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 路面中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 JSZC-320581-CSYD-G2025-001500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采购包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581-CSYD-G2025-0015
四、项目名称: 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常熟市东南大道288号东南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18962390261
供应商(乙方):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东环路1400号1幢1602室
联系方式:185504073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采购包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2800.00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采购包1合同-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pdf
采购包1合同-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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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常熟市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编号:JSZC-320581-CSYD-G2025-0015-01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信用融资回款账户:/开户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D-G2025-0015)政府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附件、附录、其他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全部文件。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承建单位(代建单位)。5、服务: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担的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采购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1/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第三条合同内容1、采购包及服务范围:采购包1项目名称项目建安投资(万元)造价咨询费用估算价(万元)合计(万元)立项主体咨询业务中标单位慧月路(一期)4775.069.0411.28中新昆承湖常熟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结算审计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顺祥路(青墩塘路-现状箱涵)路面中修工程4002.24常熟东南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编标、概算审核注:本次采购的服务资格保留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项目于保留期内开展上述咨询业务,则由该中标人承接服务;若保留期满项目仍未开展上述咨询业务,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对应采购包所有咨询项目完成。3、乙方承诺上述服务由乙方自行完成,不转包予第三方完成。4、其他说明:由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统一采购确定各分包中标人,签订采购总合同,各建设单位(立项主体)分别就上述项目与乙方签订分合同并组织付款。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第五条结算方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应采购包规定的结算方式执行。采购包1结算方式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付费标准及计算方式:在附件1:《咨询服务付费标准表》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按折扣率90%作为收费标准,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注:公式如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结算价=《咨询服务付费标准表》*90%。2、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计算方式:在下表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按折扣率90%作为收费标准,计算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表工程招标代理费(不含编标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有修正的,需调整)的三折计取,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单项收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结算。其中收费基数“中标金额”需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的招标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也按此项收费标准计取。上述工程招标代理费和采购招标代理费中不含评委费,评委费另外按实际支付金额计取。注:1)评委费由本采购包的乙方先垫付或支付,结算时按实际垫付金额或支付金额计取。此评委费不作折扣结算处理。2)公式如下: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结算价=《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表》2/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90%+实际垫付或支付的评委费。3、如中标采购包中的项目因政策等因素调整,则按实际实施项目及实际咨询业务结算业务费用。4、咨询业务费用拨付办法、时间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4.1编标及招标代理业务:自项目完成后的当年农历年底一次性全额支付。4.2结算审计业务:自项目完成后的当年农历年底一次性全额支付。4.3乙方承诺:由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采购包建设单位该项目有损失的,咨询费用可在乙方中标的建设单位其他项目的咨询费用中扣除。注:1)本合同项目下所有款项允许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2)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本采购包建设单位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本采购包建设单位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第六条验收办法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2、甲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验收方案或分期考核方案(包括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义务和责任:(1)按照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并考核管理。(2)对乙方的咨询业务工作进行考核管理,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要求、执业质量、执业效率等方面,并根据考核结果做出奖惩。2、乙方义务和责任:(1)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评审管理办法、评审工作规程、过程跟3/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踪实施办法等评审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咨询质量。项目咨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执业规范及甲方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2)乙方应在中标后十五个自然日内将常熟市范围内的驻点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到位,且拟派人员整个服务期应保持稳定,拟派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且数量不低于承诺数量,并服从甲方的人员备案、考核管理。(3)乙方的工作必须接受甲方根据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约定开展的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效率、执业质量、服务水平、工作要求等方面,并接受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做出的奖惩。对乙方不同意参加考核以及不配合考核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4)乙方应确保项目审核质量,按时完成咨询工作。(5)乙方应加强对咨询业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委派符合执业资质要求的咨询业务人员参与咨询业务。如乙方委派的咨询业务人员不能满足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不再接受其参与咨询业务工作,并要求乙方另行委派咨询业务人员。(6)乙方应对咨询业务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并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外透露咨询业务全过程信息。(7)乙方的咨询报告只向甲方和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提供,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对于咨询工作产生重大质量误差、咨询效率严重拖延、咨询工作要求违反各级造价行业规定及甲方考核要求,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咨询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咨询报告的,除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按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并采取必要惩罚措施,包括警告、扣减咨询费用、直至终止乙方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咨询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8)因概算、预算、结算、过程跟踪评审以及工程变更预审中需现场核实以及突发应急事件的现场评审需要,为保证咨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造价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咨询工作响应时间提供服务。