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基地载体及配套公寓租赁 配套公寓租赁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理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N5101892025000343-2

二、合同名称:产教融合基地载体及配套公寓租赁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92025000343

四、项目名称:产教融合基地载体及配套公寓租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理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1楼
联系方式:028-61741017
供应商(乙方):成都生物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
联系方式:135500815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配套公寓租赁
1(项)
¥798,000.00
¥798,000.00


合同金额: 7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16日至2027年01月15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慧谷西一路8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包2.pdf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理办公室
2026年01月19日

产教融合基地配套公寓租赁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A地块【A3】栋公寓签订地点:四川成都签订时间:2026年上月15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理办公室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慧谷路13号孵化园E1栋21楼供应商(乙方):成都生物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理办公室产教融合基地载体及配套公寓租赁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乙方将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慧谷西一】路【8】号【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A区】项目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A地块【A3】栋公寓出租给甲方使用。二、服务要求及服务期限(1)技术要求1.租赁房屋地址范围及建筑面积等地址范围:房屋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慧谷西一】路【8】号【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A区】项目,提供住房35间约2200m。2.房屋权属清晰,为独立产权,无法律、债务及产权纠纷。3.房间具体要求:①住房内有客厅、卧室、卫生间。②房间供电、供水稳定,可接入互联网、有线电视。③房间家电:含空调、电视机、热水器,各类设备应能正常运转,并符合安全标准,无明显的损坏和缺陷。④房间家具:单间大床(不小于200cmx150cm的公寓床,含床垫)、标间床(不小于200cm*125cm的公寓床,含床垫)、餐桌(单间和套间设置)、座椅、衣柜,家具无破损,可正常使用。⑤为入住人员提供房卡。有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应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良好,保证住房的安全。⑦人才活动场所设置会议室、多功能综合厅、公共休闲区、公共卫生间等,配备会议桌椅、书架、小圆桌、座椅。⑧安全性:门窗、锁具等保持完好,并提供有效的防盗措施,楼梯、电梯等公共区域应安全无隐患,用电、用水设施正常运转,无漏电、漏水风险。⑨租赁期内水、电、门、窗、家具(电)等非人为原因发生损坏或故障,出租方应负责维修。(2)其他要求1.为保障甲方正常使用场地,乙方应派专人7*24小时响应,负责后续服务,若租赁场地出现产权纠纷、房屋质量、水电费用交付问题、现场设施使用故障等问题,乙方负责出面解决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使用。2.服务期限内,房屋不得设定抵押和买卖。3.提供产权无第三方纠纷、无产权抵押、质押等的承诺书。4.服务期内如遇到政府政策变动或城市规划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即告终止,相关费用据实计算,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3)服务期限采购服务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该租赁标的物的租金均为含税单价,具体租金为1900元/间/月,乙方为甲方提供住房35间,乙方应缴含税总租金为人民币【798000】元/年(大写:每年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2)付款进度1、预付款: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自收到乙方发票及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即需缴纳3192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贰佰元整)。如乙方未提供合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进度款:此后每3个月结算一次,按该3个月实际发生的数量×单价的合计价格作为该3个月的结算依据(①数量以最终实际发生的为准,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②每次支付的款项先由预付款的金额进行冲抵,冲抵额度完结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及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继续支付该笔款项,如乙方未提供合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乙方接受转账的银行账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甲方向该账户转账成功的,视为已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若乙方需更换该账户信息或更换收款账户,须在甲方付款前10日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转账错误或乙方未及时通知导致甲方延期或无法付款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指定租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成都生物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税号:91510116MA7LDJJYOJ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帐号:51050140613700008810四、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无需收取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一)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享有该公寓物业使用权的,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90日内作出相应改正的积极有效举措,直至完全改正;若经乙方改正,仍无法使甲方继续享有该房屋使用权,在该期间内,甲方无须交纳租金等相关费用:阻碍因素消除后,甲方继续使用该房屋并按期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二)本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按成交总额1%的违约金予以赔偿。1.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2.非甲方原因导致该公寓物业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3.乙方违约单方面终止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在【15】日内交还该物业,要求乙方返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而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甲方除需依照合同约定缴清租金等费用并将该公寓物业交还乙方。(四)甲方逾期支付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款项超过30日、累计未付金额达到三个月租金金额或者有其他任何违约行为超过【10】日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以在该物业粘贴通知或以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甲方需在60日内补齐相关费用及违约金或进行相应整改,甲方在上述时限仍未能缴纳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的或进行相应整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禁止甲方将公寓物业内任何物品搬离。(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采取相应措施禁止甲方继续使用直至甲方根据合同履行义务更正违约行为。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乙方亦有权不终止合同,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需赔偿违约金1万元给乙方,如违约金不足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差额部分: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公寓物业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分租、共用、委任、承包、特许第三方使用或管理该公寓物业的全部或部分、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公寓物业结构,或损坏,且经乙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公寓物业因法院、工商等部门强制执行而被查封。4甲方自身状况影响相邻承租方,并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7日内仍未改正。5.因甲方自身原因,在该公寓物业使用期间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前述情形由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及时向甲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慧谷路13号孵化园E1栋21楼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子22年1月15日附件廉政协议甲方: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理办公室乙方:成都生物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国有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经济犯罪,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营造公平、公开、廉洁的市场环境,从而维护合同各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廉政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总则(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照合同办事。(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双方利益(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者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四)若发现对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若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或者行业监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者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债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者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不得参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第三方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和服务。(五)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八)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九)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职务之便向乙方泄漏公司机密。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债券、礼品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谎报任何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公开或者甲方应知晓的业务数据信息(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者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六)乙方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七)乙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八)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九)乙方不得鼓动甲方工作人员以职务之便向乙方泄漏公司机密。第四条违约的责任(一)甲方或乙方人员如从事上述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甲方或乙方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党纪、政纪、法律处分。(二)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检举被纪检、检察、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三)甲方人员如从事上述行为,均视为甲方谋取不法利益,乙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主合同,有权没收已发生的贿赂财产,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四)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贿赂甲方人员,被纪检、检察、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主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五)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行贿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本协议指定的监督部门举报。投诉电话:(028)85612388。乙方人员如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乙方将依据公司制度给予违纪人员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主合同,并取消乙方今后作为合同签约主体的资格。(七)双方不履行上述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权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第五条其他本协议作为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章立即生效,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认定的保密延长或者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26年月15日签订地点:成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教融合基地载体及配套公寓租赁 配套公寓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