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辅助性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6)



一、合同编号: Z1303222600012301
二、合同名称: 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辅助性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5123600100005
四、项目名称: 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辅助性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 昌黎县二街南窑36号
联系方式:0335-2022810
供应商(乙方):昌黎县源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昌黎县创业园3003室
联系方式:0335-70639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辅助性服务外包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教育教学辅助岗位服务和其他管理辅助岗位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66400
合同金额: 56.6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为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辅助性服务外包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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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Z1303222600012301)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辅助性服务外包项目合同2026年1月22日合同正文甲方: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法人代表:张庆卫联系电话:0335-2022810住所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二街南窑36号乙方:昌黎县源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奚新玉联系电话:15128502122住所地址:昌黎县昌黎镇燕山路西侧、宾水大街北侧晟禾建材城综合楼3-1(昌黎县创业园3003室)根据甲方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以服务外包形式完成甲方教学辅助性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辅助岗位服务和其他管理辅助岗位服务。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止,共计365天。3.服务地点: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陆仟肆佰元(¥566400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教育教学辅助岗位: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组织考试,传授专业课、文化课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观察学习、记忆认知、动手沟通、操作等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特长,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其他辅助岗位:以“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认真严格地完成岗位设置必须的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服从学校统一调配。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教学辅助人员到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提供教学辅助服务。教学辅助人员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教师进行课程准备、课堂管理、作业批改、学生辅导、教学设备维护等。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教学辅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协助乙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派遣符合要求的教学辅助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负责教学辅助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考核,承担教学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定期对教学辅助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保证服务质量。第六条付款方式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第3种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按月支付服务费,乙方按合同约定金额提供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月服务费。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需支付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月22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签字页:甲乙双方签订信息甲方:(公章)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乙方:(公章)昌黎县源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322401830232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22MADK8L448Q开户行:昌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账号:42502200000005653599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二街南窑36号通讯地址:昌黎县昌黎镇燕山路西侧、宾水大街北侧晟禾建材城综合楼3-1(昌黎县创业园3003室)法定代表人:(印签)法定代表人:(印签)联系方式:0335-2022810联系方式:15128502122代表人:刘鹤翔代表人:奚新玉签订日期:2026.1.22签订日期:2026.1.22签订地址:昌黎卫校签订地址:昌黎卫校附件:岗位用工需求表岗位名称职责任务要求教学辅助岗位(11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组织考试,传授专业课、文化课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观察学习、记忆认知、动手沟通、操作等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特长,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1、学历专科以上。2、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3、能高质量完成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能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能按要求完成必须的劳动任务。4、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相对应的专业资格。管理辅助岗位(3人)以“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认真严格地完成岗位设置必须的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服从学校统一调配。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心理素质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综合协调能力强。2、能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能按要求完成必须的劳动任务。3、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相对应的专业资格。注:员工工资、保险及福利费用:本项目教学辅助岗位11人,其他管理辅助性岗位3人(包括财务辅助岗位2人和安全辅助岗位1人)。其中:教学辅助岗位11人和安全辅助岗位1人提供10个月服务,财务辅助岗位2人提供12个月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辅助性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