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合同公告(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202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合同编号: CZ2025-0990
合同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5-08-29 00:00:00
采购人名称: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
合同金额: 21000000.000000
价格币种代码: 人民币
金额单位: 元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优惠率或其它类型合同价格:
一、合同编号
CZ2025-0990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CZ2025-0990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韶兰街1号
联系方式:13500007005
供应商(乙方): 荣达餐饮(广东)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达路7号C栋101房
联系方式:188249324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1(项)
21,000,000.00
21,000,000.00
合同金额: 21,00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仟壹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0日至2027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
2026年01月20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5-02826项目编号:CZ2025-0990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包组5一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甲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2MB2D99042R法定代表人:杜军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韶兰街1号电话:传真: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韶兰街1号一乙方:荣达餐饮(广东)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31424086J法定代表人:赵石中住所:广州市黄埔区观达路7号C栋101房电话:020-89851195传真/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达路7号C栋101房根据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5-0990)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含税(大写):贰仟壹佰万元整元(¥21,000,000.00元)人民币。中标折扣:84%。二、合同范围按本合同及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CZ2025-0990)招标文件(后简称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学校提供预包装类食品(米、面、油、调味品)、冷鲜畜禽肉、禽蛋、乳制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半成品)、干货类、水产品等食品物品,及配送物品的质保、退换等服务。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配送食材在交货地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食材,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供餐。2、甲方对乙方食材配送服务有意见,可要求乙方改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及时予以改进,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配送延误,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共同解决。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食材款。5、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配送人员,不得变相加单、补货、换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食材。如有此类情况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负责人汇报,经核查情况属实,甲方应明确回复乙方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6、甲方所签收食材如因质量不合格须退换货的,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派客服人员上门核实并换回相关产品。如因甲方不按规定存放、人为因素、严重超出保质时间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退换货要求。7、因遇不可抗力因素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但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雷击等重大自然事件;法律修订、政策调整、行政命令、征用征收、情防控措施等政府行为;战争、罢工、骚乱、公共卫生事件等事件)8、在合同期内,甲方因乙方配送的食材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派相关人员到场处理,全力配合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原由。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相关人员一起将问题食材暂时封存,递送到具有权威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调查结果确因乙方食材出现问题引起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将事件上报食药监部门,同时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在加工、运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保证送货过程中不受二次污染,建立每日采购登记制度,保证农副产品采购,从来源产地、生产厂家、包装及运送的全过程有质量检验记录。2、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食材为协商价格内的优质产品,不以次充好。确保所供应食材的品质安全,同时保证食材来源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3、乙方必须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实收数量以甲方的验货合格数量为准。4、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准时供货。对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配送延误,必须及时知会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共同解决。Z—5、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如遇市场某一食材短缺而确实无法满足甲方需求时,乙方必须于前一天的晚上知会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品种调整或商讨其他解决方案。6、乙方在送货上门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7、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范围或有悖政策法规的要求。四、合同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起计算,服务期截止至2027年7月31日。五、订购方式1、甲方应当提前一天(当天19:00时前)通过乙方提供的下单系统、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向乙方下达次日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位及其他特殊要求。2、乙方接到订单后应进行核对,如有特殊应急性食材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乙方接到订单后3小时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接受订单。六、食材配送到货时间及地点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①每个工作日口;②指定)的指定时间早上6:00前将甲方订购食材送往甲方指定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韶兰街1号的指定区域。