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采购合同公告(江阴市人民政府云亭街道办事处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281-SSJT-D2025-0163001
二、合同名称:云亭街道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云亭街道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81-SSJT-D2025-0163
四、项目名称:云亭街道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阴市人民政府云亭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新路18号
联系方式:13961601131
供应商(乙方):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亭街道云东路2号
联系方式:139061626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云亭街道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有效改善街道水环境,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确保街道水环境健康发展,拟对云亭街道生活污水项目进行采购。污水处置区域为云亭街道集镇区(不含敔山湾区域)。云亭街道每年生活污水处理量约200万立方左右。
联系方式:13906162662
主要标的数量:200
主要标的单价:1.5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1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20 15:2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pdf
合同书采购人(采购人):江阴市人民政府云亭街道办事处成交人(成交供应商):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ZC-320281-SSJT-D2025-01632、服务内容:为有效改善街道水环境,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确保街道水环境健康发展,拟对云亭街道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采购。污水处置区域为云亭街道集镇区(不含敌山湾区域)云亭街道每年生活污水处理量约200万立方左右,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处理量进行结算。3、服务范围:污水处置区域为云亭街道集镇区(不含敌山湾区域)4、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2026年1月19日-2027年1月18日)5、其他: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人民币固定单价为1.5元/立方(小写),壹元伍角/立方(大写)项目年均生活污水处理量约为200万立方,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处理量进行结算。第三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形式:1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退付办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成交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2、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生活污水处理3、售后服务:第七条验收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根据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澄财购(2025)1号)组织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付款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每月结算。(按按实际发生的处理量进行结算)第九条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立。3、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见证。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各执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7006年月14日Z0z019日年见证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见证方代表:2026年1月1日★.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