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装备 消防员防蜂服采购合同公告(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
一、合同编号: HW-SSXF-202601-001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五(包3)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MB2D334221764417599089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五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大百汇科技园深汕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13500088373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九航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三路39号6楼
联系方式:136951822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消防员防蜂服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ZFFF-MI
主要标的数量:13
主要标的单价:1195.00
合同金额: 1.553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交付期限: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本合同装备货物及附随合格证、出厂证等证件、资料完成一并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视为完成交货义务。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合同20260119.pdf
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合同20260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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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五(包3)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五(包1一包6)合同编号:HW-SSXF-202601-001签订地点:广东省深圳市二〇二六年一月第1页共1页甲方(采购人):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乙方(中标人):深圳市九航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采购需求,向甲方供应合格的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货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如下货物及相关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合同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产地及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使用单位1消防员防蜂服辽宁抚顺、澳丰ZFFF-MI件131195.0015535.00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合计总价¥:15535.00元2.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伍佰叁拾伍元整,即¥:15535.00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的全部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出厂前验收、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检测、保险的一切手续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以及其他各项有关费用(办理免税进口部件的进口环节税和关税除外)。本合同范围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合同总价为准。3.合同组成签订合同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交技术规格书(中文)等作为本合同附件。如有需要,可在合同附件中明确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4.质量保证及技术要求4.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需获得授权才可使用的,乙方应确保甲方获得该授权,且保证甲方在使用的全期间内,均为有权第2页共1页合法免费使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3条约定向乙方追究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4.3.进口部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4.4.合同货物上均应标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5.合同货物交付及验收要求5.1.交付期限、地点5.1.1.交付期限: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本合同装备货物及附随合格证、出厂证等证件、资料完成一并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视为完成交货义务: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申请甲方验收。整改期限内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付合格货物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物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5.1.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货联系人:陈雄威,联系电话:18565866538甲方验收联系人:陈雄威,联系电话:185658665385.2.货物验收5.2.1精密仪器、含动力装置等产品采用节点验收方式,节点包括:①到货确认: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所有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申请开展到货确认。到货后,由乙方书面申请采购人进行到货确认,需求单位对货物的数量、名称、规格、型号、颜色、形状结构等外观进行确认,有上述任一情况不符的或有情况不符且无双方合法协商等相关文件证明的,应视为未提供标的货物,由乙方负责限期更换合格货物,到货确认一致的,视为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交货义务,因更换导致延期的需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②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书面申请采购人进行到货技术验收,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自行或组织第三方对货物进行到货技术验收。5.2.2验收内容包括商务验收、技术验收、抽样送检(如需)、水力性能测试(如需)。5.2.2.1商务要求履约情况是对照合同文本以及投标商务响应逐条核查评定。商务验收是对采购合同、投标文件约定的装备到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配置、售后服务等信息进行核查评定。5.2.2.2技术要求履约情况是对照投标技术响应以及检验(试验)报告原件开展资料验收、一致性验收和质量性能验收。第3页共1页①资料验收是对到货装备的进口报关单(如有)、工信部公告或公告办理证明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票据、合格证等资料是否齐全,与采购合同、投标文件约定的信息是否一致、完整和真实有效进行核查评定。②一致性验收是对到货装备的名称、厂牌型号、数量规模、尺寸大小、性能参数等信息与采购合同、投标文件约定的信息是否一致,组成部件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查评定。③质量性能验收是对到货装备的功能及性能指标与投标文件、检验(试验)报告等技术文本的要求进行核查评定,通过现场测量测试、检验(试验)报告佐证、抽样送检等方式开展。5.2.3商务要求履约情况、技术要求履约情况抽样验收情况(如需)和水力性能测试(如需)均合格的,综合评定为合格。5.2.3.1商务要求履约情况经投标商务响应核查通过的,评定为合格。5.2.3.2技术要求履约情况经资料核查、一致性核查、质量性能核查通过的,评定为合格。5.2.3.3装备的功率、角度、尺寸、质量、容量等重要性能指标偏差不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误差范围的判定为合格。5.2.3.4对照投标文件的实际响应情况,验收中有1项指标(含本数)以上不合格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5.2.4因技术升级、产品迭代等导致装备个别部件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在不影响装备质量、性能并征得用户单位同意后,乙方应在变更前提交变更函。5.2.5综合评定不合格的装备,乙方整改完毕后应及时申请复验,复验程序参照初验程序进行。器材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日,整改时间从第1次综合评定不合格起算。5.2.6装备交付期限前,如确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提供佐证材料报采购人。5.2.7装备验收过程中,器材2次综合评定不合格的或者整改期限从第1次综合评定不合格起算超过30日,用户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2.8装备到货时,需提交完整验收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同步申请验收。如货物设备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才申请验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到货确认。