如乙方在服务期内,被发现违背投标承诺的,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终止双方合同,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9)乙方在被授予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按乙方违约处理。第八条质量保证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施服务能够接受质量考核。2、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2、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4/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文件的规定采取必要惩处措施,包括警告、扣减咨询费用、直至终止项目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3、甲方、乙方可就违反服务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4、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解除的除外)。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中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报采购监管部门备案。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二条合同终止情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包括违约终止合同和破产终止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中止的。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三条违约终止合同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5/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经查实乙方存在行贿或有收受、索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种财物和免费服务等严重违反国家、行业以及评审规范的行为的;(2)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咨询服务资格的:(4)乙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5)乙方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格提供服务的:(6)乙方不同意参加考核的;(7)乙方未按承诺响应服务时间提供服务的;(8)乙方未按承诺投入相应咨询人员并备案的:(9)乙方发生消极工作导致咨询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累计达二次的:(10)乙方在造价咨询服务中,在工作质量、工作要求、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系统运用等出现严重差错,累计达三次的;(11)受政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12)其他未尽情况以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约定为准。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涉嫌一般职务违法的问题,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处置。触犯法律的,甲方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咨询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或发现多家中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乙方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情形,甲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取消其服务商资格并解除合同。该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和补救措施的权力。5、咨询服务合同解除后,该咨询单位已委托但未开始咨询的项目全部取消咨询,咨询项目另行安排:已开始咨询的项目应在合同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咨询工作,如三个月内无法完成的,将取消咨询,咨询项目由甲方另行安排他人完成。被取消咨询的咨询项目,咨询费用不予计取。第十四条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服务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6/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第十六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全部争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1.1甲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陆健送达地址:常熟市东南大道288号指定电子收件方式:463471934@qq.com1.2乙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蒋琪送达地址:常熟市金桂家园小区西门外24幢201室指定电子收件方式:6037992@qq.com2、双方确认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由甲方组织统一招标确定各采购包中标人,签订采购总合同,各建设单位分别与对应采购包中标人就具体项目签订分合同并组织付款。5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EA4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B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月20日茶特章早2日期:2026年一月20日7/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附件1:《咨询服务付费标准表》费率:‰序号造价管理阶段咨询项目收费基数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收费备注≤500万元川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5亿元1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审定的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计)2.662.382.11.681.41.12单项最低收费2100元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业务(含标底审核)工程结算审计初步意见或报告(过程跟踪审计核对无异议部分)7.656.865.23.53.032.57整个项目最低收费2100元3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1.260.980.770.630.490.35最低收费2100元效益收费核增额+核减额4%(核减率在10%以内,含10%)备注:(1)所有造价咨询费用均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2)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内容包括概算审核、钢筋翻样、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不再另外支付相关费用。收费基数为该项目发包范围的审定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计)。按编制工作的发包范围独立计算咨询费,单项最低收费2100元。(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业务(含标底审核)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控制价审核、变更造价测算、材料价格核算等,不再另外支付费用。工程结算审计初步意见或报告收费基数是该项目所有发包范围内核对无争议的建安工程造价总和。效益收费(过程造价核减额)不另外收取。(4)工程结算审核业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竣工结算审价等工作。(5)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在10%以上,则超过10%部分按核减金额的4%计算确定工程结算审价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6)本表参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具体工作内容按文件规定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解释。如有本表规定费率外的咨询业务,按苏价服[2014]383号标准打七折计取。8/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廉政协议书项目名称: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采购包1)甲方: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协议书。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各项工程建设服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等相关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9/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各项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服务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本合同终止而发生的所有成本、损失、损害和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五条本廉政协议书作为本项目合同的附件,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10/112026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第六条本廉政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廉政协议书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签订时间:206年1月2日1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委托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 路面中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