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保洁养护 垃圾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2026)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2025年北海路、北京北路及山海路道路保洁养护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5000202502000044A_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北海路、北京北路及山海路道路保洁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5000202502000044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北海路、北京北路及山海路道路保洁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0633-8316013
供应商(乙方):日照市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五莲路180号
联系方式:187693685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垃圾处理服务

1
692.939202
692.93920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山海天2025年北海路北京北路及山海路道路保洁养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合同编号:YLHW-JSCX-BJFU-2025-09-0012025年北海路、北京北路及山海路道路保洁养护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DGP371105000202502000044甲方(采购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住所地: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一路23号乙方(中标单位):日照市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五莲路180号乙方于2025年7月24日参加了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2025年北海路、北京北路及山海路道路保洁养护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5000202502000044))”政府采购活动,确定乙方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2025年北海路、北京北路及山海路道路保洁养护项目服务内容:(1)道路保洁、人行道路保洁、绿化保洁等。(2)做好雨雪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做好抢险人员、机械及应急物资配备(防滑沙、融雪剂等)。(3)做好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金额1、本项目年服务费合计:大写陆佰玖拾贰万玖仟叁佰玖拾贰元零贰分(¥6929392.022、服务费调整:在采购内容和范围不变时,乙方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为服务一年的报价,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人工工资、相关保险的费用(含意外伤害险)、人员劳保,人员福利,服装费、节假加班费等费用、保洁工具与材料、绿化保洁工具与材料、设备设施、系统管理与维护工具耗材费用、工具费用、车辆及设备的折旧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相关的一切费用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该价款不随政策调整而变化。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服务质量考核:详见合同附件。第五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履行服务后,采购人按季度向中标人支付养护经费,结算付款时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付款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支付价款。季度养护经费以月度考评结果和实际发生工作量作为计算依据。月度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全额拨付当月养护经费:月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下为不及格,每低1分,扣拨当月养护经费的0.1%。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单位:日照市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枣庄路支行帐号:810101801421019951第六条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第七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2、验收程序及标准(可另附明细附件):服务期满前开始对合同项目进行最终验收,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验收日前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甲方将按照采购需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若需)进行验收。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用方应及时向7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货科。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而重新提供服务,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6%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未付金额的6%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3.乙方违反第七条服务质量及专利权第一款的约定而降低标准或者违反第十条变更、修改及转让的约定,由此而造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交纳违约金。4.甲方如果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需要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否则本协议履行相应顺延,双方应按顺延后的日期履行本协议。5.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6.由于乙方违约而可能出现其产品(设备)等被甲方使用的情形,其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需要负责或者承担。7.本合同签订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履行。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产生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应归甲方所有。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形外,乙方不得(或不能)转让、转移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第十六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七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国下无正文本力为台问者贝甲方:定代事人(被授权代衣金子1法定代表人(电话71780门耿:电话:202厂年7月29日2020年1月2附件北京北路、山海路、北海路环境卫生考核项目、分值标准考核单位: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考核区域:北京北路、山海路、北海路沿线时间:年月日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标准存在问题数量扣分人工保洁(20分)1.对路面、人行道未普扫、漏扫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的,每次扣0.5分。2.路面、人行道、墙根、路沿石根部、树穴、雨水篦子、绿化带等视线范围内不净,有砖瓦石块、粪便、果皮纸屑、塑料袋、烧烤签、瓜子壳、煤灰、烟头、枯枝落叶等垃圾的,每处扣0.5分;有污泥、沙土、成片细小残渣等污染物的,扣0.5分/m。3.向绿化带、雨水篦子、明沟暗渠、池塘、河道扫(倒)垃圾和沙土的,每次扣0.5分。4.焚烧树枝树叶、垃圾等废弃物的,每次扣1分。5.雨后路面积水、泥沙及其它废弃物清理不及时,雪后未按要求及时清理完毕积雪的,扣0.1分/m,将使用融雪剂处理过的积雪撒入绿地的,每次扣0.2分。6.普扫完毕后,不间断巡回保洁,如果保洁路段内垃圾在15分钟内未清理的,每次扣1分。7.工作时间翻扒垃圾容器捡拾垃圾的,每次扣1分。8.工具携带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分。9.桶盖关闭不及时的,每次每桶扣1分。垃圾桶移位,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每桶扣1分。10.垃圾死角清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5分。二机械化清扫保洁(10分)1.漏扫路面或斑马式清扫的,每次每处扣0.5分,漏扫面积较大的每处扣1分。2.机扫作业时,发生“干扫”、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的,每项每次扣1分。3.每日机扫、洒水、冲洗未达到规定次数的,发现一次扣1分。4.机械清扫、冲洗及洒水没有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发现一次扣1分。5.清扫、洒水车辆未保持匀速行驶,违反要求而忽快忽慢,发现一次扣1分。6.未及时更换清扫车车刷,每组扣0.1分。三设备管理(10分)1.作业车辆车容不整,车体外部有污物、灰垢,有乱挂物品,名称、号牌等标志不清晰,作业时未开启警示信号,设备有残缺的,发现一次扣1分。2.机械作业车辆作业时,车速超过标配速度行驶的,每次扣1分。3.作业车辆及其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修理的,每次扣5分。4.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交给没有相应岗位资格的人员驾驶,每次扣1分。四管理落实(20)1.作业单位不按要求参加环卫管理部门召集的会议及各类活动的,每次扣1分。2.管理人员手机不开机或不接听的,每次扣1分。3.对指定的临时突击任务不服从安排,遇大型活动、卫生检查,不配合或达不到上级标准的,每次扣5分。4.影响、延误、阻挠考评组开展正常考评工作的,每次扣5-10分。5.未完成一线安全生产及业务培训的每次扣1分,未按时上报培训情况的,扣1分。6.保洁人员数量未达到配备标准的,每缺1人扣1分。7没有完整的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的每项每次扣1分:内容不完整、不详实,书写不认真的,每次扣0.1分;未及时提报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报送信息或对下发的各项通知、扣分通知单等文件未及时签收落实的,每次扣1分。“四报告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8.不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未及时发放劳保福利的每次扣1分,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五保洁员行为规范(20分)1.保洁员空岗、不穿标志服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2.保洁员酒后、醉酒上岗、穿拖鞋上岗以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行为,每次扣0.5分。3.上班期间因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每次扣1分。4.在确保道路保洁达标的情况下,作业间隙休息时段(上午9:30-10:00,下午15:30-16:00)安排一定时间休息。除此之外,发现在岗位上坐岗、聚堆聊天等行为,每次扣0.1分。5.清扫保洁车辆随意停放,发现一处扣0.5分。6.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视情况扣0.1-1分。六其他评分标准(20分)1.群众来电、来信、网上问政等反映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处理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未处理的一次扣2分。2.凡有网络及媒体曝光,经查属实,一次扣5-10分。3.督导问题未在规定时限整改或拒不进行整改的,每次扣2分,同一问题经再次督导仍不整改的,扣4分,直至整改完毕为止。4.发生环境卫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20分。说明1、采用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方式,定期考核即每月一次月度考核;不定期考核即日常巡查和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情况下的随机考核。2、考核实行百分制,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3、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养护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考核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考核小组(签字)得分考核对象(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保洁养护 垃圾处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