2、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更改到货时间或区域的,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执行。3、如遇临时加单,甲方须在下单时通知乙方配送时间,乙方应无条件按时送达(每月5次为限)。七、付款方式1.采购款每月结算一次。2.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费用支付详细清单及国家正式合规等额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乙方申请,且经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甲方对费用支付详细清单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乙方超期提出申请或提交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支付时间相应延迟,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务。3.基准价:各片区学校将组成询价小组,代表该片区内所有学校,以“线上询价为主、线下询价为辅”的原则开展询价工作。每半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当前周期的定价将作为下一3个周期的执行价。供应商应提前按照线上询价和线下询价规则提供报价作参考,且不得提供虚假报价。线上询价以广州菜篮子价格(以广州市发改委(http://fgw.gz.gov.cn)下方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进入为准)中的“全市菜篮子平价零售价”、米袋子行情价格等为基准价。对于线上询价未能匹配到的食材类目,由学校与乙方实地调研2-3间黄埔区内大型商超进行线下询价。如前述方式仍欠缺参照物的,则以包组对应的街道内2-3家综合菜市场售价作为基准价格。询价工作小组结合市场波动等因素,通过线上询价和线下询价的方式对供应商报价进行核验,研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基准价。基准价确定应形成书面记录,内容应包含食材名称、食材价格、询价地址、询价人签名确认等相关证明信息,经询价工作小组签字确认后生效。定价结果同步归档,作为合同履行与审计追溯依据。4.结算价(各类货物)=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采购量。5.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此种情况,以及由于政府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乙方收款延期到账的,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务。八、总体要求(一)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执行。(二)其他要求1.乙方所供应的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若不符合要求,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需承诺所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动物检疫证、分割肉销售凭据等)。5.乙方产品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6.乙方须负责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7.产品具体需求量以甲方通知的为准。8.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乙方提供的预包装类食品,要求生产日期距验收日期的时间,不得超过该食材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例如:2025年7月1日送来的包装类食品,如:保质期为一年的,则生产日期须在2025年3月1日-2025年7月1日之间,不得送早于2025.3.1日生产的包装类食品)。如超过此要求时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重新送货上门。10.乙方配送的新鲜猪肉类产品需选用毛重200斤以上的猪源;11.乙方配送的猪肉、排骨、猪脚等食材需完整配送,不得提前切割。12.乙方严禁配送冷冻肉类(含速冻肉品)、熟食制品、半成品食材。九、保密乙方在实施食材供应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在签订本合同时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乙方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经甲方审批合格后才能更换。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认为乙方配送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十、质量服务考评(一)成立考评小组:甲方成立考评小组,成员由甲方管理人员代表、家委代表等代表组成,负责具体考评工作。(二)每月考评:甲方每个月上旬将前一个月的食材配送相关情况反馈乙方,督促乙方及时整改问题,提高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三)定期考评:甲方在秋季学期于10月、次年1月进行两次季度考评,春季学期于4月进行一次季度考评,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本年的年度考评。甲方对乙方的配送运输、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合同继续履行和退出的重要依据。甲方将考评结果反馈给乙方,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四)考评等级优秀(90分(含)及以上);良好(80(含)-90(不含)分);合格(60(含)-80(不含)分);不合格(60分(不含)以下)。(五)考评标准甲方参考广州市黄埔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考评表模板进行考评。广州市黄埔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考评表:配送供应商名称: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序号项目考评标准得分备注1,配送运输(20分)1.配送车辆有温度控制设备(2分);2.运送产品的车辆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平整、具有防日晒雨淋、碰撞等措施,车辆保持清洁卫生,无脏乱情况(4分);3.配送人员为固定专门人员,并持有有效健康证(4分);4.配送食品的包装及装运符合规定,操作规范,安全运输,无违规操作行为(4分);5.配送时效性符合学校要求(6分)。2食品质量(40分)1.配送的食品质量合格,数量达标,送到学校食堂的食品无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情况的发生;2.肉、禽等鲜活食品当天配送,并保证新鲜;3.每一批次食品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报告,肉、禽等鲜活食品提供相应的检疫合格证,预包装食品上的产品信息完整度;4.其他不符合考评标准情况。食品质量为倒扣分(详见供应商配送食品质量考评标准表)。3食品价格(20分)1.配送的食品询价按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无随意提价行为(10分);2.因物价上涨,涉及食品提价,按约定程序办理,无擅自提价行为(10分)。4服务质量(10分)1.配送服务热情周到、询问配送事务时态度良好、穿着工作服(1分);2.主动与学校联系、对接配送相关工作,解决配送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学校提出相关事项作出正确合理解答(2分);3.主动征求和听取学校和食堂对配送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改进工作(2分);4.对学校提出的进、退食品合理需求,及时办理(5分)。5合同执行情况(10分)1.重合同,守信用,不推卸责任,敢于担当(4分);2.全面认真履行合同,无违约情况发生(6分)。总分及考评结论:(分)配送工作评价:考评小组成员签字:校长签字:考评学校(盖章):年月日1供应商配送食品质量考评标准表:供应商配送食品质量考评标准表序号考评标准扣分值(分/次)是否扣分1食材色泽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22肉类制品气味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53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24食材有砂石污染的-25食材混有危害健康致病寄生虫、卵的-106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27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38食材以次充好的-59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110一批次食材3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511食材整批不洁净的-1012配送破损变形食材的-213配送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它原材料的-514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515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