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杆式扫描隧道显微平台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大学2026)



一、合同编号: ZBGZH2502405
二、合同名称: 南京大学插杆式扫描隧道显微平台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GZH2502405(JSHC-2025090784A3)
四、项目名称: 南京大学插杆式扫描隧道显微平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京大学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联系方式:025-89682986
供应商(乙方):上海泰紫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71弄440号
联系方式:021-605430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插杆式扫描隧道显微平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TZ-MicroSpec
主要标的数量:1套
主要标的单价:108.000000万元
合同金额: 10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供货;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南京大学插杆式扫描隧道显微平台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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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插杆式扫描隧道显微平台采购合同甲方:南京大学合同甲方编号:ZBGZH2502405乙方:上海泰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乙方编号:1合同签约地:南京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就GZH2502405号招标采购项目,南京大学(甲方)与上海泰紫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所述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产地、单价、总价见下表,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相应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甲方除依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货物名称产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插杆式扫描隧道显微平台上海泰紫科技TZ-MicroSpec1套1080000.001080000.00合计金额小写:¥108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第二条质保期为:原厂质保1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行货),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交货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供货: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甲方指定地点。1/10第四条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费用及保险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包装方式: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内陆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箱内必须附有该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书等。第六条履约验收:1、验收主体:甲方;甲方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和社会监督人参与验收。2、验收方式和验收程序:(1)生产期间检验口;产品生产期间,甲方将不定期到生产现场进行突击检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2)出厂检验口;产品出厂前,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到现场进行检验。(3)到货检验口;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组织验收。(4)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回;产品安装完成后,甲方组织调试或试运行验收。(5)其他口3、验收内容:(1)产品的数量、包装;(2)所有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3)其他L4、验收标准:(1)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如有);(2)合同、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响应等文件的承诺;(3)已封存的样品(如有);(4)其他5、其他验收要求:2/10(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货到现场后,双方签署书面交接记录,明确货物基本情况(型号、外包装、规格情况)、签收时间等。(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有权解除合同和索赔。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因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有权提出索赔:对现场临时抽样送检的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由乙方无条件自行清场运回,并承担检测费用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抽检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3)货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并在30日内完成安装,甲方需按乙方要求准备安装场地:甲方应当在货物签收后40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附随文件、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验收结果,且甲方可以拒收或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更换或补足,相应货物验收期限按照完成更换或补足的时间重新计算。更换或补足的时间超出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视为逾期交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视为货物最终验收合格。第七条履约担保及付款方式(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回是口否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乙方应将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至南京大学指定账户;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个月后无息退还(如设备在此期间内出现质量问题,时间从质量问题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其他约定: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付款方式3/10回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提供合同价款70%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期限自预付款保函开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止)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预付款:货到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其他约定: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法律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以迟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第八条发票类型: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发票信息如下:纳税人名称:南京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66007458M开户银行:工行汉口路支行账号:4301011309001041656地址、电话: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025-89684117第九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合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在质保期内,乙方接到甲方售后需求后,4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维修,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5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若问题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免费提供与所供应产品相同型号的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设备问题解决为止。质保期内每半年免费巡检一次。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以下培训服务:(1)乙方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产品及配套产品的使用培训。(2)对管理员提供针对于平台的、来自厂家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对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使用培训。(3)乙方免费培训甲方的使用人员,人员数量不限,且保证至少2名甲方的使用人员达到熟练使用、可熟练配合厂家远程筛查问题的水平,培训内容包含设备4/10的操作、使用、维护等相关的技术问题;培训后保证能熟练掌握设备操作与设置、维护等的基本原理与应用技术。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相关产品及配套软件提供以下免费支持:(1)提供免费的软件产品支持;(2)软件系统实施指导:(3)软件产品的介质、附属产品的保修服务;(4)版本软件升级服务。5、其他: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包括货物对应的附随文件)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有)。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货款,扣除本合同100%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如使用其他担保形同式的(含预付款保函),扣除甲方损失后,退还担保:(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30】日的;(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3)质保期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有义务支持甲方的廉政建设,不得向甲方有关人员提供任何经济上或物质上的好处,若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甲方可按合同总价款的1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通报其监管部门。5/107、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法的发票,如果乙方提供的发票被有关政府部门确认为虚假发票,乙方必须向甲方按票面金额的两倍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8、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9、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当事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可免除违约责任。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该使用权不受时间限制。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无法继续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使用限制超过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乙方应当退还全部或部分合同款。第十二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专用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及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且甲方保留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及要求赔偿的权利。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6/10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1)本合同项下所有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通知的事项,非因紧急情形,需采用书面形式。若事态紧急不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或者告知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并于事后补齐相关书面材料。(2)一方按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向对方进行送达通知时,无论对方是否收到均视为已进行合法有效的送达。送达日期为邮件寄出的日期或通知发出之日。如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记载的联系方式进行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的送达。(3)双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可作为诉讼/仲裁时向其送达法律文书或通知的地址。音甲方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大学仙林校区镇江楼乙方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71弄440号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十八条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的,则参照招标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7/10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南京大学2026.12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世涛固定电话:025-896829862026年1月20日乙方:上海泰紫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71弄440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固定电话:021-60543099户名:上海泰紫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怒江路支行账号:3105017738000000154926年上月18日8/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插杆式扫描隧道显微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