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转运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300-FW2026-04480
二、合同名称:垃圾转运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6-04480
四、项目名称:垃圾转运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联系方式:18252192211
供应商(乙方): 徐州市安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1520688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垃圾转运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6-04480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项目预算: ¥160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
采购单位: 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姓名: 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二
联系电话: 18252192211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58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2 10:57
垃圾清运合同2026.pdf

EndEr00In合同开5项目比采购结果,签传真:订本合同。拒第一条标的名称项目名称:垃圾转运服务转运范围:覆善约定区域内所有生活垃圾,按分类要求分别转运至对应终端处置场所,严禁混装混运或随意倾倒。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或乙方再次出现未履行承诺,或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或调整。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履行时间(期限):365天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转账支付1.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其他方知识产权DownDownEn+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其他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Ins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2.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如无明确约定,应当归属甲方所有。第七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的承诺。国家有质量标准的,应当首先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学第八条验收第二条服务内容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将通过在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时效要求:乙方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交付,或服务质严格执行“日产日清”,当日垃圾当日清运完毕,无积存;特量不符合规定,扣除总价款5‰,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殊时段(节假日、极端天气)需响应临时加运需求,作业时间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甲方将立即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解除合同,并视情向乙方进行索赔。本次比选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有同等法律效力。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第四条履行时间、地点: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元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有关甲方的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单位和人员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六条权利保证21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Ins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甲方(盖章)甲方(采购人):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地址:无乙方(供应商):徐州市安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垃圾转运服务18252192211电话:徐州市安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地址:徐州市新沂市物流中心二期14B141号商铺电话:15152068800、浦发银行新沂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111500788013000000652026年01月95日25签订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转运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