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配套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6)



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   合同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6301000076060103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0103001005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
  招标人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代码:11630121MB0R782595
  中标人名称: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代码:916325007105075788
  合同金额:10121824.260元
  合同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期限:年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签署时间:2026年01月20日

附件:
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合同.pdf

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承包人(全称):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承包人(全称):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2.工程地点:大通县塔尔镇、城关镇、宝库乡等。3.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4.工程承包范围: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的全部建设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1.15计划完工日期:2028.1.15计划停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1安全目标:满足国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壹拾贰万壹仟捌佰贰拾肆元贰角陆分。小写:(¥10121824.26元)。五、项目经理1.承包人项目经理:李雪萍(证书编号:青263212254724)。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2L攵项同立件旬合同当事人就项合司文件所中利元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者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02承句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地工,用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贡仕期发保修期内承相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万埋解开承话不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地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文相同。九、签订时间日签订。本合同于2026年1月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大通县交通运输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同未尽重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胡运束其委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套年经办人:李萍02年1月20日W26年1月20日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合同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管理者和监理方或双方工地代表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记录和书面文件。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现场o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确定后应落实在书面上,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人予以确认。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6图纸的提供10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三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及审查合格节。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0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驻工地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现场建设单位驻地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到甲方处领取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到甲方处领取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现场总监代表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干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涵)、供(排)水以及供电等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开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修建场内外工所102需的道路、桥梁(涵)、供(排)水以及供电等其他基础设施。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部门审批的红线为准。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双方约定承担。1.8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控制以及协调各方关系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3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双方约定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备案资料及竣工图纸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同通用条款。103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同通用条款(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同通用条款。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3.2.2关干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4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目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通常涉及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承包人额支付发包人50万元违约金,并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的资历和水平不得降低。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15日内。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贡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o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5:104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所有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保证金3.7.1承包人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3.7.2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额(506091元)。3.7.3履约保证金的的提交方式:虫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按规定的期限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或银行保函形式。3.7.4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完成后返还。3.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8.1承包人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1053.8.2承包人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按劳动监察大队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险或以保函的方式,并出具相关缴纳凭证。3.8.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由承包方于开工前交至当地主管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备案资料提供至发包人办公室留存)。3.8.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规定返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建议权、认可权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设计图纸要求、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标准执行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双方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提106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5.2.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2.3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合格。6.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6.1.3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合同价格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107砍欢音贝的期限,收到之日起bb7.3开工开工准备Ltg4HIHap1HS7YJLVLLL上水T工报审夷,经监牌人文巴八10堂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工作。7.4测量放线.,.LrairATA1241821H1211111119十次的期限,合同茶后开工8.材料与设备0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官与使用出向供应的材料设备H高负用手:8.2样品样品的报送与封存--日自大口77aoog21779通用条款执行。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子向人供的施议备租汉刀也108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由于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应执行通用条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且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招标时的计价要求计算,结算时按承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估价后结算。施工发生的无设计变更无经济签证的量一律不予认可。10.5暂列金额暂列金额的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10911.计量人同人T二年人中的人文小5070心J小。11.2计量原则r+tT和于量程t舁为、、,应相国家标件、门业X2各参建方审核后再计量支付。11.3计量周期关千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重。12.工程进度款支付12.1付款周期关干付款周期的约定:学TF08nl八1月2U215LL-HHE1日1家日上REAE和有关资料。xll-rlttrlAlitr21Hh.and71UAAtLtt白程人单八助XH话5110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2.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验收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国家有关的法律、规范、标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3.3竣工退场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双方约定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11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15.2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关于是否缴纳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2.2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在工程款总额拨付完成前缴纳合同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5.3.2修复通知112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7)其他:/113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干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争议解决17.1争议评审会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妆遇用尔款执行。17.2仲裁或诉讼国会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14(1)向大通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5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施工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施工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7方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今)、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施工任务,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施工责任。2.认直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116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甲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应加强工程施工期间、质量缺陷责任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职工及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所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肆份。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至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胡运菜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年经办人:李雪萍日期:202年1月20日日期:0年1月20日117廉政合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干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项目法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和省厅的有关廉政规定。(二)严格执行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青海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信用制度(试行)》恪守廉政信用。(四)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七)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严肃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118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社会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有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定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119(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省厅业务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年内不得进入青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投标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万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工程实施期间,甲、乙双方坚决杜绝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的现象。第六条本廉政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肆份。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至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光甲方:(盖章)法人代表人乙方:(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季年经办人:胡运荣法人代表人日期:7076年1月20日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季经办人:日期:206年月20日120环境保护合同为了加强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等20个乡镇南关村、东村等村道路配套工程标段五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有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规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促进工程顺利进行,本项目发包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环保责任。(一)发包人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1、发包人有权根据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奖惩措施进行处罚,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中做的不当的地方,承包人在受到处罚后三日内如无异议,则必须接受发包人的处罚,并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2、发包人负责环境保护措施交底,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限期内仍不能改正时采取处罚或在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措施费用代行实施,甚至终止合同。3、协助承包人与当地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接洽,但并不因此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二)承包人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1、承包人认真学习和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环保制度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制定的各项环保制度及环境影响报告121中生定环培保护方案及预控措施,切实将环保制度洛买到,服发包人的统一管理,接受发包人的监督。2承包人道定发包人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临时驻地、取开工场临时便道等临时工程统一规划,施工人员统一看装、机械改备纮二标施工标牌、旗帜等统一规范。施工期间,保护、复、治现场环培,文明施工,有效控制粉尘、垃圾油污、板饭环、道寵泥上流先、水质污染、施工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积板士动处理环培污事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直用电品构,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严防火灾。A承包人生活区、食堂和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人负做好保洁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做好急应预案。5子句人领亚格按照发包人环保制度规定的内谷做好地工作交科出活拉的外理,及时可填推理,开定期村地工人贝进门环保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6本政会同一式际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页份承句人轴建份,本合同有效期为中2X万金者金目起生诊上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胡运荣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706年1月20日年月日1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配套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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