516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517配送成品原料无生产批号或“三期”的-518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材原料的-519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120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包装的-521配送的食材外包装污染未造成内装食材受污损的-122配送油脂产品不洁净、浑浊,有变质倾向的-223配送的米面油类等无与产品名称、商标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224配送的食材有发潮现象的-225配送食材有霉变倾向的-526配送禽蛋外壳有霉点影响品质的-527配送熟食制品、半成品食材-328配送的猪肉、排骨、猪脚已提前分割-329肉类出现淋巴、包块-330水果果型不匀称,差异大-2考评小组成员签字:校长签字:考评学校(盖章):年月日甲方根据考评结果,对乙方采取以下奖惩措施优秀、良好: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续签合同;合格、不合格的处理:若乙方服务同一片区多所学校,连续两个季度考评结果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或有任一学校的一次季度考评或一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乙方有一次申辩机会,需准备有效申辩材料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若乙方在提供申辩材料后仍未能与甲方达成一致,甲方应将乙方申辩材料报区教育局审定。区教育局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9若最终审定同意甲方或其他学校对乙方以上合格、不合格的考评结果(申辩无效),区教育局将对乙方进行通报,按照合同约定终止乙方与甲方的合同:若最终审定不同意甲方或其他学校考评结果的(申辩有效),区教育局将责令乙方限期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若乙方经责令整改后至下一次考评前仍整改不到位,则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自动退出。(六)退出机制乙方在服务甲方或片区其他学校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审批同意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启动应急候补预案:1、食品经营许可超过有效期的;2、因供货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3、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较大或以上舆情事件的;4、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年内累计受到2次或以上行政处罚的;5、因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6、对满意度及服务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拒绝整改或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7、出现未按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降低食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食材品类、虚报食材数量、擅自更换配送人员等情况,经约谈后拒不整改的;8、单位与学校间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9、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影响恶劣的。10、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考评结果不达标的,具体见考评标准。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决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区教育局和甲方。(七)其他违约1.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或因食材导致食品安全事故:若乙方所提供的大宗食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存在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含有毒有害物质、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食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食材总价款200%的违约金。若因该不合格食材导致甲方师生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乙方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金及甲方为处理该事宜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合理费用)。10-2.未提供或伪造检验检疫证明:乙方提供的食材来源不合法,或无法提供有效的食材来源证明、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食材,乙方应在3日内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食材,并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食材总价款200%的违约金。若因此导致甲方餐饮供应中断的,乙方还需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3.食材质量、数量不达标: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如果存在以次充好,配送假冒、腐败变质、过期的产品,掺假掺杂,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食材总价款10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进行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重新送货上门。供货数量不足的,不足部分按该部分食材价款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上情况发生1次扣罚10000元,发生两次扣罚30000元,3次以上的扣罚50000元,半年内发生4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配送时效违约: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货,造成迟交货、影响甲方正常餐饮运营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食材总价款100%的违约金。若累计逾期达5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为保障餐饮供应临时采购食材的差价、对师生的补偿费用等)。5.若因乙方原因触发本合同约定的退出机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立即纠正违约行为。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6.乙方未提前三个月告知就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供货义务的,属于严重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为寻找新供应商所支出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餐饮供应中断等全部损失。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8.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部分。9.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守约方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合理费用。十一、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乙方需在项目预算中预留30%的预算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国家832扶贫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十三、验收要求(一)验收流程甲方和乙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验收人员在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外观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食品验收按送货清单→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确保验收流程规范有序。(二)验收材料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及结算的凭证。送货单不得涂改,须有双方验货人员现场签名,否则不予结款。