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法律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2026)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524311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711984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
地 址: 广东省_东莞市_市本级东城路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处3号楼东城司法分局三楼
联系方式:13713360820
供应商(乙方):广东晟典(东莞)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
联系方式:180243546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法律诉讼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00000.00元
合同金额: 5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东城街道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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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项目协议聘任方: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甲方)(乙方)受聘方:广东晟典(东莞)律师事务所鉴于:1.甲方有意聘请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2.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请,按本协议约定之范围向甲方提供相应之约定的法律服务。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现达成以下协议:一、法律服务项目的工作范围1.代理甲方行政复议案件(1)为甲方就行政复议事项查询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2)为甲方就行政复议事项查询并提供相似案例。(3)基于法律法规,为甲方就行政复议事项进行分析,理清所涉事项系信访事项抑或履职事项,并为甲方提供不同的答辩方案并阐明其中风险利弊。(4)代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与甲方持续联系,若有新材第1页共7页料及时更新答辩方案并与甲方沟通讨论。(5)参与和行政复议案件相关的案件研讨会。(6)若有需要,代表甲方参与行政复议过程中的调解。2.代理甲方参与行政诉讼(1)为甲方就行政诉讼事项查询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2)为甲方就行政诉讼事项查询并提供相似案例。(3)基于法律法规,为甲方就行政诉讼事项进行分析,理清所涉事项其中牵涉的法律关系,并为甲方提供不同的答辩方案并阐明其中风险利弊。(4)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与甲方持续联系,若有新材料及时更新答辩方案并与甲方沟通讨论。(5)参与和行政诉讼案件相关的案件研讨会。(6)行政诉讼案件此前曾涉及行政复议案件,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分析,理清该事项系信访事项抑或履职事项,就行政复议案件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向甲方阐明利弊。(7)若有需要,代表甲方参与行政诉讼过程中的调解。3.代理甲方参与行政诉讼监督程序(1)为甲方就行政诉讼监督事项查询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2)为甲方就行政诉讼监督事项查询并提供相似案例。(3)基于法律法规,为甲方就行政诉讼监督事项进行分析,第2页共7页理清所涉事项其中牵涉的法律关系,并为甲方提供不同的答辩方案并阐明其中风险利弊。(4)代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与甲方持续联系,若有新材料及时更新答辩方案并与甲方沟通讨论。(5)参与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相关的案件研讨会。(6)若乙方曾参与行政诉讼监督事项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进行分析,理清该事项所涉及的争议点和法律风险点,就该案件的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事项对行政诉讼监督程序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向甲方阐明利弊。二、工作方式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法律服务项目内容,如非必要会面,双方主要通过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沟通处理。三、乙方义务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及方式接受甲方之聘任,指派熊廷峰律师、骆志辉律师、李浩滨实习律师、冯心意律师或甲方认可的其他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提供本协议约定之法律服务;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认真、细致、高效的完成甲方依本协议约定委托的法律事务工作;3.乙方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第3页共7页4.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工作进程;5.乙方应保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信息及秘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建立工作档案和工作记录制度,填报工作记录单,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在甲方要求归还时,及时归还;7.乙方应当依照约定主动要求甲方进行工作记录的确认;8.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告工作;9.不得散布有损甲方的言论,不得参加非法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活动;10.与甲方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街道办事处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四、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文件及资料;2.甲方提出办理的法律事务及要求应当明确、合理;3.为了交流及沟通的有效及效率,甲方指定确定的人员为与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通知乙方;第4页共7页4.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项目费用。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乙方法律服务项目内代理甲方行政诉讼、复议、行政监督案件代理费总额在人民50万元以内,单价为:2.双方同意按照季度进行付款结算。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方完成当季度律师费的支付。3.收费项目为律所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双方可协商调整。六、聘任期聘任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5页共7页七、合同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1)存在贿赂行为的;(2)利用被授予的代理权从事与代理事务无关的或超越代理权的活动并对甲方造成损害的;(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如甲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未履行期间的法律服务费。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九、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第6页共7页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3.乙方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莞世博广场支行,开户名:广东晟典(东莞)律师事务所,账号:8110901012001787342。(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代表:乙方:广东晟典(东莞)律师事务所代表:解延峰签订日期:2026年一月一日签订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