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核算及考核管理系统服务 医院绩效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惠水县人民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52273125593093497467092026000201
二、合同名称:惠水县人民医院绩效核算及考核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惠水县政府采购计划书 [2025]1092号
四、项目名称:惠水县人民医院绩效核算及考核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水县人民医院
地 址:惠水县涟江街道濛江社区太平寺100号
联系方式:19184441420
供应商(乙方):贵州天合易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中山西路77号华亿大厦1幢1单元7层1号
联系方式:1778511133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惠水县人民医院绩效核算及考核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68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568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并通过验收;质保期1年,自系统上线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惠水县人民医院绩效核算及考核管理系统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惠水县人民医院地址:贵州省惠永县涟江街道太平寺100号法定代表人:秦杨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854-49067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2731430350107R乙方(供应商):贵州天合易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中山西路77号华亿大厦1幢1单元7层1号法定代表人:易松授权委托代理人:方铃文联系电话:177851113367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D7FYU7XC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青云支行账号:231500010400238281/9甲、乙双方根据惠水县人民医院绩效核算及考核管理系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SSCG-2025-941)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名称惠水县人民医院绩效核算及考核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医院绩效管理系统,包含绩效分配系统、绩效考核系统及绩效方案设计等(具体功能模块及技术参数按采购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约定执行),同时提供系统实施、调试、培训、售后维护等相关服务。具体标的如下:序号产品/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医院绩效管理系统V1.0医院绩效管理系统V1.01套568,800.00568,800.00含系统软件、方案调研、编制等,详见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合计人民币:伍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含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三)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并通过2/9验收。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惠水县人民医院内)。(四)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性能指标。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568,800.00元)。该金额为固定总价,包含系统开发、实施、调试、培训、质保期内维护、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有招标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服务内容,双方同意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三、技术资料与协调1.甲方向乙方提供系统安装、实施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必要的工作支持,配合乙方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期间耽误的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系统实施计划等资料,并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合同文件、技术资料、系统代码、数据、图纸、样品等泄露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还全部3/9相关资料及复制件。四、知识产权与产权瑕疵1.双方确认,为本合同之目的开发的软件系统(“本系统”)及其相关文档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自本合同项下款项全部付清之日起,享有本系统及其全部模块的终身使用权。该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的日常运营、管理及内部流程优化目的而运行、复制、修改、升级本系统,乙方不得干涉。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系统及相关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如发生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系统及相关产品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因产权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医院职工绩效数据、医院运营数据等所有信息承担永久保密义务,合同终止后保密义务依然有效;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转让上述信息,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5.甲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乙方未公开的软件技术资料、技术方案、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即4/9使本合同终止,保密义务依然有效。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为1年,自系统上线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质保期内服务1.质保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包含系统bug修复、医保政策及相关数据变更、绩效方案优化、日常数据维护等。2.响应时间要求:紧急问题≤2小时(在线支持)一般问题≤24小时(响应处理);如需现场服务,乙方技术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排除故障。3.乙方每年至少提供2次现场或远程培训服务,确保甲方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及日常维护技能。4.乙方未按约定时效响应或解决问题的,逾期超24小时导致医院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乙方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非乙方原因导致除外),直至问题解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5.质保期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系统数据优化、入政策调整相关的功能适配及数据更新。(三)质保期后维保服务5/9西1.质保期结束后,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保服务,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有偿的维保服务,维保服务费用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在质保到期后双方另行约定。2.质保期后维保服务内容与质保期内服务标准一致。六、付款方式本合同款项按以下进度支付,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生效后,人员进场15个工作日左右,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零陆佰肆拾元整(¥170,640.00元)。2、系统通过验收并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后15个工作日左右,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即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柒佰贰拾元整(¥369,720.00元)。3.自《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满1年(质保期届满)经甲方确认乙方在质保期内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全部义务,无未解决的重大缺陷或纠纷后15个工作日左右,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贰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28,440.00元)。七、验收1.系统上线,三个月的试运行完成且无重大问题后,6/9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验收报告文档。甲方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合同约定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30个工作日仍未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整改期间不计入服务期,若累计三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系统功能与性能满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因甲方合理原因(如院内重大活动、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组织验收的,验收期限相应顺延。2.若甲方在验收中发现系统存在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之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3.验收依据: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4.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未通过的,验收期限顺延,且乙方需承担甲方因验收延期产生的实际损失;非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验收延期的,验收期限自甲方通知验收之日起重新计算。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YF7/92.乙方逾期未完成系统上线的(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3.乙方提供的系统或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无偿整改或更换;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同一问题经两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售后服务或维保服务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若因此导致甲方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应按合同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九、不可抗力1.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的,合同履行期限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8/9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惠水县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06年月2日乙方(盖章):贵州天合易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36年1月20日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绩效核算及考核管理系统服务 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