乙方送货时,需向甲方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账工作。针(三)退换要求货物经甲方验收,若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验收人员有权提出退货要求,并及时报告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退换,并于2小时内送达学校指定地点,确保学校正常就餐。若双方对质量存在争议,可送国家质检部门检测。—12—十四、履约保证金(一)收取比例:合同总价的5%。(二)方式: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三)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延误,甲方无法按期归还,甲方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四)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根据乙方造成损失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1.因乙方违约导致工作缺失,甲方书面合计通知2次后仍不整改;2.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3.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十五、食品安全责任险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受益人为所有就餐人员,年总保额不得低于10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少于5000万元。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共责任险凭证,若不按时提供,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七、验收要求—13—(一)验收流程甲方和乙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验收人员在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外观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食品验收按送货清单→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确保验收流程规范有序。(二)验收材料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及结算的凭证。送货单不得涂改,须有双方验货人员现场签名,否则不予结款。乙方送货时,需向甲方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账工作。(三)退换要求货物经甲方验收,若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验收人员有权提出退货要求,并及时报告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退换,并于2小时内送达学校指定地点,确保学校正常就餐。若双方对质量存在争议,可送国家质检部门检测。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2份,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牛每乙方(盖章):代表:罗小代表:签订地点月29日签订日期:2025年8月29日签订日期::20年开户名称:荣达餐饮(广东)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4316513634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14——补充协议书甲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法定代表人:杜军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韶兰街1号乙方:荣达餐饮(广东)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石中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达路7号C栋101房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在履行甲乙双方于2025年8月29日签订的《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包组5-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书,并约定协议内容如下:一、补充条款第一条本合同的开始时间为甲方与广州首绿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合同》终止之日的次日开始,即2026年1月20日开始,结束时间与原合同约定一致。二、协议效力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条款外,原合同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若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存在冲突,应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1-三、其他约定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加盖公章):代表签字:日期:206年±月19日乙方(加盖公章):代表签字:罗小日期:2006年1月19日-2-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5-02826项目编号:CZ2025-0990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包组5一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甲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2MB2D99042R法定代表人:杜军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韶兰街1号电话:传真: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韶兰街1号一乙方:荣达餐饮(广东)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31424086J法定代表人:赵石中住所:广州市黄埔区观达路7号C栋101房电话:020-89851195传真/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达路7号C栋101房根据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5-0990)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含税(大写):贰仟壹佰万元整元(¥21,000,000.00元)人民币。中标折扣:84%。二、合同范围按本合同及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CZ2025-0990)招标文件(后简称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学校提供预包装类食品(米、面、油、调味品)、冷鲜畜禽肉、禽蛋、乳制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半成品)、干货类、水产品等食品物品,及配送物品的质保、退换等服务。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配送食材在交货地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食材,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供餐。2、甲方对乙方食材配送服务有意见,可要求乙方改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及时予以改进,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配送延误,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共同解决。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食材款。5、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配送人员,不得变相加单、补货、换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食材。如有此类情况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负责人汇报,经核查情况属实,甲方应明确回复乙方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6、甲方所签收食材如因质量不合格须退换货的,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派客服人员上门核实并换回相关产品。如因甲方不按规定存放、人为因素、严重超出保质时间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退换货要求。