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6)



一、合同编号:2025-61
二、合同名称:东湖景园片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118-2026-00022
四、项目名称:东湖景园片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3、联系方式:86797750
4、供应商(乙方):武汉鸿鑫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东湖景园A区东湖晶晶幼儿园2楼
6、联系方式:867761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东湖景园片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6333元
5、合同金额:6.633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履约地点:武汉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8-2026-0002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2-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东湖景园片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pdf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东湖景园片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备案编号:420118-2024-00001招标文件编号:XY-2024-ZC-301甲方合同编号:甲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局乙方:武汉鸿鑫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月1日签订时间:2014年.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经过政府采购,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东湖景园片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经双方和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相关变更、补充协议、澄清确认函(如有)、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其优先顺序应视其内容与本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关系而定。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履约期限为1年,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2月1日止。第三条服务区域、内容、职责及要求(一)服务区域:1、联盟路(欢乐大道路口到二环线路口)路段中的东湖风景区管辖区域。2、华电小路(东湖景园十字路口到杨园南路十字路口)路段中的东湖风景区管辖区域。(二)主要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磋商文件、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协助城市管理涉及的相关管理工作,并将有关巡查、管理情况向甲方汇报,由甲方依法核查及依法开展执法工作。(三)主要职责1、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向居(村)民和驻地单位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2、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涉及的管理工作。①在服务区域内巡查,及时发现城市管理工作方面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②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③按要求及时上报城市管理工作情况。3、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详细工作细则见附属协议。(四)相关工作要求1.乙方在合同期内需做好日常巡查,做好记录、拍照、取证,完成城市管理工作。2、乙方建立值班制度,设立专线值班电话,确保随时接受接甲方工作安排,并及时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管理工作。3对服务区域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漏洞,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4安排专员负责管理、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建立突发性事件预警机制。遇突发事件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5、甲方在合同期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评分,并按评分对乙方实施奖惩,奖励或扣除相应比例的服务费用,具体考核办法见附属协议。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收取商户或个人任何费用。不得以甲方名义收受商户或个人礼金、礼品等。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96000.00元整(¥柒拾玖万陆仟元整)。本合同价款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员薪酬(含基本工资、社保、意外保险、福利补贴、餐费、加班费等)、物资装备、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其中基本工资、社保不得低于武汉市区最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合同履约期间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等上调,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二)费用支付方式1、按月支付;2、甲方付款金额按照约定的金额并结合甲方对于乙方履约情况的考核结果进行确定。甲方每月结合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应付金额挂钩,甲方每次应付金额应经甲方核对确认。3、甲方应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后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1)达到了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且甲方完成考核,按本合同约定确定应付金额;(2)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若乙方未能及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有权顺延费用支付时间。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服务费。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与终止(一)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二)发生考核方案(附件一)约定解除或终止情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三)合同双方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而未续订的;2、合同一方倒闭或者破产的;3、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且内人员配备到岗未达要求,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及索赔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并遵照执行,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乙方对其行为独立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社会动乱、政府及机关命令和文件、政府拆迁等。(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终止合同,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7日内向对方提出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法证明,因此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甲方无需乙方进行服务工作时,则甲方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本合同。届时对于乙方已履行完毕部分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提供相应的费用凭证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由甲方予以承担,甲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赔偿或补偿费用。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的条件1、本合同由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三条其他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业管理南州茶院合简写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于(盖章)乙方名称:(盖章甲方名称:乙方名称:1合同专用章地地址:址44794201070104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方油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时间:20年2月1日时间20年2月1F1J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