附件:器材验收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份数备注1检测报告(如有)一式三份2技术响应评分表一式三份3商务响应评分表一式三份4自查表(如有)一式三份5到货确认表一式三份6合同一式三份7甲方自检自修维修资料及专用工具一式三份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保证其自身具有销售、供货资格,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销售资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区独家销售权,产品独家销售权等,且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瑕疵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的要求。5.2乙方应于验收后向甲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和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括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说明书。5.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5.4免费质保期:乙方提供所投产品3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内乙方需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实时远程技术支持、设备维修支持、技术人员辅导、用户回访等售后服务,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另行收取。包1-6乙方必须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维修。质保期自甲方、乙方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上门维修和维护,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器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至少提供一次上门首保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另行收取,投标时在报价明细表中明确免费提供的材料和服务的内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修、包换或包退的零部件等设备,从修、换后且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质保期。质保期满前10日内,乙方应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上门检查,并与甲方确定是否存在质保问题。如存在质保问题的,应当由乙方履行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修、包换或包退的零部件等设备,从修、换后且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质保期。如不存在质保问题,则该产品进入免费保修服务。5.5保修期:质保期后,乙方提供所投产品5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包1-4乙方必须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维修。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再收取额外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①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②甲方擅自改装货物;③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5.6终身维护期: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正常服务期内终身维护,继续提供维修、零配件供应等服务,提供终身维护期内的周转备品保障服务(相关备品第5页共1页备件清单由双方确定,备品备件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人工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标乙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包1-4乙方必须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响应或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故障维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2000元/次,累计计算),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第三方处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遇不可抗力,不能按规定到达维修地点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终身维护期内,乙方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5.7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寿命周期的主要耗损件、易损件及更换总成的目录和年度价格清单,且保证供应价格符合市场价标准,如甲方向乙方单独订购零配件,乙方应给予甲方一定的优惠。国产零配件的供应时间不得长于10天,进口零配件不得长于30天。5.8乙方应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重大质量问题,必须按照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退货、更换等,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9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由乙方按甲方要求送第三方装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鉴定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检验(试验)报告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拒绝送检的,甲方可判定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予通过验收并追究乙方责任。5.10乙方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所在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不限于维修办公场地,并配有取得授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零配件库存。乙方须委托授权甲方维修中心,对其广东省内销售的产品进行维修保养工作。5.1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的联勤联动单位,应提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存储、应急供应、售后响应和技术保障等服务,并建立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等应急调运与配送机制。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处置,要快速响应,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进行应急供应、技术保障,提供技术支持、现场抢修等应急服务,甲方仅承担上述行动中产生的灭火药剂的费用以及消防装备器材损耗(如有)的维修费用。5.12技术成果归属:甲方与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新的技术成果的(双方先应根据惯例常识判断是否为新产生,不能对判断结果达成一致的,则按照未获得相应知识产权权利证书的即为新产生的标准适用),其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征求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该技术成果及相关信息,否则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另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甲方的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具体金额不超过甲方住所地律师收费指导标准的2倍)、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等。6.培训及技术服务要求第6页共1页6.1交货后,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甲方掌握相应的技能为止,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普通器材培训不少于半天,新型器材、特种器材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双方协商安排。培训后形成培训记录,记录应包括培训项目和参加人员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存档。6.2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每年不少于一次巡检和培训,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保存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如乙方已与甲方签订了售后服务协议,乙方至少每半年与甲方维修维保人员开展一次技术交流活动,并采取派人现场培训或入厂培训的方式对甲方维修维保人员进行技术培训。7.付款方式7.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委托银行向甲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应为独立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履约保证金为各合同总金额5%,保证期限至合同约定的交付验收通过后30日止。7.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预付款。