7、因遇不可抗力因素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但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雷击等重大自然事件;法律修订、政策调整、行政命令、征用征收、情防控措施等政府行为;战争、罢工、骚乱、公共卫生事件等事件)8、在合同期内,甲方因乙方配送的食材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派相关人员到场处理,全力配合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原由。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相关人员一起将问题食材暂时封存,递送到具有权威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调查结果确因乙方食材出现问题引起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将事件上报食药监部门,同时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在加工、运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保证送货过程中不受二次污染,建立每日采购登记制度,保证农副产品采购,从来源产地、生产厂家、包装及运送的全过程有质量检验记录。2、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食材为协商价格内的优质产品,不以次充好。确保所供应食材的品质安全,同时保证食材来源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3、乙方必须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实收数量以甲方的验货合格数量为准。4、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准时供货。对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配送延误,必须及时知会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共同解决。Z—5、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如遇市场某一食材短缺而确实无法满足甲方需求时,乙方必须于前一天的晚上知会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品种调整或商讨其他解决方案。6、乙方在送货上门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7、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范围或有悖政策法规的要求。四、合同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起计算,服务期截止至2027年7月31日。五、订购方式1、甲方应当提前一天(当天19:00时前)通过乙方提供的下单系统、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向乙方下达次日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位及其他特殊要求。2、乙方接到订单后应进行核对,如有特殊应急性食材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乙方接到订单后3小时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接受订单。六、食材配送到货时间及地点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①每个工作日口;②指定)的指定时间早上6:00前将甲方订购食材送往甲方指定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韶兰街1号的指定区域。2、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更改到货时间或区域的,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执行。3、如遇临时加单,甲方须在下单时通知乙方配送时间,乙方应无条件按时送达(每月5次为限)。七、付款方式1.采购款每月结算一次。2.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费用支付详细清单及国家正式合规等额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乙方申请,且经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甲方对费用支付详细清单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乙方超期提出申请或提交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支付时间相应延迟,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务。3.基准价:各片区学校将组成询价小组,代表该片区内所有学校,以“线上询价为主、线下询价为辅”的原则开展询价工作。每半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当前周期的定价将作为下一3个周期的执行价。供应商应提前按照线上询价和线下询价规则提供报价作参考,且不得提供虚假报价。线上询价以广州菜篮子价格(以广州市发改委(http://fgw.gz.gov.cn)下方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进入为准)中的“全市菜篮子平价零售价”、米袋子行情价格等为基准价。对于线上询价未能匹配到的食材类目,由学校与乙方实地调研2-3间黄埔区内大型商超进行线下询价。如前述方式仍欠缺参照物的,则以包组对应的街道内2-3家综合菜市场售价作为基准价格。询价工作小组结合市场波动等因素,通过线上询价和线下询价的方式对供应商报价进行核验,研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基准价。基准价确定应形成书面记录,内容应包含食材名称、食材价格、询价地址、询价人签名确认等相关证明信息,经询价工作小组签字确认后生效。定价结果同步归档,作为合同履行与审计追溯依据。4.结算价(各类货物)=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采购量。5.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此种情况,以及由于政府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乙方收款延期到账的,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务。八、总体要求(一)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执行。(二)其他要求1.乙方所供应的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若不符合要求,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需承诺所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动物检疫证、分割肉销售凭据等)。5.乙方产品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6.乙方须负责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7.产品具体需求量以甲方通知的为准。8.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乙方提供的预包装类食品,要求生产日期距验收日期的时间,不得超过该食材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例如:2025年7月1日送来的包装类食品,如:保质期为一年的,则生产日期须在2025年3月1日-2025年7月1日之间,不得送早于2025.3.1日生产的包装类食品)。如超过此要求时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重新送货上门。10.乙方配送的新鲜猪肉类产品需选用毛重200斤以上的猪源;11.乙方配送的猪肉、排骨、猪脚等食材需完整配送,不得提前切割。12.乙方严禁配送冷冻肉类(含速冻肉品)、熟食制品、半成品食材。九、保密乙方在实施食材供应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在签订本合同时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乙方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经甲方审批合格后才能更换。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认为乙方配送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十、质量服务考评(一)成立考评小组:甲方成立考评小组,成员由甲方管理人员代表、家委代表等代表组成,负责具体考评工作。(二)每月考评:甲方每个月上旬将前一个月的食材配送相关情况反馈乙方,督促乙方及时整改问题,提高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三)定期考评:甲方在秋季学期于10月、次年1月进行两次季度考评,春季学期于4月进行一次季度考评,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本年的年度考评。甲方对乙方的配送运输、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合同继续履行和退出的重要依据。甲方将考评结果反馈给乙方,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四)考评等级优秀(90分(含)及以上);良好(80(含)-90(不含)分);合格(60(含)-80(不含)分);不合格(60分(不含)以下)。