地因规划变化不适合作业应及时告知甲方根据甲方要求采取替代措施。(2)样品应采取自然风干,风干后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制备样品二份,一份由乙方用于检测,一份交甲方保存;制样过程应保留记录明确制样人、制样日期以及制样工具编号等信息。(3)检测过程应确保关键计量器具通过检定校准,质控样品(标准、参比平行、空白)含量不少于10%且质控样品检测结果合格率大于90%。甲方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标的总费用为4.96万元(人民币肆万玖仟陆佰元整)(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样品调查与采集0.6万元;2、样品制备与检测4.36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2合同签定后付50%,递交全部合格的检测报告后付清余额。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配合处理投诉。3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时乙方应按照高空作业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施工区域不得有闲杂人员进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4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双方协商解决,并签书面补充协议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0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行扬州国庆北路支行账号:账号:395067300018010003507电话:电话:051487346579传真传真:051487346132签约日期:2025年10月14日签约日期:2025年10月14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 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采样、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