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 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采购合同公告(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5-100-A

二、合同名称: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 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 (南阳市普通公路)项目

三、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5-100

四、项目名称: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 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 (南阳市普通公路)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758号

联系人:刘真

联系方式:13782082898

2.供应商(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联系人:王景康

联系方式:138382974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238274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120日历天;地点:南阳市;在南阳市国道上新增多功能交调站32处、升级27处;建设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数据节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服务器(集采品目)
海康
DS-VM21R-D/R4
1
12,382,74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月19日

政府采购合同-南阳政采公开-2025-100.pdf

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南阳市普通公路)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5-100采购人(甲方):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供应商(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河南·南阳签订日期:2026年/月18日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南阳市普通公路)项目政府采购合同2026年1月5日,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公开招标形式对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南阳市普通公路)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5-100进行了采购。经评标专家评定,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南阳市普通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2.乙方提供的设备包括:具体采购服务内容及提供方式等详见附件。3.项目实施期限:接甲方通知施工进场后乙方进场开始120日历天,完成项目交付。4.乙方在运维期五年内承担项目通讯费用(光纤链路费)及多功能交调站电费。5.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七年免费质保,七年免费上门服务(其中软件七年免费升级和质保,七年免费上门服务)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固定价款总额(含税价)人民币123827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捌万贰仟柒佰肆拾元)。乙方的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甲方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2.服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增加设备、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4.第三方软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产品费用、专利费用、授权费用等。(二)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以人民币结算1.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期限及额度如下:(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上级资金到位后进行第一笔支付(含税价)人民币72216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贰万壹仟陆佰元)(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上级资金到位后结清本项目全部款项。即(含税价)为人民币516114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壹仟壹佰2肆拾元)。2.支付方式(1)甲方与乙方之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2)银行信息:合同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开户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帐号:8888015100002818(三)发票种类本项目提供的发票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根据服务的不同区别开具。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一)项目团队组建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组成项目团队,负责项目实施。1.核心团队锁定:乙方明确列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软件架构师等核心成员,在项目实施及运维期内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继任者资质与经验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2.资质与经验:项目核心团队需持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如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CISP信息安全证书等)。3.专业作业人员:为确保安装实施过程绝对安全,本项目所有涉及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工序的人员,均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并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二)项目信息与资料提供1.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现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而不限于与项目有关的设计材料、背景资料等,甲方应当予以配合。32.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权要求甲方补齐、补正。甲方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作出合理解释的,相应产生的工程质量、工期延误等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3.乙方须提交所投下一代防火墙(含IPS/AV功能)产品能与省中心现有防火墙VPN通道搭建无缝对接的证明材料。(三)项目技术文件1.项目需求分析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技术文件。2.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3.技术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甲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代表免除乙方对技术问题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四)项目实施及变更1.因甲方未提供场地、资料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组织项目实施的,乙方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请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等。2.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任何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请求在合理期限内修理/修复。4.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内容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产品交付或系统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按程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性能、项目实施计划、合同价款、交付日期等的更改以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等),甲乙双方应当以书4面形式予以确定。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对项目设计等内容进行变更,应该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签署《需求变更确认单》;如因甲方提出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因变更造成工期延长,则顺延合理工期。第四条项目验收和交付(一)项目验收交工(初步)验收、竣工验收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规(2025)5号文执行。1.系统(设备)验收将依据合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分为到货验收、初步验收、试运行验收(不少于1个月)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厂家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及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系统测试报告》。2.验收任何阶段中发现设备或系统性能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无条件整改、更换设备或修正系统,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3.乙方须负责完成本项目所述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测评机构出具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且测评结果结论为“基本符合”或以上。此项工作是项目通过最终验收的必要前提。4.所有验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费、测评费)均由乙方承担。(二)项目交付1.乙方在项目具备进场实施条件或监理方下达开工令前须提交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组织5实施等内容)、供货方案、培训计划方案、保密管理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做好项目审计文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项目实施过程及验收材料(纸质档三份、电子档一份)。软件实施项目按软件工程验收标准,乙方须提供需求分析、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结构设计)、测试报告(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第三方软件测试)、数据字典、软件源代码等开发和实施文件等。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交付内容涉及文档与文件的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如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当同时交付该软件的源代码。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原厂供货证明、产品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备件、附件及工具清单、售后服务信息卡以及配套设备的资料清单等);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或监理方申请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3.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4.安全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最新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文明及绿色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要求,同时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6第五条项目培训1.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2.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1次再培训。3.乙方须提供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包括集中课堂培训、现场实操培训。中标供应商必须列明详细的培训课程清单。4.培训内容须涵盖系统(设备)原理、日常操作、深度管理维护、常见故障诊断与应急处理、以及数据备份与恢复流程等。中标供应商培训人员必须是公司的资深工程师。5.培训工作必须在合同生效之后、系统正式试运行开始前完成。6.实际培训时间、人数和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项目质量保证1.如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所应用的部分设备的质保期规定超过上述约定质保期限的,则该部分设备按照生产厂商规定质保期执行。2.质保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或系统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负责解决。3.质保期内,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对本项目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的,则该部件的质保期应当相应延长。4.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5.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对整个项目系统(含所有硬件、软件及集成部分)提供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的免费运维期。6.服务响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7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解决一般性故障。对于导致系统主要功能瘫痪、数据中断、核心设备离线等严重故障,技术支持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抵达现场,并需在12小时内修复;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对于重大疑难故障,应提供应急备用方案以确保业务不中断。7.故障率与罚则:运维期内,因系统(设备)本身缺陷导致的累计故障时间不得超过5天。每超过一天,本项目免费运维期在原有基础上自动延长10天。8.免费升级与服务: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系统漏洞修复、安全补丁更新,以及为满足采购单位新增业务需求而进行的适应性升级服务。第七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一)知识产权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种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以保证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不会侵犯对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将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二)保密义务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1年。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保密范围,作为附件。2.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8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一)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周,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设备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设备更换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二)甲方逾期付款责任1.逾期付款超过180日的,视为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2.合同签订后,如需解除合同,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三)双方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四)双方违反保密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決合同争议时向接受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2.合同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己方承担。3.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五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各方均明知: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接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函件,应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函件签收的,以函件签收为送达,函件未签收的,以邮件寄出(以邮戳为准)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被系统退回且非发件方原因的,则以前述电子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子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5.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各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为各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10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6.通知与送达条款的适用范围包括合同各签约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7.本合同中的通知送达、结算、违约责任等解决争议条款为独立条款,即使本合同变更、撤销、解除、终止或认定无效的,该条款约定依然有效。甲方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758号联系人:刘真联系电话:13782082898邮箱:nyglxxb@163.com乙方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项目经理:王瑞宏联系电话(项目经理):13833137327邮箱:wangruihong@cmict.chinamobile.com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下列不能预见、不能控制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主要包括重大自然灾害(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政府行为、重大社会非正常事件(比如疫情、战争等)。2.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11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300MB1Q0471X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13010071836660XC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签订日期:22、、182020118.签订日期: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 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