(五)考评标准甲方参考广州市黄埔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考评表模板进行考评。广州市黄埔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考评表:配送供应商名称: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序号项目考评标准得分备注1,配送运输(20分)1.配送车辆有温度控制设备(2分);2.运送产品的车辆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平整、具有防日晒雨淋、碰撞等措施,车辆保持清洁卫生,无脏乱情况(4分);3.配送人员为固定专门人员,并持有有效健康证(4分);4.配送食品的包装及装运符合规定,操作规范,安全运输,无违规操作行为(4分);5.配送时效性符合学校要求(6分)。2食品质量(40分)1.配送的食品质量合格,数量达标,送到学校食堂的食品无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情况的发生;2.肉、禽等鲜活食品当天配送,并保证新鲜;3.每一批次食品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报告,肉、禽等鲜活食品提供相应的检疫合格证,预包装食品上的产品信息完整度;4.其他不符合考评标准情况。食品质量为倒扣分(详见供应商配送食品质量考评标准表)。3食品价格(20分)1.配送的食品询价按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无随意提价行为(10分);2.因物价上涨,涉及食品提价,按约定程序办理,无擅自提价行为(10分)。4服务质量(10分)1.配送服务热情周到、询问配送事务时态度良好、穿着工作服(1分);2.主动与学校联系、对接配送相关工作,解决配送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学校提出相关事项作出正确合理解答(2分);3.主动征求和听取学校和食堂对配送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改进工作(2分);4.对学校提出的进、退食品合理需求,及时办理(5分)。5合同执行情况(10分)1.重合同,守信用,不推卸责任,敢于担当(4分);2.全面认真履行合同,无违约情况发生(6分)。总分及考评结论:(分)配送工作评价:考评小组成员签字:校长签字:考评学校(盖章):年月日1供应商配送食品质量考评标准表:供应商配送食品质量考评标准表序号考评标准扣分值(分/次)是否扣分1食材色泽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22肉类制品气味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53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24食材有砂石污染的-25食材混有危害健康致病寄生虫、卵的-106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27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38食材以次充好的-59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110一批次食材3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511食材整批不洁净的-1012配送破损变形食材的-213配送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它原材料的-514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515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516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517配送成品原料无生产批号或“三期”的-518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材原料的-519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120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包装的-521配送的食材外包装污染未造成内装食材受污损的-122配送油脂产品不洁净、浑浊,有变质倾向的-223配送的米面油类等无与产品名称、商标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224配送的食材有发潮现象的-225配送食材有霉变倾向的-526配送禽蛋外壳有霉点影响品质的-527配送熟食制品、半成品食材-328配送的猪肉、排骨、猪脚已提前分割-329肉类出现淋巴、包块-330水果果型不匀称,差异大-2考评小组成员签字:校长签字:考评学校(盖章):年月日甲方根据考评结果,对乙方采取以下奖惩措施优秀、良好: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续签合同;合格、不合格的处理:若乙方服务同一片区多所学校,连续两个季度考评结果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或有任一学校的一次季度考评或一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乙方有一次申辩机会,需准备有效申辩材料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若乙方在提供申辩材料后仍未能与甲方达成一致,甲方应将乙方申辩材料报区教育局审定。区教育局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9若最终审定同意甲方或其他学校对乙方以上合格、不合格的考评结果(申辩无效),区教育局将对乙方进行通报,按照合同约定终止乙方与甲方的合同:若最终审定不同意甲方或其他学校考评结果的(申辩有效),区教育局将责令乙方限期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若乙方经责令整改后至下一次考评前仍整改不到位,则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自动退出。(六)退出机制乙方在服务甲方或片区其他学校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审批同意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启动应急候补预案:1、食品经营许可超过有效期的;2、因供货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3、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较大或以上舆情事件的;4、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年内累计受到2次或以上行政处罚的;5、因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6、对满意度及服务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拒绝整改或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7、出现未按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降低食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食材品类、虚报食材数量、擅自更换配送人员等情况,经约谈后拒不整改的;8、单位与学校间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9、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影响恶劣的。10、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考评结果不达标的,具体见考评标准。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决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区教育局和甲方。(七)其他违约1.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或因食材导致食品安全事故:若乙方所提供的大宗食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存在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含有毒有害物质、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食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食材总价款200%的违约金。若因该不合格食材导致甲方师生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乙方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金及甲方为处理该事宜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合理费用)。10-2.未提供或伪造检验检疫证明:乙方提供的食材来源不合法,或无法提供有效的食材来源证明、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食材,乙方应在3日内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食材,并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食材总价款200%的违约金。