7.3货到安装并通过技术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7.4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1)合同;(2)乙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增值税发票;(3)最终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4)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消防产品检验报告、工信部公告证明文件、合格证等其他甲方要求的材料。7.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交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7.6.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深圳市九航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银行账号:7549792126458.保密条款第7页共1页8.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技术资料、工作信息和政府数据等),同样负有保密责任。8.2.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除外)。8.3.如乙方未能履行保密义务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因乙方的泄密行为导致甲方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9.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爆炸、雷电、动乱、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罢工、黑客或病毒攻击、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9.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若任何一方未能依据本条款约定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或者未能及时提交相关证明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客观原因不能通知的除外。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9.3.进口部件或附属设备及备品、备件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采购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10.违约责任10.1乙方未能在交货期内交货,逾期不超过30天(含本数)的,每逾期1天向甲方偿付未交付货物总价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追究违约责任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天(不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相当于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如果上述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10.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未能按期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且乙方应退回全部已经收取的费用:如甲方选择要求乙方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交付合格货物的,整改期限内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逾期交付合格货物违约金,直至乙方交付合格货物之日止。如果上述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第8页共1页10.3如乙方拒不缴纳上述违约金,3年内乙方不允许参与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招标项目。10.4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乙方违约,需退回预付款情形的,乙方逾期退回的,每延迟1天,向甲方支付需退回款项1‰的违约金。10.5如果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的变化、采购关联单位政策的调整等,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实际交货时间应扣除因甲方原因所延误的时间,乙方的相关违约责任按扣除后的交货时间计算。10.6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10.7若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告或维修需求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维修服务的,甲方有权按2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第三方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8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内约定的内容执行,如没有特别约定或约定未详尽,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补充违约责任均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未支付的费用不予支付,收取款项一方违约的,还应返还全部已经收取的费用;同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用等,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0.9乙方交付的货物符合甲方的采购文件要求,但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乙方投标文件响应的标准及承诺的要求的,甲方再经研判,确认货物不影响甲方实际使用需求的,甲方在出具验收报告的同时,选择有条件接收装备,同时追究乙方履约不合格的违约责任为:减少价款,即按照合同标的项目包组最低投标报价重新确定本合同总价,同时按照合同总价的20%支付履约不合格违约金。10.10本合同中,如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乙方另行支付。10.11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过诉讼方式维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代理费、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11.争议解决11.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一方有权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守约方为解决纠纷、争议而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11.2在发生争议后协商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12.廉洁、反贿赂条款12.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政策规定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服务中的反商业贿赂工作。第9页共1页12.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本项目采购相关的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双方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2.3.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12.4.双方或任何一方与设备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不得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服务质量等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1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插手项目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12.6.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张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退回违法所得。甲方有权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4.其他14.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申请将乙方纳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合同履约能力一览表。14.2.本合同采用语言为中文,若被译成多语言版本的,以中文版本约定优先。14.3.本合同一式伍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准。14.4.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擅自变更合同的一方承担。14.5.乙方的企业规模类型:小型企业(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乙方(盖章);深圳市九航消防科技有限公司2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440300MB2D33422M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MA5DEFOD1B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大百汇科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三路39号6楼第10页共1页园消防大楼F2联系方式:13728817282联系方式:13695182280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19日/第1页共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装备 消防员防蜂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