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保护方案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普格县水利局2026)
一、合同编号: N5134282025000156-1
二、合同名称: 普格县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
三、项目编号: N5134282025000156
四、项目名称: 普格县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普格县水利局
地 址: 普格县新建南路207号
联系方式:0834-4773031
供应商(乙方):四川翰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 5号1栋2单元4楼3号
联系方式:028-876922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普格县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9106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91.0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普格县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政府采购合同.pdf
普格县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政府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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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普格县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采购人(甲方):普格县水利局供应商(乙方):四川翰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1月5日采购人(甲方):普格县水利局采购人地址:普格县新建南路207号供应商(乙方):四川翰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2单元4楼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普格县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刀标的名称:普格县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品服务内容:按要求对则木河、马和日呷河、祝联河、候姑日达、各洛拉达、鲁溪河、事汉洛达、大槽河、李子坪沟普格段、小河沟、瓦依拉达、合觉河、三岔河、新建河、油坊沟、扯扯沟、莫收沟、庙子湾沟、三道沟、沙合莫沟、棉花地沟、宋家沟、畜牧沟、老鹰岩沟、卡卡梁子沟、花山沟、当坪子沟、河坝河等28条河流及海口湖泊、红莫依达电站水库进行调查论证和分析研究,科学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根据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相关要求,结合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编制年度工作清单等,为实施河湖管理保护提供依据。二、服务要求1.主要工作内容(1)负责收集资料、数据及踏勘;(2)梳理并复核河湖现状,建立问题清单;(3)回顾及总结河湖治理成效,制定目标清单;(4)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实化任务和措施清单;(5)以落实职责、强化结果运用为目的,形成综合报告,推动河道治理向常态化管理与保护转变。-1-2.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内容:严格按照《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大纲》开展编制工作。包括河湖基本情况、编制说明、回顾性评价、“十五五”工作重点,河流的现状调查分析及存在问题、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任务、管理保护措施、保障措施等,形成综合报告及四张清单。相关方案应组织开展技术评审会等,修改形成方案报批稿。3.河长制工作年度清单编制内容:以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中四张清单为基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对河长制工作年度清单进行细化、更新和完善。4.成果要求:普格县28条河流及海口湖泊、红莫依达电站水库《一河I(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30年)》及河长制工作年度清单。项目最终成果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纸质版由乙方统一装订成册(不少1于5套,数量需满足审查、报批、存档等相关环节的要求);电子版1份(格式包含word、pdf等);评审专家意见及采纳情况各1份。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乙方应在前述服务期限内向甲方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最终成果资料。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所有服务费用为止。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总金额:¥910,6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零陆佰元整),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编制、人工、设施设备、勘查等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2.付款进度:(1)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273,1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叁仟壹佰捌拾元整);(2)乙方提交最终成果资料并经审查合格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即¥637,42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柒仟肆佰贰拾元整)。-2-3.支付方式: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名称:四川翰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仙桥支行账户:51050144640800001943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以及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执行。其他相关服务以成S交供应商的响应方案作为验收依据,如实际提供的服务与响应方案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采购资金。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改正。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A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1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按《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要求履行各项义务,在约定期限内编制完成成果资料并确保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等。-3-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资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信息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的违约金。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承担合同总金额20%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5.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出具成果等资料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或因上述标的其他权利瑕疵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6.本合同生效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4-分义务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7.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据实赔偿;同时,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乙方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6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1鉴定。服务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5-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贰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叁甲方:普格县水利局(盖章)乙方:四川翰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0834-4773031电话:028-87692267通讯地址:普格县新建南路207号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2单元4楼3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金仙桥支行帐号:51050144640800001943-6-2026/1/515.18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34282025000156四川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普格县水利局于2026年01月05且就格县河策管理保护方案(2026-2020年)编制工作(项目编号:N613428202500015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中标(成交)金额(元)910,600.00元)程管理有限公司105日https:/igpx.ccgp-sichuan.gov.cn/al-portalgpx-gpx//gpxlprocedureFile/8a69c19e9b13bb09019b494204b81fa011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