若因此导致甲方餐饮供应中断的,乙方还需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3.食材质量、数量不达标: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如果存在以次充好,配送假冒、腐败变质、过期的产品,掺假掺杂,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食材总价款10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进行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重新送货上门。供货数量不足的,不足部分按该部分食材价款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上情况发生1次扣罚10000元,发生两次扣罚30000元,3次以上的扣罚50000元,半年内发生4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配送时效违约: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货,造成迟交货、影响甲方正常餐饮运营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食材总价款100%的违约金。若累计逾期达5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为保障餐饮供应临时采购食材的差价、对师生的补偿费用等)。5.若因乙方原因触发本合同约定的退出机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立即纠正违约行为。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6.乙方未提前三个月告知就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供货义务的,属于严重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为寻找新供应商所支出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餐饮供应中断等全部损失。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8.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部分。9.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守约方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合理费用。十一、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乙方需在项目预算中预留30%的预算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国家832扶贫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十三、验收要求(一)验收流程甲方和乙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验收人员在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外观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食品验收按送货清单→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确保验收流程规范有序。(二)验收材料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及结算的凭证。送货单不得涂改,须有双方验货人员现场签名,否则不予结款。乙方送货时,需向甲方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账工作。针(三)退换要求货物经甲方验收,若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验收人员有权提出退货要求,并及时报告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退换,并于2小时内送达学校指定地点,确保学校正常就餐。若双方对质量存在争议,可送国家质检部门检测。—12—十四、履约保证金(一)收取比例:合同总价的5%。(二)方式: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三)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延误,甲方无法按期归还,甲方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四)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根据乙方造成损失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1.因乙方违约导致工作缺失,甲方书面合计通知2次后仍不整改;2.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3.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十五、食品安全责任险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受益人为所有就餐人员,年总保额不得低于10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少于5000万元。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共责任险凭证,若不按时提供,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七、验收要求—13—(一)验收流程甲方和乙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验收人员在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外观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食品验收按送货清单→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确保验收流程规范有序。(二)验收材料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及结算的凭证。送货单不得涂改,须有双方验货人员现场签名,否则不予结款。乙方送货时,需向甲方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账工作。(三)退换要求货物经甲方验收,若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验收人员有权提出退货要求,并及时报告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退换,并于2小时内送达学校指定地点,确保学校正常就餐。若双方对质量存在争议,可送国家质检部门检测。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2份,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牛每乙方(盖章):代表:罗小代表:签订地点月29日签订日期:2025年8月29日签订日期::20年开户名称:荣达餐饮(广东)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4316513634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14——补充协议书甲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法定代表人:杜军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韶兰街1号乙方:荣达餐饮(广东)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石中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达路7号C栋101房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在履行甲乙双方于2025年8月29日签订的《广州市黄埔区2025-2027学年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包组5-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书,并约定协议内容如下:一、补充条款第一条本合同的开始时间为甲方与广州首绿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合同》终止之日的次日开始,即2026年1月20日开始,结束时间与原合同约定一致。二、协议效力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条款外,原合同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若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存在冲突,应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1-三、其他约定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加盖公章):代表签字:日期:206年±月19日乙方(加盖公章):代表签字:罗小日期:2006年1月19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食材集采集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