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丹阳市人民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181-JZCG-G2025-0061001
二、合同名称:丹阳市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丹阳市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181-JZCG-G2025-0061
四、项目名称:丹阳市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人民医院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新民西路2号
联系方式:13951270042
供应商(乙方):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6室
联系方式:139516617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CT 维保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情见附件
联系方式:13951661704
主要标的数量:3年
主要标的单价:2030000.00元
合同金额:60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1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19 14:2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pdf
丹阳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审批编号:JSZCLS-321181-202511717项目编号:JSZC-321181-JZCG-G2025-0061项目名称:丹阳市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丹阳市人民医院中标供应商: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甲方(买方):丹阳市人民医院乙方(卖方):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丹阳市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JSZC-321181-JZCG-G2025-0061(项目编号)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即丹阳市人民医院1.2“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即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1.3“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乙方必须承担的该项目的维保服务以及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1.4“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5“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文件2.1下列关于丹阳市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JSZC-321181-JZCG-G2025-0061(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本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3)中标通知书;(4)专业化技术维保合同(合同号:2600174564)3.标的本合同的标的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3.1服务内容:详情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内容。3.2服务期限:2026年1月10日至2029年1月9日。4合同价4.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陆佰零玖万元(¥6090000.00元),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以及验收合格前、保修期内备品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税金、验收费用。5.货款支付方式口该项目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放弃本项目预付款。(1)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2)维保一年后,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3)维保二年后,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4)维保到期后,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10%。6.交货期及交货地点6.1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6.2服务地点:丹阳市人民医院7.履约保证金7.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项目实施及服务要求8.1乙方项目负责人:沈林。在项目设计实施、验收、培训等阶段,全权负责本项目的一切协调、管理工作。每一阶段实施,乙方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8.2乙方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基本服务要求和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9.项目实施9.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服务内容。9.2服务、培训所需的工具、仪表及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服务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并保证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问题。9.3服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10.项目验收10.1验收方式:甲方自行组织验收10.2验收程序:由乙方制定验收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组织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方案、本单位内控制度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并将履约验收书作为支付资金时的要素之一。如验收中出现不符合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时,甲方给予乙方5天(包含非工作日)时间进行整改并再次验收,若验收再次不合格,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权利,随即将相关情况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0.4如验收中出现不符合标书(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或服务,甲方将拒绝通过验收,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以及保留向乙方提起索赔的权利。10.5对技术复杂的设备,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其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作为双方评判货物是否合格的依据。10.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检测机构在验收时必须通知乙方在现场(乙方接到通知后不到场或到场后不签字的,不影响检测结果的效力),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含甲方委托专业机构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加盖单位公章确认。10.7如乙方遇到不能按期交付使用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完成(或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周期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0.8除双方达成谅解协议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调试、2验收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同时有权行使其他补救方法,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当年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交付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当年合同金额的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或者误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1在产品使用期内,乙方应对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负责,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1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及投标文件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主动协助甲方对货物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1.1.2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1.1.3乙方每年对甲方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出当年合同金额。乙方在合同项下每年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违约金不超过当年合同金额的10%。12.知识产权12.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如由于乙方不积极与第三方交涉,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13.保密13.1甲乙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均有保密义务。本合同履行完成或在履行的过程中,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3.2除履行本合同义务内容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13.3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本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等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14.不可抗力114.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纠纷解决办法日15.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16.合同终止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7.转让和分包17.1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18.合同生效及其它18.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两份,乙方、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及丹阳市卫健委各壹份。18.2本合同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18.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丹阳市人民医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新民西路2号联系电话:0511-86553056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年200、之19兵,大乙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06年1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CT维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