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效液相色谱仪采购合同公告(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N5115042025000160-1-1

二、合同名称:疾控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分析仪器)(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15042025000160

四、项目名称:疾控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分析仪器)(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君毅路德政街41号
联系方式:13990952225
供应商(乙方):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中坝A1-4-10地块上力、理想城5幢第12层1号
联系方式:0831-8257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设备一批
1(套)
¥777,256.00
¥777,256.00
Vanquish Core等一批

合同金额: 777,256.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柒仟贰佰伍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4月06日
履约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分析仪器)(二次)采购合同.pdf
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分析仪器)(二次)采购合同.pdf
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01月20日

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分析仪器)(二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15042025000160甲方名称(甲方):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交人名称(乙方):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疾控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分析仪器)(二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5042025000160)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标的物)货物的具体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厂家、计量单位、价款以本合同书附件1所列为准。二、合同总价1本合同项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柒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即RMB¥777256.00元。第1页共17页2本合同项下货物固定总价已包含材料费、检测费、人工费、运输费(含运输损耗)、装车费、卸车费、交货前仓储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产品送到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原厂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国内品牌生产日期须在半年内,进口品牌生产日期须在一年内。2.货物的质量满足国家或相关行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符合产品说明书描述功能及性能;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与每批货物相对应有效期限内的有效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无强制性标准的应以样品或双方约定的标准为准(包括图纸、样品等),如标准间存在冲突,按最严格的标准执行。3.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第2页共17页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6.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瑕疵。如因货物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8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9.商务验收内容:准确实现采购文件中的功能要求,可据采购人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不能影响采购人生产系统正常运行,且使用部门签字为验收合格依据;10.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1第3页共17页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四、交货及验收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试运行。2.交货地点及验收(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在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3)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货物涉及政府采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将对乙方是否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包装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第4页共17页(6).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00[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8).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要运输,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运输至合同约定地点。乙方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乙方承担。(9).乙方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者标的物合格但甲方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10).准确实现采购文件中的功能要求,可能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不能影响甲方生产系统正常运行,且使用部门签字为验收合格依据。(1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第5页共17页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招标文件或与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1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14).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五、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RMB:310902.40大写:叁拾壹万零玖佰零贰元肆角零分。2、尾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即RMB:466353.60大写:肆拾陆万陆仟叁佰伍拾叁元陆角零分。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符合要求的付款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乙方出具的发票不合格或凭证材料存在任第6页共17页何瑕疵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具体以“项目详细采购标的清单”中要求为准(质保期为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质保期满前一个月,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0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不收取任何费用。若甲方遇故障后求援,需要保证2小时内有专人回复。若维修工程电话不能解决故障,上门服务时间为8小时内。乙方按市场平均价打折提供各相应零配件及消耗性材料,并进行安装或补充。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全新货物。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应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4.乙方需保证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甲方提供设备常规备品备件。5.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杨彬,联系电话:13378282662第7页共17页6.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安装调试达到甲方可独立使用,并在培训后提供使用咨询。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采购货物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采购价差损失、运输费、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等);(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及时付足货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采购货物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采购价差损失、运输费、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等)。2.乙方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规定偿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2.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十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八、争议解决办法第8页共17页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货物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仅承担检验检测费;货物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供应商除承担检验检测费外,还应将承担产品召回、货物损失等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风险处置措施、保险与知识产权要求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货物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仅承担检验检测费;货物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供应商除承担检验检测费外,还应将承担产品召回、作物损失等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解除合同与其他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成交乙方或甲方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第9页共17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的,除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违约方还应承担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诉讼保全费)。以无正文。第10页共17页甲方(盖章):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盖章):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住所):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中坝地址(住所):A1-4-10地块上力、理想城5幢第12层1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金沙江支行银行行号:银行行号:313671000050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010215300105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511500558202357K电话:电话:0831-8257588签约日期:20年1月8日签约日期:7.26年1月日Z第11页共17页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分析仪器)(二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15042025000160甲方名称(甲方):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交人名称(乙方):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疾控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分析仪器)(二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5042025000160)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标的物)货物的具体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厂家、计量单位、价款以本合同书附件1所列为准。二、合同总价1本合同项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柒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即RMB¥777256.00元。第1页共17页2本合同项下货物固定总价已包含材料费、检测费、人工费、运输费(含运输损耗)、装车费、卸车费、交货前仓储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产品送到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原厂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国内品牌生产日期须在半年内,进口品牌生产日期须在一年内。2.货物的质量满足国家或相关行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符合产品说明书描述功能及性能;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与每批货物相对应有效期限内的有效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无强制性标准的应以样品或双方约定的标准为准(包括图纸、样品等),如标准间存在冲突,按最严格的标准执行。3.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第2页共17页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6.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瑕疵。如因货物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8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9.商务验收内容:准确实现采购文件中的功能要求,可据采购人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不能影响采购人生产系统正常运行,且使用部门签字为验收合格依据;10.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1第3页共17页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四、交货及验收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试运行。2.交货地点及验收(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在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3)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货物涉及政府采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将对乙方是否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包装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第4页共17页(6).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00[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8).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要运输,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运输至合同约定地点。乙方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乙方承担。(9).乙方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者标的物合格但甲方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10).准确实现采购文件中的功能要求,可能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不能影响甲方生产系统正常运行,且使用部门签字为验收合格依据。(1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第5页共17页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招标文件或与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1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14).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五、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RMB:310902.40大写:叁拾壹万零玖佰零贰元肆角零分。2、尾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即RMB:466353.60大写:肆拾陆万陆仟叁佰伍拾叁元陆角零分。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符合要求的付款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乙方出具的发票不合格或凭证材料存在任第6页共17页何瑕疵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具体以“项目详细采购标的清单”中要求为准(质保期为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质保期满前一个月,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0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不收取任何费用。若甲方遇故障后求援,需要保证2小时内有专人回复。若维修工程电话不能解决故障,上门服务时间为8小时内。乙方按市场平均价打折提供各相应零配件及消耗性材料,并进行安装或补充。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全新货物。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应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4.乙方需保证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甲方提供设备常规备品备件。5.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杨彬,联系电话:13378282662第7页共17页6.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安装调试达到甲方可独立使用,并在培训后提供使用咨询。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采购货物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采购价差损失、运输费、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等);(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及时付足货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采购货物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采购价差损失、运输费、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等)。2.乙方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规定偿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2.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十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八、争议解决办法第8页共17页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货物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仅承担检验检测费;货物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供应商除承担检验检测费外,还应将承担产品召回、货物损失等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风险处置措施、保险与知识产权要求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货物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仅承担检验检测费;货物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供应商除承担检验检测费外,还应将承担产品召回、作物损失等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解除合同与其他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成交乙方或甲方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第9页共17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的,除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违约方还应承担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诉讼保全费)。以无正文。第10页共17页甲方(盖章):宜宾市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盖章):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住所):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中坝地址(住所):A1-4-10地块上力、理想城5幢第12层1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金沙江支行银行行号:银行行号:313671000050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010215300105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511500558202357K电话:电话:0831-8257588签约日期:206年1月8日签约日期:7026年1月日Z第11页共1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效液相色谱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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