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道路黑色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481-LTZB-C2025-0082001
二、合同名称:南渡镇强埠集镇至丁村水库道路黑色化工程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481-LTZB-C2025-0082
四、项目名称:南渡镇强埠集镇至丁村水库道路黑色化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南渡镇五星大道1号
联系方式:0519-87627662
供应商(乙方):四川宇众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2栋611号
联系方式:137752654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南渡镇强埠集镇至丁村水库道路黑色化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合同
联系方式:13775265425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50506.88元
合同金额:135.050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5天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1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16 09:0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南渡镇强埠集镇至丁村水库道路黑色化工程(2).pdf
(GF-2017-0201)202601023南渡镇强埠集镇至丁村水库道路黑色化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四川宇众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渡镇强埠集镇至丁村水库道路黑色化工程2.工程地点:溧阳市南渡镇强埠集镇3.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4.建筑面积:约/平方米5.资金来源:1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上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四、质量标准:合格标准。五、签约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零伍佰零陆元捌角捌分)(¥1350506.88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银国。七、合同文件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签订时间心日签订。本合同于2026年月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其它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四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规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另行协商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0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不提供任何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外,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泄露给第三方。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不得用于或泄露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工程造价的签证认可。负责工程建设的内、外部关系协调,对工程投资影响因素的确认,负责解决应由发包人处理的问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上。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L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①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按发包人要求。②发包人对图纸资料的保密要求: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除外,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泄露给第三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版(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不因为任何情况而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否则,招标人将从工程款中代为扣除支付并予以拖欠金额50%的处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李银国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川2512012201376370;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川251201220137637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川建安B(2013)3012445;联系电话:13407594868;电子信箱:2237303655@qq.com;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2栋611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管理,现场协调等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必须参加现场的工地例会、专题例会等。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原则上承包人投标书所列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提出人员变更,则供应商必须直接向招标人按下列金额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每人5万元作为违约金,其余每人1万元作为违约金。在违约金递交以后,由招标人根据供应商所报更换人员(必须为同等级、同专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要求其重新更换,同时按上述对应重新处罚。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如出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且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建设方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的出勤进行考核,缺勤一天扣2000元人民币。若有项目经理变更,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函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扣款将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擅自变更,则承包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双方协商。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须书面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否则承包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通用合同条款。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查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人在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的10%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规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办公场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L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要求。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要求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天完成坐标点与水准点的复验工作。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延误合同工期的天数承担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2%/天的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L(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监理人及发包人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要求。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要求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二、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的价格体现,包括为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材料设备检验检测费(道路结构层检测除外)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等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虽在投标时计入供应商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供应商所有。3、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且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4、本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本工程量清单中特别注明的除外),供应商的综合单价必须是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5、供应商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对施工范围的材料、机械如需二次搬运,则应综合考虑,结算不得以此为理由增加费用。6、承包人协调好与其他承包人的交叉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7、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全部清除出场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为止。8、本次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内容、数量在实际施工中如有增减,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安排。9、临时建筑在竣工结束后一周内拆除(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1、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可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其中以总额报价的项目不可调整。2、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1)承包人自行踏勘后的现场施工条件;(2)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3)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前期费用及相应措施费;(4)材料价格(暂定价材料除外);(5)采用新的验收标准(6)政策性调整(人工单价等)3、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清单漏项;(2)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3)暂定项目;(4)税率和税种变化;(5)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6)发包人确认的其它项目。4、风险范围以外内容的调整方法:因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部分,增加项目及签证部分造成新增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a.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b.投标书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如为材料价格调整、则材料价格确定按照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结算。c.投标书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依据《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计价规范中的标准计算经审计后按中标下浮率(由代理填写)%下浮。(其中材料价格取定按施工当期的常州市信息指导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的确定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跟踪评审单位市场询价调研后确定,确定后的材料价格结算时不让利)。无法套用定额或不适合套用定额的,依据独立费计价原则,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共同确认后执行,确认后的单价不下浮。B、措施项目费的调整与结算办法:①单价措施项目费的结算同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方式。②总价与单价措施项目中,以“项”为单位报价的,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以费率报价的,结算时原则上按投标费率计取不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核定费率为准,未核定则不计取。③本工程不要求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5、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发包人总师办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须附有综合单价分析。6、本工程不要求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标化、优质工程。7、本工程计价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法计价8、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同时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外围矛盾的协调,投标报价包含解决与当地居民、地方矛盾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9、(1)组成施工合同的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为准。在协议书签订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又签订新的补充协议的,以补充协议执行。(2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应自行协调和解决好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4如果施工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确认为事实后甲方将按拖欠金额的50%进行处罚;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进度迟缓或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及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整改、消除影响并承担一切费用:情节严重的清场并取消施工单位及责任单位在我镇5年内的施工资格。(5)承包方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工期完成该项目,如业主要求提前,赶工措施费用另行协商。(7)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开工令后方可施工。(8)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并达到验收标准,每推迟一天处以0.2%的处罚,以此类推(甲方征收不到位、不可抗力等方面原因除外)。由于征收不到位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两次或多次机械进出场,甲方不再另行承担进出场费用,视作一次性总价计算在内。10、本工程的结算最终审定核减额超过送审价10%以外部分以7%计取审计费,由施工方支付。11、承包人根据施工图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超出清单量的项目和施工期间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增加项目,必须在开工前和收到发包人设计变更、增加项目联系单后两天内编制工程预算交发包人,由发包人组织论证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实施完成后一周内办理工程签证手续。如承包人未能按上述程序及时上报先行施工的,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及计价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年底支付合同总价的40%;第二年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70%,余款在第三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不计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双方协商(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L。(1)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2)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国家规定及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L。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1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图、相关签证、技术变更单、结算书等。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规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规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规定。(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规定。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详见质量保修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国家规定,详见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详见质量保修书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合同约定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o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费用为全部保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投保,发包人予以配合。投保条件与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根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公路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自行考虑。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根据苏人社规(2020)1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总承包单位应以项目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具体缴纳程序可与溧阳市社保中心联系。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包人承担并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不单独列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争议解决19.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补充条款:(1)组成施工合同的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为准。在协议书签订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又签订新的补充协议的,以补充协议执行。(2)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2)9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的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中标单位应列出费用清单及票据报监理工程师,由业主审批后足额拨付,但最高支付额为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的报价金额。该费用应当确保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费用清单以备查。(3)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应自行协调和解决好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5)如果施工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确认为事实后甲方将按拖欠金额的50%进行处罚;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进度迟缓或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及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整改、消除影响并承担一切费用:情节严重的清场并取消施工单位及责任单位在我镇5年内的施工资格。(6)承包方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工期完成该项目,如业主要求提前,赶工措施费用另行协商。(7)本合同未尽事宜,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8)工程完工30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发包方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按照业主要求,提交符合城建档案馆及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9)施工单位结算时所开具的发票须是增值税发票。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四川宇众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南渡镇强埠集镇至丁村水库道路黑色化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审定价的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二周内结清(不计息)。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1小时内派人保修,做到随叫随到。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地址:地址: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传真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道路黑色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